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食堂劳务承包意向公开第1包
教工食堂劳务承包意向公开第1包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教工食堂劳务承包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一、采购单位
(略) 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略) ,承担教工食堂二楼和三楼的劳务承包,保障范围包括员工就餐、招接待及临时任务。
三、概算金额
约174.1万元/年。
四、初步服务需求
详见附件。
五、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1.预计交付时间:2024年1月。
2.预计交付地点: (略)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意见反馈方式及截止时间
联 系 人:尹女士
联系方式:027-*(固话)/*(手机)
反馈材料递交方式:电子邮件远程递交。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inpu *@*63.com。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人:叶先生
监督电话:027-*
2023年11月22日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教工食堂劳务承包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一、采购单位
(略) 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略) ,承担教工食堂二楼和三楼的劳务承包,保障范围包括员工就餐、招接待及临时任务。
三、概算金额
约174.1万元/年。
四、初步服务需求
详见附件。
五、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1.预计交付时间:2024年1月。
2.预计交付地点: (略)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意见反馈方式及截止时间
联 系 人:尹女士
联系方式:027-*(固话)/*(手机)
反馈材料递交方式:电子邮件远程递交。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inpu *@*63.com。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人:叶先生
监督电话:027-*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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