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j晋城市城区零工市场委托三方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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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j晋城市城区零工市场委托三方运营服务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1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
1 (略) (略) 场委托三方运营服务一、项目名称: (略) 场委托三方运营服务 二、采购意向公开时间 : 2023 年 11 月 8 日 三、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五、预算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 六、最高限价:人民币 50 万元 七、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为贯彻党中央、 (略) “稳就业、保就业”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建立健 (略) 场体系建设,加大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提升灵活就业服务水平,让零工等活不再“站马路”,让就业服务更加有温度,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晋人社厅发(2023)6号文件要求,筹建一处 “政府所有、公益服务” (略) 场, (略) 街、景忠路交叉口东北角建成。为更好的满足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用工和广大城乡劳动者求职需求,积极为用工主体和零工人员(短期或临时就业的城乡劳动者)搭建供需平台,促进零工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 2.采购内容: (略) 场委托三方运营服务项目 3.服务要求: (一)主要任务: 1. (略) 场的整体运营服务(参照城区人社 (略) 场服务清单内容)。 2.为企业进行有效岗位登记收集、发布用工信息,进行线上线下协同招聘服务。 3.为求职者提供求职登记、岗位匹配、职业指导、创业指导等服务和后续跟踪服务。 4.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成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岗位推荐、人岗匹配、电话回访等服务, (略) 数字人社一体化平台相关数据信息维护更新。 5.在市场内外协助人社部门定期开展零工招聘活动、春风行动、重点群体就业援助、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协助重点企业招工引才等专项服务活动。 6.负责做好城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平台零工平台的推广活动,保障关注人群及人员的提升,并不定期提出平台的运行情况及升级方向。 7. 配合人社部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引才招工提供点对点服务,为区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引进中高端人才,完成人社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8、按照实施方案协助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指导区就业服务驿站的相关工作。 (二)工作目标: 1.按要 (略) 场宣传活动:利 (略) 场( (略) 场)电子显示屏和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每月至少一周宣传国家、省、市、区有关就业创业政策。按照人社部门的安排,利用各项招聘活动开展政策宣传。 2.按相关规定开展系列现场室内招聘活动:每月举 (略) 场线下招聘活动,确保线下招聘活动长效有序运营,确保每场到会企业不少于30家,发布岗位不低于300个。(一个正常运营年度不低于12场,因不可控情况的要求、重大活动安排、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按照要求做到在服务年 (略) (略) 场平台录入求职人员信息12000条,用工信息500条。岗位对接达成初步意向人数不少于3000人次,岗位对接成功(成功提供就业服务)达1500人次以上。做好工作日日常招聘单位、求职者的招聘、求职登记,做好登记造册、跟踪服务。 3.协助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重点人群就业援助、脱贫群体专场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等专项活动不少于6次。在招聘活动现场进行相关就业创业、人才、职业培训、社保、劳动关系等政策宣传,每季度或重点节点不定期更新政策宣传墙专栏内容,线下线上招聘同步举行,参加线下招聘活动必须在城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发布职位信息,定期在城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零工平台进行人社就业政策推送,及时进行企业需求信息更新,利用相关平台开展日常网络直播带岗活动,服务广大求职者。 4.人社部门交办工作:协助开展脱贫劳动力、离校未 (略) 平台信息维护更新,协助开展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和重点企业信息岗位归集及并按人社部门要求每月做好就业失业状态确认,每月25日前完成,全年每项工作开展不少于12次,保障每月宣传稿件平均5篇以上。 发挥好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和基层劳动力监管作用,配合劳动监察、劳动仲裁部门维护用人双方合法利益。 5.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建立工作流程、人员分工、责任分工、问题反馈等制度,确保人 (略) 场内环境整洁、设备设施场地安全、工作井然有序。 (三)经费保障 根据相关财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202 (略) 场项目专项经费以及区财政部门预算,2023年度安 (略) 场运营管理经费50万元。 (略) 场日常运营经费40万元。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竞争性谈判确定承接主体整 (略) 场,并按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确定支付金额和支付方式,总价不超过40万元。 (略) 场经考核成功提供就业服务达1500人次/年的,奖励15万元运营经费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增加就业服务500人次/年的,增奖5万元运营经费补助;最高奖励40万元运营经费补助。 (略) 公共信息平台专网运行费及城区公用就业服务平台零工版块平台信息系统运营及维护费10万元。 (略) 场专网使用; (略) 场管理端; (略) 场运营端;企业招聘端;小程序求职端;软件配套云端服务器等,共计不超过10万元。其他开支根据实际需要,由管理主体相关部门一事一议委托实施,据实按规定支出,确保不超支。 (四)质量要求: 根 (略) 场运营内容和工作目标每年度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评分在90分(含)以上为优秀等次,按合同全额支付运营费用;70-80分为合格等次,按合同支付运营费用的80%;60-70分为基本合格,按合同支付运营费用的70%;60分(含)以下的为不合格,对年度评分不合格等次情况,管理主体有权终止委托服务协议,给予承接主体1周整改期,如整改不到位,经评审确定承接主体无法继续做好该项服务的,终止委托服务。 八、服务期限:委托三方运营服务期限为三年。每年度签订一次委托三方运营服务合同 。50.002023年1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1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
1 (略) (略) 场委托三方运营服务一、项目名称: (略) 场委托三方运营服务 二、采购意向公开时间 : 2023 年 11 月 8 日 三、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五、预算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 六、最高限价:人民币 50 万元 七、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为贯彻党中央、 (略) “稳就业、保就业”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建立健 (略) 场体系建设,加大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提升灵活就业服务水平,让零工等活不再“站马路”,让就业服务更加有温度,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晋人社厅发(2023)6号文件要求,筹建一处 “政府所有、公益服务” (略) 场, (略) 街、景忠路交叉口东北角建成。为更好的满足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用工和广大城乡劳动者求职需求,积极为用工主体和零工人员(短期或临时就业的城乡劳动者)搭建供需平台,促进零工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 2.采购内容: (略) 场委托三方运营服务项目 3.服务要求: (一)主要任务: 1. (略) 场的整体运营服务(参照城区人社 (略) 场服务清单内容)。 2.为企业进行有效岗位登记收集、发布用工信息,进行线上线下协同招聘服务。 3.为求职者提供求职登记、岗位匹配、职业指导、创业指导等服务和后续跟踪服务。 4.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成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岗位推荐、人岗匹配、电话回访等服务, (略) 数字人社一体化平台相关数据信息维护更新。 5.在市场内外协助人社部门定期开展零工招聘活动、春风行动、重点群体就业援助、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协助重点企业招工引才等专项服务活动。 6.负责做好城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平台零工平台的推广活动,保障关注人群及人员的提升,并不定期提出平台的运行情况及升级方向。 7. 配合人社部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引才招工提供点对点服务,为区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引进中高端人才,完成人社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8、按照实施方案协助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指导区就业服务驿站的相关工作。 (二)工作目标: 1.按要 (略) 场宣传活动:利 (略) 场( (略) 场)电子显示屏和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每月至少一周宣传国家、省、市、区有关就业创业政策。按照人社部门的安排,利用各项招聘活动开展政策宣传。 2.按相关规定开展系列现场室内招聘活动:每月举 (略) 场线下招聘活动,确保线下招聘活动长效有序运营,确保每场到会企业不少于30家,发布岗位不低于300个。(一个正常运营年度不低于12场,因不可控情况的要求、重大活动安排、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按照要求做到在服务年 (略) (略) 场平台录入求职人员信息12000条,用工信息500条。岗位对接达成初步意向人数不少于3000人次,岗位对接成功(成功提供就业服务)达1500人次以上。做好工作日日常招聘单位、求职者的招聘、求职登记,做好登记造册、跟踪服务。 3.协助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重点人群就业援助、脱贫群体专场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等专项活动不少于6次。在招聘活动现场进行相关就业创业、人才、职业培训、社保、劳动关系等政策宣传,每季度或重点节点不定期更新政策宣传墙专栏内容,线下线上招聘同步举行,参加线下招聘活动必须在城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发布职位信息,定期在城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零工平台进行人社就业政策推送,及时进行企业需求信息更新,利用相关平台开展日常网络直播带岗活动,服务广大求职者。 4.人社部门交办工作:协助开展脱贫劳动力、离校未 (略) 平台信息维护更新,协助开展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和重点企业信息岗位归集及并按人社部门要求每月做好就业失业状态确认,每月25日前完成,全年每项工作开展不少于12次,保障每月宣传稿件平均5篇以上。 发挥好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和基层劳动力监管作用,配合劳动监察、劳动仲裁部门维护用人双方合法利益。 5.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建立工作流程、人员分工、责任分工、问题反馈等制度,确保人 (略) 场内环境整洁、设备设施场地安全、工作井然有序。 (三)经费保障 根据相关财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202 (略) 场项目专项经费以及区财政部门预算,2023年度安 (略) 场运营管理经费50万元。 (略) 场日常运营经费40万元。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竞争性谈判确定承接主体整 (略) 场,并按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确定支付金额和支付方式,总价不超过40万元。 (略) 场经考核成功提供就业服务达1500人次/年的,奖励15万元运营经费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增加就业服务500人次/年的,增奖5万元运营经费补助;最高奖励40万元运营经费补助。 (略) 公共信息平台专网运行费及城区公用就业服务平台零工版块平台信息系统运营及维护费10万元。 (略) 场专网使用; (略) 场管理端; (略) 场运营端;企业招聘端;小程序求职端;软件配套云端服务器等,共计不超过10万元。其他开支根据实际需要,由管理主体相关部门一事一议委托实施,据实按规定支出,确保不超支。 (四)质量要求: 根 (略) 场运营内容和工作目标每年度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评分在90分(含)以上为优秀等次,按合同全额支付运营费用;70-80分为合格等次,按合同支付运营费用的80%;60-70分为基本合格,按合同支付运营费用的70%;60分(含)以下的为不合格,对年度评分不合格等次情况,管理主体有权终止委托服务协议,给予承接主体1周整改期,如整改不到位,经评审确定承接主体无法继续做好该项服务的,终止委托服务。 八、服务期限:委托三方运营服务期限为三年。每年度签订一次委托三方运营服务合同 。50.002023年1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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