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项目采购需求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金 (略) 采购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项目 编制时间:2019年3月19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预算安排:2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用途:本项目采购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项目,分批次检测,计划抽检240批次。检测任务包括日常监督抽检,重大活动质量保障监测,重点品种监测,节假日质量监测和投诉举报质量监测,食品风险评估检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测等。检测项目: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和元素含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含量、非食用物质含量、掺杂掺假、有毒有害物质、食品微生物、餐饮具、保健品和易非法添加物质含量。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满足采购项目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规范。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的数量:一个。 采购项目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项目的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实施。 6、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7、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询价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8、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按照上级相关标准执行。 四、公示期限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日;自2019年3月20日起至2019年3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金 (略) 受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项目(项目编号:DYPEDZ2019-46#)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3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联系方式) 派专人递交至金 (略) (地址: (略) 东营区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路口东青年创业街区,联系电话:*);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金 (略) 邮箱(邮箱:*@*63.com),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竞争性磋商文件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46-* (2)采购代理机构:金 (略) 地址: (略) 东营区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路口东青年创业街区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0546-* * |
采购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金 (略) 采购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项目 编制时间:2019年3月19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预算安排:2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用途:本项目采购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项目,分批次检测,计划抽检240批次。检测任务包括日常监督抽检,重大活动质量保障监测,重点品种监测,节假日质量监测和投诉举报质量监测,食品风险评估检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测等。检测项目: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和元素含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含量、非食用物质含量、掺杂掺假、有毒有害物质、食品微生物、餐饮具、保健品和易非法添加物质含量。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满足采购项目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规范。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的数量:一个。 采购项目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项目的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实施。 6、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7、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询价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8、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按照上级相关标准执行。 四、公示期限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日;自2019年3月20日起至2019年3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金 (略) 受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项目(项目编号:DYPEDZ2019-46#)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3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联系方式) 派专人递交至金 (略) (地址: (略) 东营区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路口东青年创业街区,联系电话:*);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金 (略) 邮箱(邮箱:*@*63.com),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竞争性磋商文件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46-* (2)采购代理机构:金 (略) 地址: (略) 东营区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路口东青年创业街区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0546-*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