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智慧道桥养管服务平台桥梁在线监测现场装配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天津市城市智慧道桥养管服务平台桥梁在线监测现场装配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4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全部工作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信誉要求:(1)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投标的范围;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质量监理工程师1名(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文明施工及环保监理工程师1名,且应均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 (略) 、自治区、 (略) 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以上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互相兼任。
3.3.4财务要求:附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3.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至天津 (略) ( (略) 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2 月 1 日 09 时 30 分,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第四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提示: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系统)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于截止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 (略) 公用事业管理局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郭工,电话:022-*,传真:/。受理单位地点: (略) 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略) 公用事业管理局
受理负责人:张立潮,电话:*,传真:*。受理单位地址: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88号。
2023 年 11 月 10 日
2.4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全部工作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信誉要求:(1)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投标的范围;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质量监理工程师1名(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文明施工及环保监理工程师1名,且应均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 (略) 、自治区、 (略) 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以上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互相兼任。
3.3.4财务要求:附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3.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至天津 (略) ( (略) 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2 月 1 日 09 时 30 分,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第四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提示: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系统)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于截止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 (略) 公用事业管理局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郭工,电话:022-*,传真:/。受理单位地点: (略) 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略) 公用事业管理局
受理负责人:张立潮,电话:*,传真:*。受理单位地址: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88号。
2023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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