2023鲁0211破3号青岛三维新动力机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3鲁0211破3号青岛三维新动力机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3年3月31日, (略) 黄 (略) 作出(2023)鲁021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青岛三 (略) 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4月10日, (略) 作出(2023)鲁0211破3号决定书,指定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现面向全社会进行投资人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条件及流程等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企业情况简介
(一)工商登记情况
青岛三 (略) (以下简称“三维公司”) 成立于2003年6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王永刚,注册资本为847.92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28G,股东王永刚,出资比例100%。企业地 (略) (略) 黄岛区齐长城路611号,所属行业为纺织服装、服饰业,经营范围包含: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镀喷漆)、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以上产品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情况
三维公司持有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资产, (略) 的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就土地使用权这一核心资产招募投资人,情况如下(具体应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三维公司名 (略) 黄岛区齐长城路611号房地产(权证号:鲁 2020 (略) 黄岛区不动产权第 *号、鲁 2 (略) 黄岛区不动产权第*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分为两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共计19,923.37平方米,证载房屋面积6,328.86平方米(现已全部拆除)。经评估,该土 (略) 场价值为65,630,000.00元。
土地权证明细如下:
序号 | 土地权证编号 | 土地位置 | 取得日期 | 权利性质 | 土地用途 | 终止日期 | 面积(m2) |
1 | (略) 字第*号 | 开发区齐长城路611号 | 出让 | 工业 | 2053.7.24 | 9,082 | |
2 | (略) 字第*号 | 黄岛区齐长城路北侧、团结路西侧 | 2009.1.14 | 出让 | 工业 | 2059.1.13 | 10,841 |
合计 | 19,923.37 |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加快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领导小组2020年第二次工作会议纪要》(〔2020〕第2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 ,三维公司该处房地产规划建设“三维ATDPS机电制造高层工业楼宇项目”,建设位置为齐长城路北、昆仑山路东,建设规模为地上建筑面积67,642.71平方米,其中1#研发中心8,318.75平方米,2#工业综合体17,291.21平方米,5#工业综合体14,637.84平方米,地下7,884.81平方米。
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项目周边社区、高校、产业人群众多,具备低价以及规划条件优势。
(三)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本次招募之日,管理人共收到31家债权人申报的38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458,731,031.64元人民币。经管理人进行三轮债权审核, (略) 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430,678,161.9元。其中,有财产抵押的债权金额26,460,094.04元,职工债权金额310,433.40元,税收债权金额1,833,338.93元,社保债权金额219.24元,普通债权金额374,536,135.6元,劣后债权金额27,537,940.72元。三维公司最终的负债总额以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 (略) 裁定确认的为准。
二、招募须知
1、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本预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招募 (略) 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公告发布之后,部分数据可能有所变化,具体应以各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
3、本招 (略) 的邀约。
4、如后续本案依法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将正式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自动成为重整程序中的意向投资人,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再次报名,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换为重整程序的履约保证金,相关意向投资人在重整程序中可以优化重整投资方案。
5、若本次预招募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管理人有权与该家意向投资人进行磋商性谈判并签署《投资意向书》(但该投资意向书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并在已收取报名保证金的基础上再收取100万元投资保证金。
6、在破产重整程序中正式招募重整投资人的,除非其他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条件明显优于已签署《投资意向书》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条件,否则签署《投资意向书》的意向投资人将可以直接被确定为破产重整程序中的重整投资人。若管理人未与意向投资人签署《投资意向书》,在同等投资条件下已参与预招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可优先于重整程序内报名的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正式投资人。
7、三维公司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招募公告不代表 (略) 后续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8、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如出现影响投资的重大事项,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或撤回本次预招募,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9、本公告所载各事项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的书面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10、本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三、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
2、意向投资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限制高消费,没有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3、意向投资人或其第一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足够的 (略) 重整投资。
4、意向投资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文件及存在其他有违商业诚信的行为时,自动丧失参加资格。
5、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
四、招募流程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日截止。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延长报名时间,延长决定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相关平台进行公告。
2、报名需提交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意向书(需明确 (略) 重整投资人招募的意思表示);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经营资质、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企业规模、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相关行业经营业绩等,以及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可以由牵头方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除前述基本内容之外,还应当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以 (略) 提供资金支持方面的优势;
(3)意向投资人主体资质文件:企业意向投资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大)会同意投资的决议或有权机关同意投资的决议,自然人意向投资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资料:银行存款证明、企业前两年度的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5)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近三年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无犯罪、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6)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7)保密承诺函;
(8)三维公司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为企业的,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取得授权的负责人签字;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所有材料均需投资人签字。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份,通过现场或邮 (略) 管理人,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管理人邮箱(邮件命名方式为:意向投资人名称+投资报名材料)。
3、初步筛选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将通知其补正,并给予3个工作日的补正期,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补正期。
报名材料通过审查的,管理人将以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意向投资人提交资料里所确定的送达地址或电子邮箱地址发送《资格入围通知书》,通知其通过初步筛选。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收到《资格入围通知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一次性足额支付人民币100万元(大写:*佰万元整)报名保证金。按时足额支付报名保 (略) 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未按时足额支付保证金的 (略) 的意向投资人招募。管理人可以根据报名情况以及意向投资人的情况适时延长保证金支付期限。
4、尽职调查
本预招募公告并不替代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本预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或财务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 (略) 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编制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将积极予以配合。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和编制重整投资方案所需的费用。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3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工作。根据各意向投资人实际工作开展的情况,管理人可以适时调整尽职调查工作期限。
5、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尽职调查期限届满后10个自然日内将重整投资方案纸质版邮寄管理人指定地址(一式*份),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式、投资金额、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清偿方案、经营方案、履约承诺、履约保障等。
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材料的,则以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如此前版本中,存在承诺性内容或承担义务的,则除非意向投资人后续版本中明确予以撤销,否则相关承诺或所承担的义务仍然有效。
6、遴选评审
本次评审由管理人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进行,评审委员会共包含五名成员,由管理人代表、债权人代表及债务人代表组成,具体成员人选由管理人提名,被提名人选名 (略) 黄 (略) 审查。被提名人选应自觉接受管理 (略) 的监督,管理人将严格考量其评分是否符合评分标准,是否公平公正,并及 (略) 进行汇报,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相关人员不能胜任评选工作或有其他干扰评选的行为,管理人 (略) 提请更换该成员。
遴选评审将灵活采取现场评审、线上评审、书面评审方式之一或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本次评审工作。评分设置涵盖资金实力、融资条件优越性、投资文件规范性等多个维度的主客观评分标准,赋予各项评分标准合理的权重,对意向投资人进行综合评比,具体评审方式及评审标 (略) 黄 (略) 审查。
遴选评审过程将全 (略) 黄 (略) 监督,由管理人及 (略) 进行汇报,遴选评审结果 (略) 黄 (略) 批准。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若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联合体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则评审委员会将通过商业谈判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若未能协商一致的,管理人有权重新遴选重整投资人;若有两名及以上的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联合体提交重整投资方案,评审委员会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遴选,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五、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市南区香港中路8号青岛中心大厦A座45层
联系人:李律师/韩律师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hui.*@*llbrightlaw.com
*@*llbrightlaw.com
2023年3月31日, (略) 黄 (略) 作出(2023)鲁021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青岛三 (略) 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4月10日, (略) 作出(2023)鲁0211破3号决定书,指定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现面向全社会进行投资人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条件及流程等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企业情况简介
(一)工商登记情况
青岛三 (略) (以下简称“三维公司”) 成立于2003年6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王永刚,注册资本为847.92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28G,股东王永刚,出资比例100%。企业地 (略) (略) 黄岛区齐长城路611号,所属行业为纺织服装、服饰业,经营范围包含: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镀喷漆)、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以上产品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情况
三维公司持有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资产, (略) 的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就土地使用权这一核心资产招募投资人,情况如下(具体应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三维公司名 (略) 黄岛区齐长城路611号房地产(权证号:鲁 2020 (略) 黄岛区不动产权第 *号、鲁 2 (略) 黄岛区不动产权第*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分为两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共计19,923.37平方米,证载房屋面积6,328.86平方米(现已全部拆除)。经评估,该土 (略) 场价值为65,630,000.00元。
土地权证明细如下:
序号 | 土地权证编号 | 土地位置 | 取得日期 | 权利性质 | 土地用途 | 终止日期 | 面积(m2) |
1 | (略) 字第*号 | 开发区齐长城路611号 | 出让 | 工业 | 2053.7.24 | 9,082 | |
2 | (略) 字第*号 | 黄岛区齐长城路北侧、团结路西侧 | 2009.1.14 | 出让 | 工业 | 2059.1.13 | 10,841 |
合计 | 19,923.37 |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加快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领导小组2020年第二次工作会议纪要》(〔2020〕第2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 ,三维公司该处房地产规划建设“三维ATDPS机电制造高层工业楼宇项目”,建设位置为齐长城路北、昆仑山路东,建设规模为地上建筑面积67,642.71平方米,其中1#研发中心8,318.75平方米,2#工业综合体17,291.21平方米,5#工业综合体14,637.84平方米,地下7,884.81平方米。
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项目周边社区、高校、产业人群众多,具备低价以及规划条件优势。
(三)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本次招募之日,管理人共收到31家债权人申报的38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458,731,031.64元人民币。经管理人进行三轮债权审核, (略) 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430,678,161.9元。其中,有财产抵押的债权金额26,460,094.04元,职工债权金额310,433.40元,税收债权金额1,833,338.93元,社保债权金额219.24元,普通债权金额374,536,135.6元,劣后债权金额27,537,940.72元。三维公司最终的负债总额以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 (略) 裁定确认的为准。
二、招募须知
1、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本预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招募 (略) 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公告发布之后,部分数据可能有所变化,具体应以各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
3、本招 (略) 的邀约。
4、如后续本案依法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将正式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自动成为重整程序中的意向投资人,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再次报名,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换为重整程序的履约保证金,相关意向投资人在重整程序中可以优化重整投资方案。
5、若本次预招募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管理人有权与该家意向投资人进行磋商性谈判并签署《投资意向书》(但该投资意向书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并在已收取报名保证金的基础上再收取100万元投资保证金。
6、在破产重整程序中正式招募重整投资人的,除非其他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条件明显优于已签署《投资意向书》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条件,否则签署《投资意向书》的意向投资人将可以直接被确定为破产重整程序中的重整投资人。若管理人未与意向投资人签署《投资意向书》,在同等投资条件下已参与预招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可优先于重整程序内报名的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正式投资人。
7、三维公司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招募公告不代表 (略) 后续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8、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如出现影响投资的重大事项,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或撤回本次预招募,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9、本公告所载各事项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的书面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10、本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三、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
2、意向投资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限制高消费,没有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3、意向投资人或其第一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足够的 (略) 重整投资。
4、意向投资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文件及存在其他有违商业诚信的行为时,自动丧失参加资格。
5、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
四、招募流程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日截止。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延长报名时间,延长决定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相关平台进行公告。
2、报名需提交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意向书(需明确 (略) 重整投资人招募的意思表示);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经营资质、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企业规模、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相关行业经营业绩等,以及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可以由牵头方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除前述基本内容之外,还应当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以 (略) 提供资金支持方面的优势;
(3)意向投资人主体资质文件:企业意向投资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大)会同意投资的决议或有权机关同意投资的决议,自然人意向投资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资料:银行存款证明、企业前两年度的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5)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近三年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无犯罪、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6)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7)保密承诺函;
(8)三维公司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为企业的,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取得授权的负责人签字;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所有材料均需投资人签字。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份,通过现场或邮 (略) 管理人,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管理人邮箱(邮件命名方式为:意向投资人名称+投资报名材料)。
3、初步筛选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将通知其补正,并给予3个工作日的补正期,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补正期。
报名材料通过审查的,管理人将以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意向投资人提交资料里所确定的送达地址或电子邮箱地址发送《资格入围通知书》,通知其通过初步筛选。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收到《资格入围通知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一次性足额支付人民币100万元(大写:*佰万元整)报名保证金。按时足额支付报名保 (略) 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未按时足额支付保证金的 (略) 的意向投资人招募。管理人可以根据报名情况以及意向投资人的情况适时延长保证金支付期限。
4、尽职调查
本预招募公告并不替代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本预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或财务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 (略) 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编制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将积极予以配合。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和编制重整投资方案所需的费用。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3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工作。根据各意向投资人实际工作开展的情况,管理人可以适时调整尽职调查工作期限。
5、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尽职调查期限届满后10个自然日内将重整投资方案纸质版邮寄管理人指定地址(一式*份),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式、投资金额、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清偿方案、经营方案、履约承诺、履约保障等。
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材料的,则以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如此前版本中,存在承诺性内容或承担义务的,则除非意向投资人后续版本中明确予以撤销,否则相关承诺或所承担的义务仍然有效。
6、遴选评审
本次评审由管理人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进行,评审委员会共包含五名成员,由管理人代表、债权人代表及债务人代表组成,具体成员人选由管理人提名,被提名人选名 (略) 黄 (略) 审查。被提名人选应自觉接受管理 (略) 的监督,管理人将严格考量其评分是否符合评分标准,是否公平公正,并及 (略) 进行汇报,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相关人员不能胜任评选工作或有其他干扰评选的行为,管理人 (略) 提请更换该成员。
遴选评审将灵活采取现场评审、线上评审、书面评审方式之一或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本次评审工作。评分设置涵盖资金实力、融资条件优越性、投资文件规范性等多个维度的主客观评分标准,赋予各项评分标准合理的权重,对意向投资人进行综合评比,具体评审方式及评审标 (略) 黄 (略) 审查。
遴选评审过程将全 (略) 黄 (略) 监督,由管理人及 (略) 进行汇报,遴选评审结果 (略) 黄 (略) 批准。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若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联合体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则评审委员会将通过商业谈判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若未能协商一致的,管理人有权重新遴选重整投资人;若有两名及以上的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联合体提交重整投资方案,评审委员会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遴选,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五、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市南区香港中路8号青岛中心大厦A座45层
联系人:李律师/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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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hui.*@*llbright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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