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招标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某物业招标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某物业招标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 (略) 某单位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物业招标项目
二、概算金额:概算金额2991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2991万元。
三、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服务期限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某物业招标项目 服务包括范围包括:
(一)办公区
1.区域内房屋及室内水、电、热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
2.营区中水、消防、雨污水管线维护;
3.区域内绿化、苗木苗圃养护管理;
4.区域内室内公共区域日常清洁卫生(不含涉密区域,以及集体宿舍、食堂、库房、游泳馆、门诊部、招待所、幼儿园、超市、加油站等);
5.营区环境卫生管理(含人工湖、岔渠等水域水景)及生活垃圾及大件垃圾分类、清运、消纳;
6.营区道路、场地、围墙及相关设施维护管理;
7.电梯、中央空调,以及消防、避雷、人工湖水质净化等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8.5处办公及专业用房、2处办公楼地下停车场、3处宿舍门卫值班,协助保障大型会议、任务活动和参观展览秩序维护工作;
9.2处地下人防车库维护管理;
10.1个消防中控室值班管理;
11.1个运动场值班管理;
12.委托人委托的其他物业服务工作。
(二)公寓区
1.区域内公寓楼及室内水、电、热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
2.区域内绿化养护管理;
3.公寓楼内部公共区域日常清洁卫生工作;
4.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及生活垃圾及大件垃圾分类、清运、消纳;
5.区域内道路、场地及相关设施维护管理;
6.电梯、消防、避雷等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7.1个消防安防中控室值班,区域内巡逻等秩序维护工作;
8.代收水、电、房租、取暖、物业等费用;
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物业服务工作。 不超过5年 2023年12月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入股企业(含港澳台)。
(三)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通用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内容,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本物业服务项目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四)在北京地区从事过军级及以上部队机关,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 (略) 级及以上级别的事业、科研、央企、国企等单位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2015年6月(含)以后累计管理住宅物业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且管理办公楼物业建筑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
如有意见、建议请联系:汤先生,010-*。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某物业招标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 (略) 某单位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物业招标项目
二、概算金额:概算金额2991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2991万元。
三、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服务期限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某物业招标项目 服务包括范围包括:
(一)办公区
1.区域内房屋及室内水、电、热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
2.营区中水、消防、雨污水管线维护;
3.区域内绿化、苗木苗圃养护管理;
4.区域内室内公共区域日常清洁卫生(不含涉密区域,以及集体宿舍、食堂、库房、游泳馆、门诊部、招待所、幼儿园、超市、加油站等);
5.营区环境卫生管理(含人工湖、岔渠等水域水景)及生活垃圾及大件垃圾分类、清运、消纳;
6.营区道路、场地、围墙及相关设施维护管理;
7.电梯、中央空调,以及消防、避雷、人工湖水质净化等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8.5处办公及专业用房、2处办公楼地下停车场、3处宿舍门卫值班,协助保障大型会议、任务活动和参观展览秩序维护工作;
9.2处地下人防车库维护管理;
10.1个消防中控室值班管理;
11.1个运动场值班管理;
12.委托人委托的其他物业服务工作。
(二)公寓区
1.区域内公寓楼及室内水、电、热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
2.区域内绿化养护管理;
3.公寓楼内部公共区域日常清洁卫生工作;
4.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及生活垃圾及大件垃圾分类、清运、消纳;
5.区域内道路、场地及相关设施维护管理;
6.电梯、消防、避雷等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7.1个消防安防中控室值班,区域内巡逻等秩序维护工作;
8.代收水、电、房租、取暖、物业等费用;
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物业服务工作。 不超过5年 2023年12月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入股企业(含港澳台)。
(三)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通用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内容,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本物业服务项目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四)在北京地区从事过军级及以上部队机关,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 (略) 级及以上级别的事业、科研、央企、国企等单位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2015年6月(含)以后累计管理住宅物业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且管理办公楼物业建筑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
如有意见、建议请联系:汤先生,010-*。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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