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智能卡口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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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智能卡口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智能卡口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采购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济南百 (略)

项目名称及编号: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智能卡口项目(DYPEDZ2019-50#)

编制时间:2019年3月12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运行,在园区进出道路主要口设置智能卡口,确保车辆进出有据可查,卡口包括出入口控制、管理系统两部分,通过出入口采集获取车辆基础信息,利用网络将车辆信息数据发送至后端管理中心,实现车辆号牌比对。

卡口设置3个,包括海滨路双向六车道卡口1个,海港路双向四车道卡口1个,双向8车道卡口1个,尺寸现场确认。

卡口不设置岗亭,自动化启停,需与智慧园区系统对接匹配,主要设备为车辆识别摄像机、车牌识别摄像机、道闸等,分为卡口道闸部分,卡口监控部分、电源及传输部分,安全岛基础及附属设施部分等。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产品。

2、预算安排:

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95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

具体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

2.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为产业园区进出道路主要口设置智能卡口,确保进出车辆有据可查,满足产业园区实际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满足采购项目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2019年3月31日前。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要求: 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

服务效率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满足《项目合同》中的标准要求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为3日:自2019年3月13日起至2019年3月15 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3月 16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联系方式;*@*63.com邮箱)派专人递交至济南百 (略) (地址: (略) (略) 对面黄河路辅路海通未来广场B座706室,联系电话:0546-*),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采购人

1.采购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蔺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济南百 (略)

地址: (略) (略) 对面黄河路辅路海通未来广场B座706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 系 方 式:0546-*

附件:本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济南百 (略)

2019年3月12日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智能卡口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采购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济南百 (略)

项目名称及编号: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智能卡口项目(DYPEDZ2019-50#)

编制时间:2019年3月12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运行,在园区进出道路主要口设置智能卡口,确保车辆进出有据可查,卡口包括出入口控制、管理系统两部分,通过出入口采集获取车辆基础信息,利用网络将车辆信息数据发送至后端管理中心,实现车辆号牌比对。

卡口设置3个,包括海滨路双向六车道卡口1个,海港路双向四车道卡口1个,双向8车道卡口1个,尺寸现场确认。

卡口不设置岗亭,自动化启停,需与智慧园区系统对接匹配,主要设备为车辆识别摄像机、车牌识别摄像机、道闸等,分为卡口道闸部分,卡口监控部分、电源及传输部分,安全岛基础及附属设施部分等。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产品。

2、预算安排:

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95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

具体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

2.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为产业园区进出道路主要口设置智能卡口,确保进出车辆有据可查,满足产业园区实际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满足采购项目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2019年3月31日前。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要求: 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

服务效率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满足《项目合同》中的标准要求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为3日:自2019年3月13日起至2019年3月15 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3月 16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联系方式;*@*63.com邮箱)派专人递交至济南百 (略) (地址: (略) (略) 对面黄河路辅路海通未来广场B座706室,联系电话:0546-*),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采购人

1.采购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蔺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济南百 (略)

地址: (略) (略) 对面黄河路辅路海通未来广场B座706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 系 方 式:0546-*

附件:本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济南百 (略)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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