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黎明街道社区老年餐厅”“黎明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合作意向征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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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黎明街道社区老年餐厅”“黎明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合作意向征集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黎明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需求,满足广大老年群体“家门口”的养老服务需求, (略) 、区民政局工作部署,2023年将在黎明街道开展“黎明街道社区老年餐厅”“黎明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招募1家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及1家老年人助餐配餐机构承接“黎明街道社区老年餐厅”“黎明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以提升我街道“老年人餐厅”助餐配餐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水平,现招募公告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黎明街道社区老年餐厅”“黎明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地址位于龙凤区黎明街道各社区。

二、合作内容

黎明街道将各社区活动室等设施用房作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免费提供给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运营,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日常照料、保健康复、家政服务、代办助行、康复护理、安全防护等周到、便捷、高效的服务,提高生活质量,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报名条件与要求

报名合作“黎明街道社区老年餐厅”“黎明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营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1)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的运营主体应为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并依法取得相关的资格登记证书。

(2)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主体工作人员应具有护理服务、维修服务、健康咨询等服务,并具备开展相应服务资格;老年餐厅运营主体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提供服务。

(3)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运营主体在运营中应符合国家消防、食品卫生、特种设备、燃气设备、环保等、医疗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

2.硬件设施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合作主体应指导黎明街道各社区对现有社区服务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完善社区老年活动室(老年大学)、社区日间照料室、社区健康咨询室、社区阅读室等功能,配备护理床、电脑等设施设备,配备老年人突发疾病应急处置设施;老年餐厅合作主体应配备满足老年人就餐服务的设施设备、餐饮器具、桌椅用品等,餐厅内按照功能合理划分区域,加工制作区与就餐区分开设置;配备老年人突发疾病应急处置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

3.运营管理

(1)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的运营主体应成立专门的运营管理团队,配备管理和服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主管、项目管理团队、护理员、电工、家政服务员、社工、水暖工、行政人员等),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保证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合作主体有序运营。

(2)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的运营主体应建立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接受民政、街道、社区监督。建立完善居家上门服务档案,详细记录居家上门的过程。

(3)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的运营主体要做好品质管理,安排专人、专岗、专线(电话),及时汇总掌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情况,跟踪服务结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黎明街道民政事务部。

(4)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的运营主体在服务定价上坚持普惠导向,保持公益属性,对社区的特困、低保、低保边缘、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优惠助老服务;

(5)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的运营主体应当明确服务清单、价格、时间等事项,并且将从业人员资格证、老年人服务优惠价格、服务清单、安全管理制度、举报电话上墙公示。

(6)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的运营主体要确保持续运营状态,明确运营年限在3年以上,3年内不得改变经营用途。

(7)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的运营主体的运营团队需每年接受第三方考评,考评成绩需达到良好以上,连续两年不合格,委托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合作协议期限届满或者因运营方原因导致提前终止的,运营方投入已经形成附和的装饰装修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四、合作征集程序

1.机构报名: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前,由意向单位将项目书按照后附形式提交至街道行政办。

2.资格初审:街道对意向参与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3.考核评估:区民政局、街道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参与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并对项目合作主体提交的实施计划进行打分。

4.开展合作:对评估优秀的单位确定“黎明街道社区老年餐厅”“黎明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合作单位,街道与运营主体签订《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合作主体建设及运营合作协议》,按照约定事项开展服务。

五、项目投入及补贴资助

(一)建设投入。经过评估取得黎明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合作主体资格的, (略) 民政局街道养老服务试点方案要求,提交项目改造计划、项目改造工程量清单,并经区财政局财政评审后,下达黎明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由街道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主体进行建设。

(二)服务投入。服务补 (略) 民政局补贴标准执行,重点对社区的特困、低保、低保边缘、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老服务,有关人员名单由街道提供。

(三)自身投入。项目前期需要合作单位负责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开展相关服务自用设施设备配备。

六、报名时间、方式

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于2023年11月22日前将项目规划书报送黎明街道行政办。

邮箱:*@*q.com ????

联系方式:0459-*

七、其他说明

本项目合作意向机构确定后将另行公告。服务内容依最新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附件:1.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试点项目书

2. 社区老年餐厅项目实施方案

?????????????????????? (略) 龙凤区黎明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7日

为进一步完善黎明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需求,满足广大老年群体“家门口”的养老服务需求, (略) 、区民政局工作部署,2023年将在黎明街道开展“黎明街道社区老年餐厅”“黎明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招募1家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及1家老年人助餐配餐机构承接“黎明街道社区老年餐厅”“黎明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以提升我街道“老年人餐厅”助餐配餐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水平,现招募公告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黎明街道社区老年餐厅”“黎明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地址位于龙凤区黎明街道各社区。

二、合作内容

黎明街道将各社区活动室等设施用房作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免费提供给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运营,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日常照料、保健康复、家政服务、代办助行、康复护理、安全防护等周到、便捷、高效的服务,提高生活质量,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报名条件与要求

报名合作“黎明街道社区老年餐厅”“黎明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营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1)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的运营主体应为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并依法取得相关的资格登记证书。

(2)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主体工作人员应具有护理服务、维修服务、健康咨询等服务,并具备开展相应服务资格;老年餐厅运营主体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提供服务。

(3)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运营主体在运营中应符合国家消防、食品卫生、特种设备、燃气设备、环保等、医疗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

2.硬件设施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合作主体应指导黎明街道各社区对现有社区服务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完善社区老年活动室(老年大学)、社区日间照料室、社区健康咨询室、社区阅读室等功能,配备护理床、电脑等设施设备,配备老年人突发疾病应急处置设施;老年餐厅合作主体应配备满足老年人就餐服务的设施设备、餐饮器具、桌椅用品等,餐厅内按照功能合理划分区域,加工制作区与就餐区分开设置;配备老年人突发疾病应急处置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

3.运营管理

(1)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的运营主体应成立专门的运营管理团队,配备管理和服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主管、项目管理团队、护理员、电工、家政服务员、社工、水暖工、行政人员等),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保证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合作主体有序运营。

(2)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的运营主体应建立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接受民政、街道、社区监督。建立完善居家上门服务档案,详细记录居家上门的过程。

(3)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的运营主体要做好品质管理,安排专人、专岗、专线(电话),及时汇总掌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情况,跟踪服务结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黎明街道民政事务部。

(4)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的运营主体在服务定价上坚持普惠导向,保持公益属性,对社区的特困、低保、低保边缘、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优惠助老服务;

(5)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的运营主体应当明确服务清单、价格、时间等事项,并且将从业人员资格证、老年人服务优惠价格、服务清单、安全管理制度、举报电话上墙公示。

(6)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的运营主体要确保持续运营状态,明确运营年限在3年以上,3年内不得改变经营用途。

(7)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的运营主体的运营团队需每年接受第三方考评,考评成绩需达到良好以上,连续两年不合格,委托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合作协议期限届满或者因运营方原因导致提前终止的,运营方投入已经形成附和的装饰装修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四、合作征集程序

1.机构报名: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前,由意向单位将项目书按照后附形式提交至街道行政办。

2.资格初审:街道对意向参与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3.考核评估:区民政局、街道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参与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并对项目合作主体提交的实施计划进行打分。

4.开展合作:对评估优秀的单位确定“黎明街道社区老年餐厅”“黎明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合作单位,街道与运营主体签订《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合作主体建设及运营合作协议》,按照约定事项开展服务。

五、项目投入及补贴资助

(一)建设投入。经过评估取得黎明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合作主体资格的, (略) 民政局街道养老服务试点方案要求,提交项目改造计划、项目改造工程量清单,并经区财政局财政评审后,下达黎明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由街道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主体进行建设。

(二)服务投入。服务补 (略) 民政局补贴标准执行,重点对社区的特困、低保、低保边缘、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老服务,有关人员名单由街道提供。

(三)自身投入。项目前期需要合作单位负责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开展相关服务自用设施设备配备。

六、报名时间、方式

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于2023年11月22日前将项目规划书报送黎明街道行政办。

邮箱:*@*q.com ????

联系方式:0459-*

七、其他说明

本项目合作意向机构确定后将另行公告。服务内容依最新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附件:1.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试点项目书

2. 社区老年餐厅项目实施方案

?????????????????????? (略) 龙凤区黎明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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