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中医医院保洁服务采购2023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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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中医医院保洁服务采购2023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灵 (略) 保洁服务采购2023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灵 (略) 保洁服务采购 1、成交供应商在本区域内服务人员不少于23人( (略) 主管1名,不得兼职其它单位)。成交供应商应根据以上保洁服务区域合理安排各区域保洁人员及洗拖擦设施帮助。 2、成交供应商派出的服务保洁员工须经专业培训、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 (略) 主管必须具有 (略) 保洁服务管理经验,懂 (略) 感控知识,学历中专或高中及以上文凭,年龄要求在50岁以下,所有保洁人员年龄要求在55周岁以下。 3、要求成交供应商配备的门诊楼、住院楼、发热门诊区服务人员相对固定,身体健康,能胜任保洁工作,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 (略) 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除地下室、各楼层间室外保洁、绿化工作外,不得采用临时工、小时工等非固定人员。 4、服务人员的工作服装、服务过程中使用的物料、劳保、保洁、安全用品等由供应商自行配备,具有保洁必备的的清洁剂、清洁用品、打蜡抛光护理用品、消毒用品、日常清洁设施、日常垃圾袋(医用废弃物垃圾袋除外)、洗拖擦设施(配备不少于全自动洗地机4台、吸尘器2台)等和专业技术能力。 5、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员工在保洁区域内的工作安全、防止交叉感染措施、新冠肺炎的预防保障措施。 6、以上服务人员及服务要求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64.3063 2023年12月 已落实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灵 (略)

**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灵 (略) 保洁服务采购2023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灵 (略) 保洁服务采购 1、成交供应商在本区域内服务人员不少于23人( (略) 主管1名,不得兼职其它单位)。成交供应商应根据以上保洁服务区域合理安排各区域保洁人员及洗拖擦设施帮助。 2、成交供应商派出的服务保洁员工须经专业培训、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 (略) 主管必须具有 (略) 保洁服务管理经验,懂 (略) 感控知识,学历中专或高中及以上文凭,年龄要求在50岁以下,所有保洁人员年龄要求在55周岁以下。 3、要求成交供应商配备的门诊楼、住院楼、发热门诊区服务人员相对固定,身体健康,能胜任保洁工作,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 (略) 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除地下室、各楼层间室外保洁、绿化工作外,不得采用临时工、小时工等非固定人员。 4、服务人员的工作服装、服务过程中使用的物料、劳保、保洁、安全用品等由供应商自行配备,具有保洁必备的的清洁剂、清洁用品、打蜡抛光护理用品、消毒用品、日常清洁设施、日常垃圾袋(医用废弃物垃圾袋除外)、洗拖擦设施(配备不少于全自动洗地机4台、吸尘器2台)等和专业技术能力。 5、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员工在保洁区域内的工作安全、防止交叉感染措施、新冠肺炎的预防保障措施。 6、以上服务人员及服务要求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64.3063 2023年12月 已落实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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