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水利局本级2023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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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水利局本级2023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分别如下:

平山县卸*河流域水毁修复综合提升工程

实施河道清整28km;修复护岸总长10.46km,其中修复村庄护岸长1.47km、修复农田护岸长8.99km;重建农桥4座;更换太堡岭水电站闸门一扇(6m*6m)。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有关规定,项目实施后卸*河流域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Ⅴ等,河道及河道防护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农桥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本项目均在原址修复重建,不涉及新增占地。

*

2024年01月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平山县水利局本级 2023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分别如下:

平山县卸*河流域水毁修复综合提升工程

实施河道清整28km;修复护岸总长10.46km,其中修复村庄护岸长1.47km、修复农田护岸长8.99km;重建农桥4座;更换太堡岭水电站闸门一扇(6m*6m)。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有关规定,项目实施后卸*河流域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Ⅴ等,河道及河道防护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农桥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本项目均在原址修复重建,不涉及新增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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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平山县水利局本级 2023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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