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某部2024年驻城区副食品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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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某部2024年驻城区副食品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白银某部2024年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配送采购需求公开。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完整性、合理性、公开性进行质疑,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白银某部2024年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配送

二、交货地点: ★配送至白银城区*方指定的地方

三、基本要求:

★1.企业(公司)要保证各类证件齐全有效,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每次应提供正规发票,不能提供正规发票的不予结款。

★2.投标单位提供的预包装食品需有电子一票通,蔬菜类需提供农药检测报告,畜禽肉类需提供同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熟食需提供近期检测报告(提供2023年以 来相关证明资料)。

★3.自身具备食品检测能力或购买食品安全保险的可优先。

★4.需具有综合配送能力(实力),能够独立完成副食品、肉鱼禽蛋奶、蔬菜、调料、水果、饮料等的集中配送(提供承诺函)。

★5.有自己的生产场所、屠宰场、养殖场或有政府、大型企业、涉军配送业绩的可优先。 (略) 级及以上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冷链重点企业、省(市)级及以 上“菜篮子企业”资质的可优先。

★6.需有专门的副食品仓储库(保鲜库、冻品冷库),配送车辆不得少于5台。

★7.有固定配送场所,冷链仓储面积大或配送能力强的可优先。

★8.各类副食品仓储、管理、配送人员必须是稳定岗位,同时需持有健康证。

★9.上级单位要求采购扶贫点农副产品时,供应商应承诺购买(提供承诺函)。

★10.外资企业、有外资背景或有外资控股的企业(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四、报价要求

★1.以驻地正 (略) 场或政府发改委官网公布均价为基准价的,报价执行不低于10%的下浮费率;驻地正 (略) 场或政府发改委官网没有公布的品种, (略) 场询价为基准价的,报价应低 (略) 场零售价的10%以上。

★2.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为综合下浮率,供应商在填报时应综合考虑相应种类采购内容的商品价,包括原始成本费(食品生产或采购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税费等货到需求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含特殊、应急任务交货费用)。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签订供应合同的供应商,应向所供应单位财务部门缴纳一年内测算经费不高于10%的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由中标单位与伙食单位自行商议。

★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对公转账。

★3.缴纳时间: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金额及形式向需求方递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需求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退还时间及方式:合同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出具退还履约保证金函,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2021年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1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书面声明)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书面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书面声明)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八、预算金额:700.00万元
★九、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12月
★十、采购需求公示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

八、其他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需求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63.com反馈意见建议,逾期不接收,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的供应商,反馈资料应当 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白银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白银某部2024年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配送采购需求公开。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完整性、合理性、公开性进行质疑,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白银某部2024年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配送

二、交货地点: ★配送至白银城区*方指定的地方

三、基本要求:

★1.企业(公司)要保证各类证件齐全有效,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每次应提供正规发票,不能提供正规发票的不予结款。

★2.投标单位提供的预包装食品需有电子一票通,蔬菜类需提供农药检测报告,畜禽肉类需提供同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熟食需提供近期检测报告(提供2023年以 来相关证明资料)。

★3.自身具备食品检测能力或购买食品安全保险的可优先。

★4.需具有综合配送能力(实力),能够独立完成副食品、肉鱼禽蛋奶、蔬菜、调料、水果、饮料等的集中配送(提供承诺函)。

★5.有自己的生产场所、屠宰场、养殖场或有政府、大型企业、涉军配送业绩的可优先。 (略) 级及以上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冷链重点企业、省(市)级及以 上“菜篮子企业”资质的可优先。

★6.需有专门的副食品仓储库(保鲜库、冻品冷库),配送车辆不得少于5台。

★7.有固定配送场所,冷链仓储面积大或配送能力强的可优先。

★8.各类副食品仓储、管理、配送人员必须是稳定岗位,同时需持有健康证。

★9.上级单位要求采购扶贫点农副产品时,供应商应承诺购买(提供承诺函)。

★10.外资企业、有外资背景或有外资控股的企业(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四、报价要求

★1.以驻地正 (略) 场或政府发改委官网公布均价为基准价的,报价执行不低于10%的下浮费率;驻地正 (略) 场或政府发改委官网没有公布的品种, (略) 场询价为基准价的,报价应低 (略) 场零售价的10%以上。

★2.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为综合下浮率,供应商在填报时应综合考虑相应种类采购内容的商品价,包括原始成本费(食品生产或采购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税费等货到需求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含特殊、应急任务交货费用)。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签订供应合同的供应商,应向所供应单位财务部门缴纳一年内测算经费不高于10%的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由中标单位与伙食单位自行商议。

★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对公转账。

★3.缴纳时间: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金额及形式向需求方递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需求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退还时间及方式:合同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出具退还履约保证金函,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2021年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1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书面声明)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书面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书面声明)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八、预算金额:700.00万元
★九、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12月
★十、采购需求公示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

八、其他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需求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63.com反馈意见建议,逾期不接收,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的供应商,反馈资料应当 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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