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破158号广州誉鸿服饰有限公司清算转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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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破158号广州誉鸿服饰有限公司清算转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略) 清算转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誉鸿公司破管字第18号

(略) (略) 于**日以(2023)粤01破15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以下简称“誉鸿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日依法指定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在清算过程中,债务人向管理人提出希望将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为了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整合破产企业资源,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人的受偿率,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为公平、公开、公正引入重整投资人,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拟采取公开招募方式进行。为使意向重 (略) 的实际情况,并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三)本招募公告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仅为重整投资人提供参考。

(四)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相关情况为管理人调查所得,不代表管理人对债务人现状的承诺。

(五)本次重整以债务人现状进行重整,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的, (略) 现状进行重整,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六)报名者须足额缴纳本公告规定的保证金方为有效报名,保证金性质为缔约保证金,投资协议签订时,保证金直接转化为投资款或履约保证金、投资协议约定的用途。若债权人会议决议未通过重 (略) 未批准重整计划,投资人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七) (略) 不予批准重整计划或者债务人不执行、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等客观因素导致无法重整的,投资方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管理人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八) 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

(九)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公开发布本公告。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4X

法定代表人:郭晓红

成立日期:**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登记机关: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地: (略) 白云区白云湖街环溶三横路9号永盛工业园A栋8楼

营业期限:**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服饰制造;机织服装制造;帽批发;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服装零售;帽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其他皮革制品制造;皮革服装制造;鞋批发;鞋零售;皮箱、包(袋) 制造;箱、包批发;箱、包零售;木制、塑料、皮革日用品 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批发;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医疗卫生用塑料制品制造;服装辅料批发;服装辅料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

股权结构:股东郭晓红认缴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50%;股东黄汝荣认缴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50%。

三、公司主要资产和负债

(一)誉鸿公司资产情况

经前期调查, (略) 名下持有现金、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证券资产等有形资产,持有一件美术作品著作权和五件注册商标,美术作品登记号:国作登字-2016-F-*,作品名称: MISSIC,创作完成日期:**日,登记日期: **日。五件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申请日期

商标

商标名称

注册号

国际分类

注册公告日期

1

**

MISSICE

*

35-广告销售

**

2

**

图形

*

35-广告销售

**

3

**

MISSICE

*

42-网站服务

**

4

**

MISSICE

*

25-服装鞋帽

**

5

**

MISSICE

*

16-办公用品

**

(二)誉鸿公司负债情况

根据管理人初步核查的情况,誉鸿公司的职工债权为20500.8元;社保债权为42400元;其他欠款合计*.92元。誉鸿公司的破产债权最 (略) 裁定确认的为准。

四、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国内外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后续经营。

2、具有经营同类业务运营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金额巨大的债务,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5、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

6、本案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期限

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十五日下午16点前报名,即报名时间截止至**日下午16:00时。有意向之投资人请在截止时间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

(2)报名者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身份情况、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介绍、资产和负债等报名者认为有利于其参与招募的其他信息)。

(3)意向投资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上级主管单位或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本项目重整投资的决议文件。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供核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资信证明(主要为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投资资金来源证明等)。

(6)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文件。

(7)保密协议函,承诺:对于参与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 (略) 商业秘密及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依法定义务或者非经管理人同意,不得将此商业秘密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人,否则给管理人、誉鸿公司造成损失的,管理人有权以保证金赔偿损失,不足部分仍可追偿。

【注意】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报名者印章(包括:骑缝),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由本人签字。报名材料由报名者自行编排并装订成册,并提交一式三份至管理人处,同时应发生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电子邮箱。

(三)保证金缴纳、退还规则

1、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重整意向文件的同时,向管理人下列银行账户缴纳投资保证金10000元,未按规定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 (略) 重整投资程序。

户名: (略) 管理人

开户行: (略) 广州华夏路支行

账号:*0177

2、 对于意向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性质为缔约保证金,投资协议签订时,保证金根据届时的协议约定直接转化为投资款或履约保证金等,具体用途以投资协议约定为准。

3、管理人自确定重整投资人后5日内退还其他意向投资人所缴的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4、如投资协议最终未能签订,保证金无息退还。

5、如《重整计划(草案)》 (略) (略) 裁定批准的,管 (略) (略) 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5日内退还重整投资人所缴的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6、 意向投资人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撤回报名。

(四) 重整投资程序

1、报名工作完成后,意向投资人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并签署《保密协议》 (略) 相关材料,投资人应于五日内完成尽职调查时间。

2、意向投资人自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后十日内应积极与管理人沟通商定拟重整投资的意向、金额及方式,并根据尽职调查情况提交重整方案,以便管理人及时制定兼顾合法性、衡平性、可行性、时效性的《重整计划(草案)》。

3、报名期限内有且仅有一位意向投资人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当然重整投资人;如有两位或两位以上意向投资人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管理 (略) 监督下遴选重整投资人。

4、确定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及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与重整投资人先行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整计划(草案)》内容。

5、如无人缴纳投资保证金,或重整投资人拒绝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且管理人没有进行延期招募的,视为本次招募没有合格重整投资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31楼

联系邮箱:*@*q.com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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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清算转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誉鸿公司破管字第18号

(略) (略) 于**日以(2023)粤01破15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以下简称“誉鸿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日依法指定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在清算过程中,债务人向管理人提出希望将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为了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整合破产企业资源,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人的受偿率,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为公平、公开、公正引入重整投资人,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拟采取公开招募方式进行。为使意向重 (略) 的实际情况,并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三)本招募公告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仅为重整投资人提供参考。

(四)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相关情况为管理人调查所得,不代表管理人对债务人现状的承诺。

(五)本次重整以债务人现状进行重整,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的, (略) 现状进行重整,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六)报名者须足额缴纳本公告规定的保证金方为有效报名,保证金性质为缔约保证金,投资协议签订时,保证金直接转化为投资款或履约保证金、投资协议约定的用途。若债权人会议决议未通过重 (略) 未批准重整计划,投资人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七) (略) 不予批准重整计划或者债务人不执行、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等客观因素导致无法重整的,投资方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管理人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八) 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

(九)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公开发布本公告。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4X

法定代表人:郭晓红

成立日期:**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登记机关: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地: (略) 白云区白云湖街环溶三横路9号永盛工业园A栋8楼

营业期限:**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服饰制造;机织服装制造;帽批发;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服装零售;帽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其他皮革制品制造;皮革服装制造;鞋批发;鞋零售;皮箱、包(袋) 制造;箱、包批发;箱、包零售;木制、塑料、皮革日用品 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批发;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医疗卫生用塑料制品制造;服装辅料批发;服装辅料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

股权结构:股东郭晓红认缴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50%;股东黄汝荣认缴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50%。

三、公司主要资产和负债

(一)誉鸿公司资产情况

经前期调查, (略) 名下持有现金、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证券资产等有形资产,持有一件美术作品著作权和五件注册商标,美术作品登记号:国作登字-2016-F-*,作品名称: MISSIC,创作完成日期:**日,登记日期: **日。五件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申请日期

商标

商标名称

注册号

国际分类

注册公告日期

1

**

MISSICE

*

35-广告销售

**

2

**

图形

*

35-广告销售

**

3

**

MISSICE

*

42-网站服务

**

4

**

MISSICE

*

25-服装鞋帽

**

5

**

MISSICE

*

16-办公用品

**

(二)誉鸿公司负债情况

根据管理人初步核查的情况,誉鸿公司的职工债权为20500.8元;社保债权为42400元;其他欠款合计*.92元。誉鸿公司的破产债权最 (略) 裁定确认的为准。

四、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国内外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后续经营。

2、具有经营同类业务运营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金额巨大的债务,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5、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

6、本案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期限

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十五日下午16点前报名,即报名时间截止至**日下午16:00时。有意向之投资人请在截止时间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

(2)报名者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身份情况、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介绍、资产和负债等报名者认为有利于其参与招募的其他信息)。

(3)意向投资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上级主管单位或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本项目重整投资的决议文件。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供核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资信证明(主要为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投资资金来源证明等)。

(6)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文件。

(7)保密协议函,承诺:对于参与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 (略) 商业秘密及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依法定义务或者非经管理人同意,不得将此商业秘密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人,否则给管理人、誉鸿公司造成损失的,管理人有权以保证金赔偿损失,不足部分仍可追偿。

【注意】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报名者印章(包括:骑缝),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由本人签字。报名材料由报名者自行编排并装订成册,并提交一式三份至管理人处,同时应发生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电子邮箱。

(三)保证金缴纳、退还规则

1、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重整意向文件的同时,向管理人下列银行账户缴纳投资保证金10000元,未按规定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 (略) 重整投资程序。

户名: (略) 管理人

开户行: (略) 广州华夏路支行

账号:*0177

2、 对于意向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性质为缔约保证金,投资协议签订时,保证金根据届时的协议约定直接转化为投资款或履约保证金等,具体用途以投资协议约定为准。

3、管理人自确定重整投资人后5日内退还其他意向投资人所缴的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4、如投资协议最终未能签订,保证金无息退还。

5、如《重整计划(草案)》 (略) (略) 裁定批准的,管 (略) (略) 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5日内退还重整投资人所缴的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6、 意向投资人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撤回报名。

(四) 重整投资程序

1、报名工作完成后,意向投资人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并签署《保密协议》 (略) 相关材料,投资人应于五日内完成尽职调查时间。

2、意向投资人自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后十日内应积极与管理人沟通商定拟重整投资的意向、金额及方式,并根据尽职调查情况提交重整方案,以便管理人及时制定兼顾合法性、衡平性、可行性、时效性的《重整计划(草案)》。

3、报名期限内有且仅有一位意向投资人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当然重整投资人;如有两位或两位以上意向投资人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管理 (略) 监督下遴选重整投资人。

4、确定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及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与重整投资人先行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整计划(草案)》内容。

5、如无人缴纳投资保证金,或重整投资人拒绝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且管理人没有进行延期招募的,视为本次招募没有合格重整投资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31楼

联系邮箱:*@*q.com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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