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口镇水利工程设施重建工程项目设计
辛口镇水利工程设施重建工程项目设计
辛口镇水利工程设施重建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辛口镇水利工程设施重建工程项 (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以津西审投投资[2023]107号文批准,设计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辛口镇财政资金。招 (略) 西青区辛口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天津神州亿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辛口镇水利工程设施重建工程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重建当城灌排泵站、水高庄灌排泵站、第六埠灌排泵站,当城引水泵站、当城排水泵站、第六埠引水泵站,新建节制闸3座,维修加固桥闸涵15座。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辛口镇水利工程设施重建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共1个标段:
(1)标段名称:辛口镇水利工程设施重建工程项目(设计),合同编号:SZYLXKSY-2023-01。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设计周期
(1)计划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设计通知后发出设计通知后25天内,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初步设计报告(包括初步设计报告、图册、初步设计概算附件和其他资料等),并满足审查要求;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招标设计文件(含招标图纸);
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设计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级设计资质和水利行业(引调水)*级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12月8日~2023年12月5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神州亿隆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银行帐号:*08557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9日09时30分,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西青区辛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 (略) 西青区辛口镇泰华路与津静复线交口
联 系 人:张鸿泽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神州亿隆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万隆太平洋大厦1618室
电子信箱:*@*63.com
联 系 人:王奎元
电 话: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8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西青区辛口镇人民政府
受理负责人:张鸿泽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西青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赵彦春
电话:022-*
辛口镇水利工程设施重建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辛口镇水利工程设施重建工程项 (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以津西审投投资[2023]107号文批准,设计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辛口镇财政资金。招 (略) 西青区辛口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天津神州亿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辛口镇水利工程设施重建工程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重建当城灌排泵站、水高庄灌排泵站、第六埠灌排泵站,当城引水泵站、当城排水泵站、第六埠引水泵站,新建节制闸3座,维修加固桥闸涵15座。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辛口镇水利工程设施重建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共1个标段:
(1)标段名称:辛口镇水利工程设施重建工程项目(设计),合同编号:SZYLXKSY-2023-01。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设计周期
(1)计划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设计通知后发出设计通知后25天内,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初步设计报告(包括初步设计报告、图册、初步设计概算附件和其他资料等),并满足审查要求;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招标设计文件(含招标图纸);
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设计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级设计资质和水利行业(引调水)*级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12月8日~2023年12月5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神州亿隆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银行帐号:*08557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9日09时30分,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西青区辛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 (略) 西青区辛口镇泰华路与津静复线交口
联 系 人:张鸿泽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神州亿隆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万隆太平洋大厦1618室
电子信箱:*@*63.com
联 系 人:王奎元
电 话: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8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西青区辛口镇人民政府
受理负责人:张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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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负责人:赵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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