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2024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2024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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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2024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2024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12月至2024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2024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采购内容: (略) 户籍且2024年12月31日前满60周岁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中居家养老和2024年12月31日前满80周岁居家养老的老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主要功能或目标: (略) 签订保险协议,并根 (略) 统一支付保险缴费资金。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老年人如果出现意外伤害,由本人或家 (略) 联系,按照保险协议办理赔付手续。 ;需满足的要求:保险范围和赔偿限额:1、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内:意外身故最高赔偿限额60000元/人、意外残疾最高赔偿限额60000元/人、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10000元/人。2、居所、庭院、小区周围广场、道路等日常生活空间; (略) 场、超市、宾馆、饭店等营业性服务场所及上述列明范围外的其他区域:意外身故最高赔偿限额20000元/人、意外残疾最高赔偿限额20000元/人、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3000元/人。备注:1. (略) 津贴为30元/天/人/份; (略) 累计最长赔偿180天。2.意外医疗费免赔额为100元/次3.意外医疗费赔付比例:通过医保先行赔付的意外医疗费,剩余部分在医保赔付的范围内保险人同意按照100%赔付;不通过医保直接向保险人赔付的意外医疗费,在医保赔付的范围内保险人同意按照70%赔付。 。 63.00 2024年0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新城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14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12月至2024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2024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采购内容: (略) 户籍且2024年12月31日前满60周岁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中居家养老和2024年12月31日前满80周岁居家养老的老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主要功能或目标: (略) 签订保险协议,并根 (略) 统一支付保险缴费资金。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老年人如果出现意外伤害,由本人或家 (略) 联系,按照保险协议办理赔付手续。 ;需满足的要求:保险范围和赔偿限额:1、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内:意外身故最高赔偿限额60000元/人、意外残疾最高赔偿限额60000元/人、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10000元/人。2、居所、庭院、小区周围广场、道路等日常生活空间; (略) 场、超市、宾馆、饭店等营业性服务场所及上述列明范围外的其他区域:意外身故最高赔偿限额20000元/人、意外残疾最高赔偿限额20000元/人、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3000元/人。备注:1. (略) 津贴为30元/天/人/份; (略) 累计最长赔偿180天。2.意外医疗费免赔额为100元/次3.意外医疗费赔付比例:通过医保先行赔付的意外医疗费,剩余部分在医保赔付的范围内保险人同意按照100%赔付;不通过医保直接向保险人赔付的意外医疗费,在医保赔付的范围内保险人同意按照70%赔付。 。 63.00 2024年0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新城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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