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财政局涧西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意向项目-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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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涧西区财政局涧西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意向项目-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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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 涧西区财政局涧西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意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涧公开-2023-10
2、项目名称: (略) 涧西区财政局涧西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意向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涧西政采招标(2023)0119号 (略) 涧西区财政局涧西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意向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编号:洛涧公开-2023-10
项目编号:涧西政采招标(2023)0119号
2、项目名称: (略) 涧西区财政局涧西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意向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
计费标准按照本征集文件中第三章项目评审费计算表标准执行。
备注:按评审费计算表内容,审减追加费不应超过项目评审基本费的1.5倍,同时不高于40万元;出具审核报告的项目,按相关表格中费率计算后,下浮50%作为审核费计费依据;对中介机构已经出具审核报告的项目进行稽核评审,稽核评审费按照上条中下浮后审核费的50%执行,同时不高于3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审费计算表。
以上计费标准为固定价格,供应商报价时不允许增减。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 (略) 涧西区财政局涧西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意向项目。本次采购通过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入围20家供应商, (略) 涧西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5.2包(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5.3入围需求:入围供应商数量为20家且淘汰率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详见征集文件)
5.4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其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及近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以上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征集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入围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入围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征集文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3.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上获取。请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涧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征集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计费标准按照本征集文件中第三章项目评审费计算表标准执行。
备注:按评审费计算表内容,审减追加费不应超过项目评审基本费的1.5倍,同时不高于40万元;出具审核报告的项目,按相关表格中费率计算后,下浮50%作为审核费计费依据;对中介机构已经出具审核报告的项目进行稽核评审,稽核评审费按照上条中下浮后审核费的50%执行,同时不高于3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审费计算表。
以上计费标准为固定价格,供应商报价时不允许增减。本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中4、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数额不作任何参考。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 (略) 涧西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部门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涧西区财政局
地址: (略) 涧西区西苑路1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虹建设 (略)
地址: (略) 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1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379-*

项目概况

(略) 涧西区财政局涧西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意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涧公开-2023-10
2、项目名称: (略) 涧西区财政局涧西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意向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涧西政采招标(2023)0119号 (略) 涧西区财政局涧西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意向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编号:洛涧公开-2023-10
项目编号:涧西政采招标(2023)0119号
2、项目名称: (略) 涧西区财政局涧西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意向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
计费标准按照本征集文件中第三章项目评审费计算表标准执行。
备注:按评审费计算表内容,审减追加费不应超过项目评审基本费的1.5倍,同时不高于40万元;出具审核报告的项目,按相关表格中费率计算后,下浮50%作为审核费计费依据;对中介机构已经出具审核报告的项目进行稽核评审,稽核评审费按照上条中下浮后审核费的50%执行,同时不高于3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审费计算表。
以上计费标准为固定价格,供应商报价时不允许增减。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 (略) 涧西区财政局涧西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意向项目。本次采购通过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入围20家供应商, (略) 涧西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5.2包(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5.3入围需求:入围供应商数量为20家且淘汰率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详见征集文件)
5.4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其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及近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以上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征集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入围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入围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征集文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3.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上获取。请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涧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征集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计费标准按照本征集文件中第三章项目评审费计算表标准执行。
备注:按评审费计算表内容,审减追加费不应超过项目评审基本费的1.5倍,同时不高于40万元;出具审核报告的项目,按相关表格中费率计算后,下浮50%作为审核费计费依据;对中介机构已经出具审核报告的项目进行稽核评审,稽核评审费按照上条中下浮后审核费的50%执行,同时不高于3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审费计算表。
以上计费标准为固定价格,供应商报价时不允许增减。本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中4、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数额不作任何参考。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 (略) 涧西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部门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涧西区财政局
地址: (略) 涧西区西苑路1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虹建设 (略)
地址: (略) 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1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379-*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略) 涧西区财政局涧西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意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涧公开-2023-10
2、项目名称: (略) 涧西区财政局涧西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意向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涧西政采招标(2023)0119号 (略) 涧西区财政局涧西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意向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编号:洛涧公开-2023-10
项目编号:涧西政采招标(2023)0119号
2、项目名称: (略) 涧西区财政局涧西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意向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
计费标准按照本征集文件中第三章项目评审费计算表标准执行。
备注:按评审费计算表内容,审减追加费不应超过项目评审基本费的1.5倍,同时不高于40万元;出具审核报告的项目,按相关表格中费率计算后,下浮50%作为审核费计费依据;对中介机构已经出具审核报告的项目进行稽核评审,稽核评审费按照上条中下浮后审核费的50%执行,同时不高于3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审费计算表。
以上计费标准为固定价格,供应商报价时不允许增减。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 (略) 涧西区财政局涧西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意向项目。本次采购通过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入围20家供应商, (略) 涧西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5.2包(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5.3入围需求:入围供应商数量为20家且淘汰率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详见征集文件)
5.4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其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及近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以上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征集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入围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入围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征集文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3.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上获取。请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涧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征集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计费标准按照本征集文件中第三章项目评审费计算表标准执行。
备注:按评审费计算表内容,审减追加费不应超过项目评审基本费的1.5倍,同时不高于40万元;出具审核报告的项目,按相关表格中费率计算后,下浮50%作为审核费计费依据;对中介机构已经出具审核报告的项目进行稽核评审,稽核评审费按照上条中下浮后审核费的50%执行,同时不高于3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审费计算表。
以上计费标准为固定价格,供应商报价时不允许增减。本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中4、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数额不作任何参考。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 (略) 涧西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部门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涧西区财政局
地址: (略) 涧西区西苑路1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虹建设 (略)
地址: (略) 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1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379-*

项目概况

(略) 涧西区财政局涧西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意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涧公开-2023-10
2、项目名称: (略) 涧西区财政局涧西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意向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涧西政采招标(2023)0119号 (略) 涧西区财政局涧西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意向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编号:洛涧公开-2023-10
项目编号:涧西政采招标(2023)0119号
2、项目名称: (略) 涧西区财政局涧西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意向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
计费标准按照本征集文件中第三章项目评审费计算表标准执行。
备注:按评审费计算表内容,审减追加费不应超过项目评审基本费的1.5倍,同时不高于40万元;出具审核报告的项目,按相关表格中费率计算后,下浮50%作为审核费计费依据;对中介机构已经出具审核报告的项目进行稽核评审,稽核评审费按照上条中下浮后审核费的50%执行,同时不高于3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审费计算表。
以上计费标准为固定价格,供应商报价时不允许增减。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 (略) 涧西区财政局涧西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意向项目。本次采购通过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入围20家供应商, (略) 涧西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5.2包(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5.3入围需求:入围供应商数量为20家且淘汰率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详见征集文件)
5.4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其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及近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以上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征集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入围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入围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征集文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3.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上获取。请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涧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征集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计费标准按照本征集文件中第三章项目评审费计算表标准执行。
备注:按评审费计算表内容,审减追加费不应超过项目评审基本费的1.5倍,同时不高于40万元;出具审核报告的项目,按相关表格中费率计算后,下浮50%作为审核费计费依据;对中介机构已经出具审核报告的项目进行稽核评审,稽核评审费按照上条中下浮后审核费的50%执行,同时不高于3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审费计算表。
以上计费标准为固定价格,供应商报价时不允许增减。本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中4、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数额不作任何参考。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 (略) 涧西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部门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涧西区财政局
地址: (略) 涧西区西苑路1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虹建设 (略)
地址: (略) 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1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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