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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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某部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2023-JKYXZX-F3298)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公务用车维修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公务用车维修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JKYXZX-F3298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 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

时间

备注

1

某部公务用车维修服务

采购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主要维护车辆正常使用技术状态。我部所属车辆81台,按品牌分类主要有北汽、福特全顺、上汽大众、别克、一汽大众、奥迪、东风、丰田、解放、南京依维柯、安凯、宇通等。

见附件1

30

2023.11


注: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是根据有关要求,应当具有国家一类维修资质;

二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是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五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六是参加军队采购活动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是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八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是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企业登记表(见附件2)。有参与意向或反馈意见建议的供应商,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六、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

七、反馈方式

(一)联 系 人:卢助理

(二)电子邮箱:*@*q.com

(三)联系电话:010-*

(四)地 址: (略) 海淀区

2023年11月17日

, (略) ,海淀区,南京

某部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2023-JKYXZX-F3298)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公务用车维修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公务用车维修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JKYXZX-F3298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 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

时间

备注

1

某部公务用车维修服务

采购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主要维护车辆正常使用技术状态。我部所属车辆81台,按品牌分类主要有北汽、福特全顺、上汽大众、别克、一汽大众、奥迪、东风、丰田、解放、南京依维柯、安凯、宇通等。

见附件1

30

2023.11


注: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是根据有关要求,应当具有国家一类维修资质;

二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是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五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六是参加军队采购活动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是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八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是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企业登记表(见附件2)。有参与意向或反馈意见建议的供应商,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六、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

七、反馈方式

(一)联 系 人:卢助理

(二)电子邮箱:*@*q.com

(三)联系电话:010-*

(四)地 址: (略) 海淀区

2023年11月17日

, (略) ,海淀区,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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