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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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12月至2024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国家税 (略) 税务局关于2022年优化不动产登记涉税项目建设经费
采购内容:税费统缴管理平台作为税费合并缴费的逻辑处理中间平,是实现税费合并支付的核心系统。拓宽缴款人缴费渠道。实现业务办理、税费合并缴费、自动开具票据的一站式在线服务流程。
采购数量:1套
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税费通缴平台的对接,由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系统提供业务办理前端(涵盖线上业务办理、窗口业务办理模式),在线上、线下缴费环节,由业务系统向税费通缴平台传递必要信息(契税、印花税、不动产登记费),税费统缴平台进行非税生单、税费合单并生成聚合二维码提供给业务系统,缴款人扫码缴费时,由税费统缴平台调用支付渠道,缴款人缴费成功后,支付渠道须将缴费结果同步至税费通缴平台,并按照税费通缴平台传递的信息,将非税资金划转到财政专户,将税收资金清分至国库。
需满足的要求: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税费通缴平台的对接,由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系统提供业务办理前端(涵盖线上业务办理、窗口业务办理模式),在线上、线下缴费环节,由业务系统向税费通缴平台传递必要信息(契税、印花税、不动产登记费),税费统缴平台进行非税生单、税费合单并生成聚合二维码提供给业务系统,缴款人扫码缴费时,由税费统缴平台调用支付渠道,缴款人缴费成功后,支付渠道须将缴费结果同步至税费通缴平台,并按照税费通缴平台传递的信息,将非税资金划转到财政专户,将税收资金清分至国库。
95.0000 2024年0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3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12月至2024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国家税 (略) 税务局关于2022年优化不动产登记涉税项目建设经费
采购内容:税费统缴管理平台作为税费合并缴费的逻辑处理中间平,是实现税费合并支付的核心系统。拓宽缴款人缴费渠道。实现业务办理、税费合并缴费、自动开具票据的一站式在线服务流程。
采购数量:1套
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税费通缴平台的对接,由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系统提供业务办理前端(涵盖线上业务办理、窗口业务办理模式),在线上、线下缴费环节,由业务系统向税费通缴平台传递必要信息(契税、印花税、不动产登记费),税费统缴平台进行非税生单、税费合单并生成聚合二维码提供给业务系统,缴款人扫码缴费时,由税费统缴平台调用支付渠道,缴款人缴费成功后,支付渠道须将缴费结果同步至税费通缴平台,并按照税费通缴平台传递的信息,将非税资金划转到财政专户,将税收资金清分至国库。
需满足的要求: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税费通缴平台的对接,由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系统提供业务办理前端(涵盖线上业务办理、窗口业务办理模式),在线上、线下缴费环节,由业务系统向税费通缴平台传递必要信息(契税、印花税、不动产登记费),税费统缴平台进行非税生单、税费合单并生成聚合二维码提供给业务系统,缴款人扫码缴费时,由税费统缴平台调用支付渠道,缴款人缴费成功后,支付渠道须将缴费结果同步至税费通缴平台,并按照税费通缴平台传递的信息,将非税资金划转到财政专户,将税收资金清分至国库。
95.0000 2024年0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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