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12至2024年1月采购意向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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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12至2024年1月采购意向公开情况

   (略) 交通运输局2023年12(至)2024年1月采购意向公开情况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我局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局 2023 年 12(至)2024年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南屏治超卸货场及办公租赁采购项目

1. (略) 级执法机构治理超载超限停车卸货站场使用,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能承载大型超限超载车辆。场内设有不少于55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及仓储用房。

2.配套要求:(1)通水通电,有较完善的消防、照明设施,安保措施严密,摄像监控要全覆盖(高清,可存储一个月视频、音频资料),设施安装维护由供应商承担;

(2)场所配备不少于四名安保员。

(3)要求站场内地面已作硬化,可承载大型车、超载货车,有可通往站场的硬化道路,租赁期间须保证道路状况满足车辆通行需要,并负责道路维护费用。

3、位置要求:卸货站场以靠近流动治超巡查路段G4W延长珠海南琴路段为原则(南琴路、珠海大道南屏路口至珠海大桥东两侧)。

4、权属要求:场地应为自有物业或者从其他权属人合法租赁,并有相应的权属证明,租赁期限在3年以上。(另:办公及仓储用房须为合法产权的固定建筑)


83.1

2023.12-

2024.1


2

非法违章车辆停放及拖吊车服务采购项目

我局负责道路运政等方面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工作涉及到拖车服务及车辆停放保管的服务等。本次采购确定车辆拖吊、停放的服务商,按实际发生数进行结算。


74.81

2023.12-

2024.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时间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7日




   (略) 交通运输局2023年12(至)2024年1月采购意向公开情况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我局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局 2023 年 12(至)2024年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南屏治超卸货场及办公租赁采购项目

1. (略) 级执法机构治理超载超限停车卸货站场使用,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能承载大型超限超载车辆。场内设有不少于55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及仓储用房。

2.配套要求:(1)通水通电,有较完善的消防、照明设施,安保措施严密,摄像监控要全覆盖(高清,可存储一个月视频、音频资料),设施安装维护由供应商承担;

(2)场所配备不少于四名安保员。

(3)要求站场内地面已作硬化,可承载大型车、超载货车,有可通往站场的硬化道路,租赁期间须保证道路状况满足车辆通行需要,并负责道路维护费用。

3、位置要求:卸货站场以靠近流动治超巡查路段G4W延长珠海南琴路段为原则(南琴路、珠海大道南屏路口至珠海大桥东两侧)。

4、权属要求:场地应为自有物业或者从其他权属人合法租赁,并有相应的权属证明,租赁期限在3年以上。(另:办公及仓储用房须为合法产权的固定建筑)


83.1

2023.12-

2024.1


2

非法违章车辆停放及拖吊车服务采购项目

我局负责道路运政等方面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工作涉及到拖车服务及车辆停放保管的服务等。本次采购确定车辆拖吊、停放的服务商,按实际发生数进行结算。


74.81

2023.12-

2024.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时间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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