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水务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4批-井研县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项目
井研县水务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4批-井研县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井研县水务局2023年度(第4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井研县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项目 | 采购内容:开展井研县2023年至2024年、2025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配合开展水土保持项目核查,方案录入,验收核查等工作。 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资料收集整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遥感图像处理技术、合法获取的遥感影像资料、现场复核、技术处理等方式,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合规性空间分布、项目类型分布等信息,按要求提供监管成果资料。最终通过审核后,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V4.0。 需满足的要求:一、成果要求 1、具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 2、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2023年至2025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标准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试行)》(办水保〔2018〕17 号)执行,成果资料必须满足部、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 3、成果形式 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提供监管成果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监管成果资料,并编写野外成果报告和总结成果报告,并将成果经审核通过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各项成果报告和总结报告纸质版并提交电子版,以及外业复核成果资料和生产建设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图(电子版,Shapefile格式)、扰动图斑矢量图(电子版,Shapefile格式)等上级下发的相关要求。 (略) 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数据野外复核工作:完成每年上级下发图斑复核任务,提供野外复核数据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技术要求: (1)成交供应商及其专业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接受井研县水务局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2)成交供应商及其专业人员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严加保密,不得向外界泄露或以之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3)成交供应商与井研县水务局签署项目服务合同后应按照行业规范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4)成交供应商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损失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5)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井研县水务局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外提供。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 2024年2月底完成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经成果审核通过并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平台。2024年、2025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于次年2月底完成,经成果审核通过并同步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平台。 | 45.* | 2023年12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井研县水务局
2023年12月11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井研县水务局2023年度(第4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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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井研县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项目 | 采购内容:开展井研县2023年至2024年、2025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配合开展水土保持项目核查,方案录入,验收核查等工作。 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资料收集整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遥感图像处理技术、合法获取的遥感影像资料、现场复核、技术处理等方式,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合规性空间分布、项目类型分布等信息,按要求提供监管成果资料。最终通过审核后,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V4.0。 需满足的要求:一、成果要求 1、具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 2、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2023年至2025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标准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试行)》(办水保〔2018〕17 号)执行,成果资料必须满足部、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 3、成果形式 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提供监管成果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监管成果资料,并编写野外成果报告和总结成果报告,并将成果经审核通过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各项成果报告和总结报告纸质版并提交电子版,以及外业复核成果资料和生产建设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图(电子版,Shapefile格式)、扰动图斑矢量图(电子版,Shapefile格式)等上级下发的相关要求。 (略) 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数据野外复核工作:完成每年上级下发图斑复核任务,提供野外复核数据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技术要求: (1)成交供应商及其专业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接受井研县水务局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2)成交供应商及其专业人员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严加保密,不得向外界泄露或以之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3)成交供应商与井研县水务局签署项目服务合同后应按照行业规范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4)成交供应商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损失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5)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井研县水务局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外提供。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 2024年2月底完成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经成果审核通过并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平台。2024年、2025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于次年2月底完成,经成果审核通过并同步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平台。 | 45.* | 2023年12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井研县水务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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