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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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施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 (略) 水务局以津水许可[2023]563号批准,资金来源为 (略) 级财政资金。招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鑫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还乡新河为蓟运河的主要支流, (略) 玉田县九丈窝村,由丰北闸上入境,于闫庄汇入蓟运河,河道全长 33.0km,天津境内长 30km。设计流量为670m3/s~734m3/s。还乡新河至今已运行 40 年,堤防沉降严重,超高不足河道过流普遍较低,防御洪水能力较差,防汛形势极为严峻。本次工程任务为堤防加高加固、新建堤顶巡视路、维修改造沿线穿堤建筑物。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 11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计划工期为12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编号:HXXHNHYLZDZLGCSG/HT-2023-01,工程治理范围为宁河区岳龙镇段,治理堤线长度11.515km。主要工作内容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包括左 (略) 界~西淮沽段,堤防加高并新建堤顶巡视道路2.488km;左堤西魏闸~ (略) 界段,堤防加高加固8.367km、新建堤顶巡视道路3.093km;右堤杨花庄~东双庄段,堤防加高加固0.66km;对治理段沿线4座建筑物拆除重建、3座建筑物维修加固。)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0年10月~2023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11月07日09时至2023年11月13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鑫宏 (略)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蓟州支行;

银行账号:*1962。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30日9时30分,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

联系人:顾方

电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鑫宏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万隆太平洋大厦1303室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63.com

联系人:张伶

电话:022-*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6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顾方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 (略) 水务局以津水许可[2023]563号批准,资金来源为 (略) 级财政资金。招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鑫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还乡新河为蓟运河的主要支流, (略) 玉田县九丈窝村,由丰北闸上入境,于闫庄汇入蓟运河,河道全长 33.0km,天津境内长 30km。设计流量为670m3/s~734m3/s。还乡新河至今已运行 40 年,堤防沉降严重,超高不足河道过流普遍较低,防御洪水能力较差,防汛形势极为严峻。本次工程任务为堤防加高加固、新建堤顶巡视路、维修改造沿线穿堤建筑物。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 11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计划工期为12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编号:HXXHNHYLZDZLGCSG/HT-2023-01,工程治理范围为宁河区岳龙镇段,治理堤线长度11.515km。主要工作内容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包括左 (略) 界~西淮沽段,堤防加高并新建堤顶巡视道路2.488km;左堤西魏闸~ (略) 界段,堤防加高加固8.367km、新建堤顶巡视道路3.093km;右堤杨花庄~东双庄段,堤防加高加固0.66km;对治理段沿线4座建筑物拆除重建、3座建筑物维修加固。)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0年10月~2023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11月07日09时至2023年11月13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鑫宏 (略)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蓟州支行;

银行账号:*1962。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30日9时30分,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

联系人:顾方

电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鑫宏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万隆太平洋大厦1303室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63.com

联系人:张伶

电话:022-*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6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顾方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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