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DIP支付方式改革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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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DIP支付方式改革服务项目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WZ)* 项目名称: 吴忠市DIP支付方式改革服务项目
分包名称: (略) DIP支付方式改革服务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律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投标时间截止前半小时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统一查询的信息为准);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4-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略) DIP支付方式改革服务 1 *.00 标的1-其他社会保障服务:(1)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 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0〕4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医保发〔2021〕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国家医保局支付方式改革行动计划,推 (略) 市情需求的支付方式改革进程,不断提升医保支付方式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二、项目目标 通过本项目建设,到2023年底,全市实现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 (略) 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强化医保基金区域总额预算管理,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强化风险分担、激励约束、质量评价机制,协同推进医疗机构配套改革,激发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以DIP为重点的支付方式改革任务。 三、服务内容 3.1 DIP本地化服务 3.1.1特病单议管理服务 (略) 高倍率病例或者因合理诊 (略) 医疗总费用与支付标准之间存在一定差异的病例进行特病单议病例的筛查, (略) 发起的特病单议病例申请的病例进行审核工作,形成特病单议病例情况分析报告,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完成特病单议病例专家评审工作。 3.1.2结算清单质控管理服务 (1)质控结果分析:按照不同维度定期对结算清单的质控结果进行统计、归类、分析,筛查出医保结算清单质控存在的重点问题, (略) 医保查找质控过程中的问题。 (2)医保结算清单规范指导:结合历史经验及国家医保结算清单的填写规范,对普遍存在的编码错误问题以及医保结算清单上传的接口对接问题,向各试点医疗机构提供在线咨询服务,逐步改进医保结算清单数据质量。 3.1.3消息管理服务 建设DIP消息管理服务,通过定义消息模板和消息发送机制,实现业务对象的操作触发并实时发送消息给两定端用户和医保端用户,发送的消息内容主要包含DIP运行情况、DIP政策知识等。 3.1.4 DIP日常运行大数据分析 根据DIP日常运行数据,利用大数据的医保监管指标体系建立完善医疗行为运行分析;DIP日常运行大数据分析包括DIP相关数据监测分析服务、DIP相关绩效管理服务、 (略) 改革情况分析、DIP数据统计分析。 3.2 DIP付费核心服务 3.2.1创新医保付费服务 (略) 现状,吸收先期支付方式 (略) 经验,落实以 DIP支付方式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对于先期进行支付方式改 (略) ,在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下,不断巩固改革成果。 研究 DIP 支付方式与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的融合应用机制,与门诊、康复医疗有关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加强各种支付方式的针对性、适应性、系统性;研究DIP支付方式与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打包”付费融合机制;探索中医药按病种支付的范围、标准和方式, (略) 治疗病种和中医优势病种,支持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立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政策措施的协同推进机制,形成正向叠加效应等。摸索出一套符合宁夏 (略) 情,针对性、适应性、系统性强的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本地特色的以 DIP支付方式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 3.2.2协助总额预算管理服务 (略) 医保服务中心制定年度基金预付计划。 (略) 总额制定过程中需要参与运算的相关指标和数据, (略) 总额预算制定完成后的分析报告和可行性报告, (略) 总额预算制定提供制定依据。 3.2.3病种目录管理服务 建立并更新特殊病种目录:建立包括疑难病组辅助目录、中医优势病种目录、基层病种目录、肿瘤病种目录、床日病种目录等在内的特殊病病种目录库。病种目录库建设及完善包括历史数据采集工作、采集数据分析工作、形成核心病种和综合病种、形成辅助目录、形成基层病种、形成中医病种、形成肿瘤病种目录、床日病种等其它特殊病种、形成各医疗机构付费系数。 持续优化病种目录,提供医学分析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上一年度DIP实际运行情况, (略) 结算清单数据进行病种目录和病种分值的动态调整,对核心病种进行分析增加新技术应用且符合数据临界值的新病种,对病种例数不足的核心病种降级为综合病种;对综合病种进行分析,对于符合核心病种临界值要求的病种进行升级操作;根据最新的病种目录情况以及数据情况,进行病种分值测算工作。同时对生成的目录库进行与国家DIP 1.0目录库和国家预分组目录库进行比对, (略) 本地本年度特有病种目录。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完成目录库评审后,根据专家的意见安排医学分析团队整理专家意见调整DIP目录库,并根据调整后的结果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重新进行分值测算, (略) 当年度DIP目录库终稿。 3.2.4协助进行支付结算服务 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和统计分析人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完成DIP年度清算管理。根据年度总额控制要求、全年的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考核情况,基于标准库和运算规则,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计算年终清算数据及生成年度清算报表。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实现“基金预拨付、月度预结算、年度预清算、年度清算”的医保基金结算支付过程管理。 3.2.5专家纠偏数据支持服务 专区数据的填写质量良莠不齐,可能会存在分值表中某些分值测算不合理的情况,因此在分值表运行一段时间之后,需要对某些偏离实际的病种组合的分值进行纠偏。在数据纠偏时,提供纠偏思路及纠偏方式,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略) 的纠偏方法,在专家纠偏过程中,提供及时的数据支持与数据答疑工作,保障专家纠偏准确有效。 3.2.6协助门诊支付方式改革政策设计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组织开展探索门诊DIP支付方式改革方案,按照“总额预算,定额结算”的原则,依据参保人群的年龄、疾病构成因素做好人群分组的方式完成门诊支付方式改革政策的设计,做好门诊业务数据支持、提供专业化人员协助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相关业务的开展。 3.2.7专业政策咨询服务 (略) 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充分发挥服务方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的专业积累优势,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完成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相关政策制定工作。 (1)协助政策设计。结合现有医保实行政策,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 (略) 市开展 DIP 相关政策设定。根据改革不同阶段及工作开展成效,分别从医保、医院、患者多方面考虑,实现多方共赢且支付方式平稳高效的改革效果。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建立包括且不限于数据管理、预算管理、目录管理、病例评审、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全过程的落地制度政策。 (2)协助政策调优。通过模拟付费与实际付费阶段的运行分析,结算分析,成效评价及医疗机构问题反馈,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现有政策进行持续的动态调整,对政策设计和现有制度进行持续完善。根据运行评估结果,征求各方意见建议, (略) 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经办规程、结算办法、协议管理规程、考核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办法、数据质控管理办法和建立多方参与的评价与争议处理机制等相关配套制度。 3.3DIP付费支撑服务 3.3.1DIP付费业务咨询和指导服务 通过聘用专家、培养本地专业团队、提供业务专员等方式,解决DIP付费扩面过程中各基层医疗保障局、基层医疗机构遇到的实际问题。 (略) 扩面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对各级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机构做好政策传达、解读的工作,普及 DIP 付费相关理论知识。根据运行数据,对基层政策、医疗机构行为及时纠偏指导。 3.3.2DIP付费培训服务 DIP付费业务培训服务,采取多种渠道、对专家团队、医保团队、医院团队进行培训。培训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培训、调研、专家聘请等。要求结合各方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方式改革理论和政策,疾病分类、手术分类和主要诊断编码,病案质量控制等。 3.4日常运行维护服务 在DIP业务运行过程中提供专业人 (略) 进行业务日常数据统计、省/国家报送指标统计、机构日常答疑、数据安全运行维护等服务;根据付费工作需要,在服务期内针对医疗机构提出的问题等,开展专题分析,并提供国家交叉评估数据统计及分析报告等。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供一定时间的现场人员驻点服务和远程技术支持、数据分析服务, (略) 项目进行项目管理、收集吴忠现场需求并对需求进行分析。 3.5其他服务要求 3.5.1人员配置要求 中标方应派遣不少于3人的服务团队,其中驻场人员不少于2人。投标方应提供现场支撑服务,提供日常病案填报、数据效验、病组分组、费用审核、应用软件维护等业务流程的技术支持,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填报,准确理解付费政策,确保项目建设整体一致、相互支撑、协同推进,以达到实现整体项目目标的目的。 3.5.2项目管理及实施要求 由中标方和采购人共同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业务系统迁移问题的协商、评估及具体工作的落实、执行,及时向项目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并按各自的项目管理办法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一般情况下每两周召开一次项目例会,商讨、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事项,编制项目进展汇报。 3.5.3项目验收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信息平台地方实施指引手册》等有关规定,根据项目建设过程和建设结果情况提供书面情况报告,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委派的项目专家团队评审,出具评结果评价。 如果本项目未完成验收前,由于相关政策导致业务发生变化需进行升级或调整的,中标方应按照最新政策和最新技术标准方案完成版本升级调整。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标书和合同要求时,由中标方负责解决。 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管理文档,中标方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建立、维护、交接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档,确保项目文档的内容体现本项目的实施过程,并确保项目文档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验收内容:项目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审查项目的建设目标、规模、内容、质量等情况。 2)验收相关材料:中标方应负责整理并提供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项目计划、各类服务文档、验收报告等。 3.5.4保密及安全要求 中标方应承担所应该尽的一切保密义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数据进行保密,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中止或解除而失效。 3.5.5风险控制要求 (1)风险识别:安全风险,即项目运行过程中的保密信息泄露;项目截至期限未能及时完成项目交付风险。 (2)风险应对策略:应对安全风险,中标方应遵从保密要求,并保证所有数据基于局域网传输,保证信息传输过程中的不泄露 ★3.5.6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服务期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地点: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服务期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服务类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人实力企业实力 7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个得1分,满分4分。 2、投标人具有CS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有一个得1分,满分3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3 投标人实力企业实力 8 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DIP数据质控”类、“DIP病种组合目录管理”类、“DIP结算支付管理”类、“DIP大数据分析”类、“医保培训管理”类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5分。同一类别提供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其他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大数据”类、“支付方法”类、“数据处理”类相关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同一类别提供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其他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4 类似业绩 3 提供近三年(2020年10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有一项得1分,加分至标准分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合同须体现项目信息、名称及项目内容)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合同以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5 团队人员 5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的得1分;具有ITSS-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大数据专业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1分;此项最多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书以及社保缴纳凭证(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项目团队驻场人员(除项目经理之外)不少于2人,具有软件设计师证书、软件工程师证书、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大数据专业工程师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3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以及社保缴纳凭证(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6 售后服务 8 售后服务方案进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化服务方案、专业化人员配备、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故障处理、服务质量保证等内容。方案详实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内容较详实完整、较科学合理、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的得6分;方案内容不够详细完整的得4分;方案内容缺失,无可操作性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7 实施方案 43 1、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策略、实施保障、进度管理、质量保证、保密措施、风险控制、人员配置等方面等。 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相应内容详细具体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且保障措施、进度、质量、保密措施、风险控制、人员配置等方案详细完整的得25分;实施方案内容详细科学合理,保障措施、进度、质量、保密措施、风险控制、人员配置有可行性的得20分;实施方案内容较为合理、切实可行, 有可操作性且保障措施、质量、保密措施、进度控制、人员配置可行的得15分;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相应内容流程简单、进度、质量、保障措施、风险控制内容单一,人员配置不合理的得10分;实施方案内容混乱,缺乏逻辑,保障措施、进度控制可操作性差,有人员配置的得5分;提供实施方案内容不合理无人员配置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人应针对包括DIP本地化服务、DIP付费核心服务、DIP付费支撑服务、日常运行维护服务等方面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体系建设、体系内容、应用、服务内容等。 方案内容详实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的得18分;方案内容详实完整、科学合理、有可操作性、可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6分;方案内容较为详实、科学合理、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方案内容简单,可操作差的得8;方案内容逻辑混乱表述含糊无可操作性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8 服务方案 16 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8分 投标人对国家医保支付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业务基础管理子系统现状、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现状、 (略) 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现状进行分析,理解透彻、分析深入、应对措施科学、合理的得8分;理解、分析较深入、应对措施详细具体的得6分;理解、分析不深入,应对措施具体的得4分;有理解分析内容简单无应对措施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总体方案思路8分 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内容从项目总体框架、思路、项目需求、业务流程并结合相关系统建设经验等方面进行阐述,内容具有先进性、安全性、稳定性方案内容详实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内容较详实完整、较科学合理、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的得6分;方案内容简单,可操作性差的得4分;方案内容欠缺逻辑混乱,无可操作性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WZ)* 项目名称: 吴忠市DIP支付方式改革服务项目
分包名称: (略) DIP支付方式改革服务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律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投标时间截止前半小时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统一查询的信息为准);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4-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略) DIP支付方式改革服务 1 *.00 标的1-其他社会保障服务:(1)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 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0〕4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医保发〔2021〕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国家医保局支付方式改革行动计划,推 (略) 市情需求的支付方式改革进程,不断提升医保支付方式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二、项目目标 通过本项目建设,到2023年底,全市实现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 (略) 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强化医保基金区域总额预算管理,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强化风险分担、激励约束、质量评价机制,协同推进医疗机构配套改革,激发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以DIP为重点的支付方式改革任务。 三、服务内容 3.1 DIP本地化服务 3.1.1特病单议管理服务 (略) 高倍率病例或者因合理诊 (略) 医疗总费用与支付标准之间存在一定差异的病例进行特病单议病例的筛查, (略) 发起的特病单议病例申请的病例进行审核工作,形成特病单议病例情况分析报告,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完成特病单议病例专家评审工作。 3.1.2结算清单质控管理服务 (1)质控结果分析:按照不同维度定期对结算清单的质控结果进行统计、归类、分析,筛查出医保结算清单质控存在的重点问题, (略) 医保查找质控过程中的问题。 (2)医保结算清单规范指导:结合历史经验及国家医保结算清单的填写规范,对普遍存在的编码错误问题以及医保结算清单上传的接口对接问题,向各试点医疗机构提供在线咨询服务,逐步改进医保结算清单数据质量。 3.1.3消息管理服务 建设DIP消息管理服务,通过定义消息模板和消息发送机制,实现业务对象的操作触发并实时发送消息给两定端用户和医保端用户,发送的消息内容主要包含DIP运行情况、DIP政策知识等。 3.1.4 DIP日常运行大数据分析 根据DIP日常运行数据,利用大数据的医保监管指标体系建立完善医疗行为运行分析;DIP日常运行大数据分析包括DIP相关数据监测分析服务、DIP相关绩效管理服务、 (略) 改革情况分析、DIP数据统计分析。 3.2 DIP付费核心服务 3.2.1创新医保付费服务 (略) 现状,吸收先期支付方式 (略) 经验,落实以 DIP支付方式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对于先期进行支付方式改 (略) ,在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下,不断巩固改革成果。 研究 DIP 支付方式与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的融合应用机制,与门诊、康复医疗有关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加强各种支付方式的针对性、适应性、系统性;研究DIP支付方式与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打包”付费融合机制;探索中医药按病种支付的范围、标准和方式, (略) 治疗病种和中医优势病种,支持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立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政策措施的协同推进机制,形成正向叠加效应等。摸索出一套符合宁夏 (略) 情,针对性、适应性、系统性强的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本地特色的以 DIP支付方式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 3.2.2协助总额预算管理服务 (略) 医保服务中心制定年度基金预付计划。 (略) 总额制定过程中需要参与运算的相关指标和数据, (略) 总额预算制定完成后的分析报告和可行性报告, (略) 总额预算制定提供制定依据。 3.2.3病种目录管理服务 建立并更新特殊病种目录:建立包括疑难病组辅助目录、中医优势病种目录、基层病种目录、肿瘤病种目录、床日病种目录等在内的特殊病病种目录库。病种目录库建设及完善包括历史数据采集工作、采集数据分析工作、形成核心病种和综合病种、形成辅助目录、形成基层病种、形成中医病种、形成肿瘤病种目录、床日病种等其它特殊病种、形成各医疗机构付费系数。 持续优化病种目录,提供医学分析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上一年度DIP实际运行情况, (略) 结算清单数据进行病种目录和病种分值的动态调整,对核心病种进行分析增加新技术应用且符合数据临界值的新病种,对病种例数不足的核心病种降级为综合病种;对综合病种进行分析,对于符合核心病种临界值要求的病种进行升级操作;根据最新的病种目录情况以及数据情况,进行病种分值测算工作。同时对生成的目录库进行与国家DIP 1.0目录库和国家预分组目录库进行比对, (略) 本地本年度特有病种目录。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完成目录库评审后,根据专家的意见安排医学分析团队整理专家意见调整DIP目录库,并根据调整后的结果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重新进行分值测算, (略) 当年度DIP目录库终稿。 3.2.4协助进行支付结算服务 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和统计分析人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完成DIP年度清算管理。根据年度总额控制要求、全年的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考核情况,基于标准库和运算规则,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计算年终清算数据及生成年度清算报表。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实现“基金预拨付、月度预结算、年度预清算、年度清算”的医保基金结算支付过程管理。 3.2.5专家纠偏数据支持服务 专区数据的填写质量良莠不齐,可能会存在分值表中某些分值测算不合理的情况,因此在分值表运行一段时间之后,需要对某些偏离实际的病种组合的分值进行纠偏。在数据纠偏时,提供纠偏思路及纠偏方式,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略) 的纠偏方法,在专家纠偏过程中,提供及时的数据支持与数据答疑工作,保障专家纠偏准确有效。 3.2.6协助门诊支付方式改革政策设计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组织开展探索门诊DIP支付方式改革方案,按照“总额预算,定额结算”的原则,依据参保人群的年龄、疾病构成因素做好人群分组的方式完成门诊支付方式改革政策的设计,做好门诊业务数据支持、提供专业化人员协助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相关业务的开展。 3.2.7专业政策咨询服务 (略) 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充分发挥服务方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的专业积累优势,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完成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相关政策制定工作。 (1)协助政策设计。结合现有医保实行政策,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 (略) 市开展 DIP 相关政策设定。根据改革不同阶段及工作开展成效,分别从医保、医院、患者多方面考虑,实现多方共赢且支付方式平稳高效的改革效果。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建立包括且不限于数据管理、预算管理、目录管理、病例评审、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全过程的落地制度政策。 (2)协助政策调优。通过模拟付费与实际付费阶段的运行分析,结算分析,成效评价及医疗机构问题反馈,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现有政策进行持续的动态调整,对政策设计和现有制度进行持续完善。根据运行评估结果,征求各方意见建议, (略) 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经办规程、结算办法、协议管理规程、考核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办法、数据质控管理办法和建立多方参与的评价与争议处理机制等相关配套制度。 3.3DIP付费支撑服务 3.3.1DIP付费业务咨询和指导服务 通过聘用专家、培养本地专业团队、提供业务专员等方式,解决DIP付费扩面过程中各基层医疗保障局、基层医疗机构遇到的实际问题。 (略) 扩面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对各级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机构做好政策传达、解读的工作,普及 DIP 付费相关理论知识。根据运行数据,对基层政策、医疗机构行为及时纠偏指导。 3.3.2DIP付费培训服务 DIP付费业务培训服务,采取多种渠道、对专家团队、医保团队、医院团队进行培训。培训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培训、调研、专家聘请等。要求结合各方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方式改革理论和政策,疾病分类、手术分类和主要诊断编码,病案质量控制等。 3.4日常运行维护服务 在DIP业务运行过程中提供专业人 (略) 进行业务日常数据统计、省/国家报送指标统计、机构日常答疑、数据安全运行维护等服务;根据付费工作需要,在服务期内针对医疗机构提出的问题等,开展专题分析,并提供国家交叉评估数据统计及分析报告等。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供一定时间的现场人员驻点服务和远程技术支持、数据分析服务, (略) 项目进行项目管理、收集吴忠现场需求并对需求进行分析。 3.5其他服务要求 3.5.1人员配置要求 中标方应派遣不少于3人的服务团队,其中驻场人员不少于2人。投标方应提供现场支撑服务,提供日常病案填报、数据效验、病组分组、费用审核、应用软件维护等业务流程的技术支持,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填报,准确理解付费政策,确保项目建设整体一致、相互支撑、协同推进,以达到实现整体项目目标的目的。 3.5.2项目管理及实施要求 由中标方和采购人共同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业务系统迁移问题的协商、评估及具体工作的落实、执行,及时向项目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并按各自的项目管理办法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一般情况下每两周召开一次项目例会,商讨、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事项,编制项目进展汇报。 3.5.3项目验收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信息平台地方实施指引手册》等有关规定,根据项目建设过程和建设结果情况提供书面情况报告,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委派的项目专家团队评审,出具评结果评价。 如果本项目未完成验收前,由于相关政策导致业务发生变化需进行升级或调整的,中标方应按照最新政策和最新技术标准方案完成版本升级调整。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标书和合同要求时,由中标方负责解决。 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管理文档,中标方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建立、维护、交接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档,确保项目文档的内容体现本项目的实施过程,并确保项目文档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验收内容:项目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审查项目的建设目标、规模、内容、质量等情况。 2)验收相关材料:中标方应负责整理并提供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项目计划、各类服务文档、验收报告等。 3.5.4保密及安全要求 中标方应承担所应该尽的一切保密义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数据进行保密,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中止或解除而失效。 3.5.5风险控制要求 (1)风险识别:安全风险,即项目运行过程中的保密信息泄露;项目截至期限未能及时完成项目交付风险。 (2)风险应对策略:应对安全风险,中标方应遵从保密要求,并保证所有数据基于局域网传输,保证信息传输过程中的不泄露 ★3.5.6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服务期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地点: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服务期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服务类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人实力企业实力 7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个得1分,满分4分。 2、投标人具有CS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有一个得1分,满分3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3 投标人实力企业实力 8 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DIP数据质控”类、“DIP病种组合目录管理”类、“DIP结算支付管理”类、“DIP大数据分析”类、“医保培训管理”类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5分。同一类别提供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其他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大数据”类、“支付方法”类、“数据处理”类相关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同一类别提供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其他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4 类似业绩 3 提供近三年(2020年10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有一项得1分,加分至标准分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合同须体现项目信息、名称及项目内容)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合同以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5 团队人员 5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的得1分;具有ITSS-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大数据专业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1分;此项最多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书以及社保缴纳凭证(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项目团队驻场人员(除项目经理之外)不少于2人,具有软件设计师证书、软件工程师证书、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大数据专业工程师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3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以及社保缴纳凭证(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6 售后服务 8 售后服务方案进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化服务方案、专业化人员配备、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故障处理、服务质量保证等内容。方案详实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内容较详实完整、较科学合理、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的得6分;方案内容不够详细完整的得4分;方案内容缺失,无可操作性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7 实施方案 43 1、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策略、实施保障、进度管理、质量保证、保密措施、风险控制、人员配置等方面等。 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相应内容详细具体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且保障措施、进度、质量、保密措施、风险控制、人员配置等方案详细完整的得25分;实施方案内容详细科学合理,保障措施、进度、质量、保密措施、风险控制、人员配置有可行性的得20分;实施方案内容较为合理、切实可行, 有可操作性且保障措施、质量、保密措施、进度控制、人员配置可行的得15分;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相应内容流程简单、进度、质量、保障措施、风险控制内容单一,人员配置不合理的得10分;实施方案内容混乱,缺乏逻辑,保障措施、进度控制可操作性差,有人员配置的得5分;提供实施方案内容不合理无人员配置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人应针对包括DIP本地化服务、DIP付费核心服务、DIP付费支撑服务、日常运行维护服务等方面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体系建设、体系内容、应用、服务内容等。 方案内容详实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的得18分;方案内容详实完整、科学合理、有可操作性、可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6分;方案内容较为详实、科学合理、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方案内容简单,可操作差的得8;方案内容逻辑混乱表述含糊无可操作性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8 服务方案 16 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8分 投标人对国家医保支付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业务基础管理子系统现状、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现状、 (略) 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现状进行分析,理解透彻、分析深入、应对措施科学、合理的得8分;理解、分析较深入、应对措施详细具体的得6分;理解、分析不深入,应对措施具体的得4分;有理解分析内容简单无应对措施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总体方案思路8分 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内容从项目总体框架、思路、项目需求、业务流程并结合相关系统建设经验等方面进行阐述,内容具有先进性、安全性、稳定性方案内容详实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内容较详实完整、较科学合理、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的得6分;方案内容简单,可操作性差的得4分;方案内容欠缺逻辑混乱,无可操作性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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