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一次性餐具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某医院一次性餐具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略) 一次性餐具采购 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医院一次性餐具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需求概况初步技术 参数交付时间交付地点备注 (略) 一次性餐具采购项目在全国范围内招 (略)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方指定时间*方指定地点驻地呼和浩特预算金额:57.6万元/年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意向公开时限 2023年11月06日至11月22日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0471-* 邮 箱:*@*63.com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以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单位提出(以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1.邮件主题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反馈+公司名称; 2.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材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 (1)营业执照; (2)书面建议(①采购项目名称;②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③参与意向;④意见建议,具体的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⑤提起建议的日期。)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略) (呼和浩特) 2023年11月06日 |
(略) 一次性餐具采购 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医院一次性餐具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需求概况初步技术 参数交付时间交付地点备注 (略) 一次性餐具采购项目在全国范围内招 (略)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方指定时间*方指定地点驻地呼和浩特预算金额:57.6万元/年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意向公开时限 2023年11月06日至11月22日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0471-* 邮 箱:*@*63.com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以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单位提出(以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1.邮件主题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反馈+公司名称; 2.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材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 (1)营业执照; (2)书面建议(①采购项目名称;②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③参与意向;④意见建议,具体的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⑤提起建议的日期。)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略) (呼和浩特) 2023年1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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