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青区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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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青区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zwtitl (略) 西青区水务局以《关于同意2023年西青区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区财政资金。招 (略) 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招标代理 (略) 津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中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次2023年西青区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主要对因2023年海河流域特大洪水造成损毁的西青区17座泵站、26座水闸、1座橡胶坝等水利工程设施进行修复。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2023年西青区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

(1)标段名称:2023年西青区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合同编号:XQQSLSSSHXF-2023-12-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因2023年海河流域特大洪水造成损毁的西青区17座泵站、26座水闸、1座橡胶坝等水利工程设施进行修复。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0日)具备相关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0年12月~2023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4 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每日9时~11时,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略) 津泽 (略)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红桥支行;

银行账号:*00494。

5.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ttp://**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05日09时30分,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北4号

联 系 人: 刘健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津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数码城1B602

联 系 人: 张希丹

电 话: *

邮 箱: *@*ttp://**

发 布 日 期:2023年12月15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健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西青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赵彦春

电话:022-*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zwtitl (略) 西青区水务局以《关于同意2023年西青区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区财政资金。招 (略) 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招标代理 (略) 津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中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次2023年西青区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主要对因2023年海河流域特大洪水造成损毁的西青区17座泵站、26座水闸、1座橡胶坝等水利工程设施进行修复。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2023年西青区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

(1)标段名称:2023年西青区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合同编号:XQQSLSSSHXF-2023-12-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因2023年海河流域特大洪水造成损毁的西青区17座泵站、26座水闸、1座橡胶坝等水利工程设施进行修复。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0日)具备相关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0年12月~2023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4 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每日9时~11时,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略) 津泽 (略)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红桥支行;

银行账号:*00494。

5.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ttp://**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05日09时30分,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北4号

联 系 人: 刘健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津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数码城1B602

联 系 人: 张希丹

电 话: *

邮 箱: *@*ttp://**

发 布 日 期:2023年12月15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健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西青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赵彦春

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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