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处理综合实践平台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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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处理综合实践平台意向公开第1包

信号处理综合实践平台意向公开

我单位拟对《信号处理综合实践平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条件等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及相关单位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名称:信号处理综合实践平台

二、经费预算:190.00万元

三、项目编号:2023-YK01-W41372

四、公示时限: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7日

五、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信号处理综合实践平台。主要由信号处理实物实验平台(16套)和信号处理虚拟实验室(1套)组成。

实物实验平台包括信号接收单元(含天线,16套)、高速采集单元(4路,16套)、信号处理单元(16套)、传输与显示单元(16套)、计算机(16台)、数字示波器(8台)、频谱分析仪(2台)、多功能实验台(订制,16套),需具有多路信号接收(产生)、侦测、变换、采集、处理、传输与显示等功能。

信号处理虚拟实验室包括实验教学管理系统(1套)和数字化线上实验系统(1套)。实验教学管理系统需具备在线实验管理、实验教学管理和资源管理;数字化线上实验系统支持实现虚拟仿真实验和线上实物实验,包括语音处理功能、实际数据导入功能、自定义接口功能、线上仿真运行功能、在线实验操作功能、在线实验算法设计开发功能等。

具体功能及性能指标见附件。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七、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中标供应商的技术方案通过采购单位评审后,在6个月内完成系统研制、安装、调试。成交方提供系统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

2.交付地点: (略) 。

3.付款条件:验收合格后2个月付款。

(二)售后服务

1.质保期36个月;在免费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方提出后,*方应当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相关的维修、更换等服务。

2.成交方负责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服务保障等。

长期提供免费优良的技术支持及备品备件优惠供应。在产品的全寿命周期内为用户提供相应的备品备件。

3.*方需提供在报价文件中承诺的所有售后服务项目。

4.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包括交装培训、安装服务、试运行指导服务;*方在现场根据客户要求提供设备安装,安装完毕后提供详细的中文技术文档,同时提供跟产培训。

5.提供终生维护保障。在质保期内因设备自身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各种故障,*方承诺进行免费技术服务、维修或更换。在质保期后,*方继续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和系统软件升级换代,备件和服务的价格不超过本次询价价格,终身维护保障。

(三)保密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

2.中标供应商在系统安装调试和维护过程中严格遵守采购单位保密相关规定。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系统交付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95%合同款,5%剩余合同款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满1年后且无质量问题,采购单位无息全额支付。

(五)报价方式

最高限价190.00万元(人民币,含税)。

(六)验收方式

合同*方组织成立验收小组,依据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采取汇报演示、现场测试开展验收。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建议反馈表填写完毕后,采取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四)供应商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希雯 *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63.com

,安徽, (略) ,合肥
信号处理综合实践平台意向公开

我单位拟对《信号处理综合实践平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条件等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及相关单位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名称:信号处理综合实践平台

二、经费预算:190.00万元

三、项目编号:2023-YK01-W41372

四、公示时限: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7日

五、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信号处理综合实践平台。主要由信号处理实物实验平台(16套)和信号处理虚拟实验室(1套)组成。

实物实验平台包括信号接收单元(含天线,16套)、高速采集单元(4路,16套)、信号处理单元(16套)、传输与显示单元(16套)、计算机(16台)、数字示波器(8台)、频谱分析仪(2台)、多功能实验台(订制,16套),需具有多路信号接收(产生)、侦测、变换、采集、处理、传输与显示等功能。

信号处理虚拟实验室包括实验教学管理系统(1套)和数字化线上实验系统(1套)。实验教学管理系统需具备在线实验管理、实验教学管理和资源管理;数字化线上实验系统支持实现虚拟仿真实验和线上实物实验,包括语音处理功能、实际数据导入功能、自定义接口功能、线上仿真运行功能、在线实验操作功能、在线实验算法设计开发功能等。

具体功能及性能指标见附件。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七、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中标供应商的技术方案通过采购单位评审后,在6个月内完成系统研制、安装、调试。成交方提供系统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

2.交付地点: (略) 。

3.付款条件:验收合格后2个月付款。

(二)售后服务

1.质保期36个月;在免费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方提出后,*方应当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相关的维修、更换等服务。

2.成交方负责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服务保障等。

长期提供免费优良的技术支持及备品备件优惠供应。在产品的全寿命周期内为用户提供相应的备品备件。

3.*方需提供在报价文件中承诺的所有售后服务项目。

4.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包括交装培训、安装服务、试运行指导服务;*方在现场根据客户要求提供设备安装,安装完毕后提供详细的中文技术文档,同时提供跟产培训。

5.提供终生维护保障。在质保期内因设备自身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各种故障,*方承诺进行免费技术服务、维修或更换。在质保期后,*方继续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和系统软件升级换代,备件和服务的价格不超过本次询价价格,终身维护保障。

(三)保密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

2.中标供应商在系统安装调试和维护过程中严格遵守采购单位保密相关规定。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系统交付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95%合同款,5%剩余合同款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满1年后且无质量问题,采购单位无息全额支付。

(五)报价方式

最高限价190.00万元(人民币,含税)。

(六)验收方式

合同*方组织成立验收小组,依据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采取汇报演示、现场测试开展验收。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建议反馈表填写完毕后,采取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四)供应商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希雯 *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63.com

,安徽, (略)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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