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厂外管廊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招标预告
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厂外管廊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招标预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厂外管廊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采购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1 | (厂外管廊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采购 ) | (厂外管廊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采购 数量:26项,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 技术文件》) | (2023年11月) | 一、资质要求 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二、信誉要求: 1.应答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应答人应在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供应商提交注册申请后,由供应商及时告知项目联系人(联系人:汪家佳,电话:*),完成供应商注册申请,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如供应商未及时告知,造成未完成注册无法参与投标的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议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询价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询价文件为准。 7、应答人应在 (略) 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8、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供应商承诺书”。 9.只允许制造商参与。 制造商满足条件 A. 供应商可参照附件要求提供《制造商承诺书》,提供证明材料,保证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B. 传统型制造商须满足条件:供应商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各类生产资质/销售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如投标产品无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各类生产资质要求,可结合投标产品特点在寻源文件中选择性设置下列证明材料:①三体系管理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②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③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设备证明(需提供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④生产工艺(需提供流程图);⑤检测仪器证明(需提供仪器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⑥组装或加工设备证明(需提供仪器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⑦相关知识产权或专利;⑧其他证明材料。 C. OEM型制造商须满足条件:供应商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各类生产资质/销售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如投标产品无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各类生产资质要求,可结合投标产品特点在寻源文件中选择性设置下列证明材料( (略) 提供均可):①三体系管理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②代工协议;③相关知识产权或专利;④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⑤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设备证明(需提供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⑥生产工艺(需提供流程图);⑦检测仪器证明(需提供仪器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⑧组装或加工设备证明(需提供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⑨其他证明材料。 D. 集成型制造商须满足条件:供应商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各类生产资质/销售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如投标产品无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各类生产资质要求,可结合投标产品特点在寻源文件中选择性设置下列证明材料( (略) 提供均可):①三体系管理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②组装或加工设备证明(需提供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③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④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设备证明(需提供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⑤生产工艺(需提供流程图);⑥检测仪器证明(需提供仪器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⑦相关知识产权或专利;⑧其他证明材料。 | 投标人投标前需实地勘察现场、结合现场施工情况提供项目详细实施方案、详细技术方案、进度计划、技术参数表(包括不限于产品型号、品牌、详细参数、响应/偏离表、产品照片等)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_2023年11月17日)至(2023_年11月2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上海区域中心)
2023年11月17 日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厂外管廊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采购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1 | (厂外管廊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采购 ) | (厂外管廊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采购 数量:26项,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 技术文件》) | (2023年11月) | 一、资质要求 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二、信誉要求: 1.应答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应答人应在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供应商提交注册申请后,由供应商及时告知项目联系人(联系人:汪家佳,电话:*),完成供应商注册申请,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如供应商未及时告知,造成未完成注册无法参与投标的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议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询价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询价文件为准。 7、应答人应在 (略) 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8、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供应商承诺书”。 9.只允许制造商参与。 制造商满足条件 A. 供应商可参照附件要求提供《制造商承诺书》,提供证明材料,保证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B. 传统型制造商须满足条件:供应商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各类生产资质/销售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如投标产品无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各类生产资质要求,可结合投标产品特点在寻源文件中选择性设置下列证明材料:①三体系管理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②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③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设备证明(需提供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④生产工艺(需提供流程图);⑤检测仪器证明(需提供仪器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⑥组装或加工设备证明(需提供仪器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⑦相关知识产权或专利;⑧其他证明材料。 C. OEM型制造商须满足条件:供应商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各类生产资质/销售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如投标产品无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各类生产资质要求,可结合投标产品特点在寻源文件中选择性设置下列证明材料( (略) 提供均可):①三体系管理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②代工协议;③相关知识产权或专利;④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⑤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设备证明(需提供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⑥生产工艺(需提供流程图);⑦检测仪器证明(需提供仪器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⑧组装或加工设备证明(需提供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⑨其他证明材料。 D. 集成型制造商须满足条件:供应商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各类生产资质/销售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如投标产品无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各类生产资质要求,可结合投标产品特点在寻源文件中选择性设置下列证明材料( (略) 提供均可):①三体系管理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②组装或加工设备证明(需提供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③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④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设备证明(需提供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⑤生产工艺(需提供流程图);⑥检测仪器证明(需提供仪器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⑦相关知识产权或专利;⑧其他证明材料。 | 投标人投标前需实地勘察现场、结合现场施工情况提供项目详细实施方案、详细技术方案、进度计划、技术参数表(包括不限于产品型号、品牌、详细参数、响应/偏离表、产品照片等)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_2023年11月17日)至(2023_年11月2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上海区域中心)
2023年11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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