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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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1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略) 污水再生利用专项规划项目(2022-2035年)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略) 节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城(2021)51号】、《 (略) “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2021-2025)》等相关文件,科学统筹规划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决定开展《 (略) 污水再生利用专项规划项目(2022-2035年)》编制工作。主要工作需明确再生水利用目标、标准及水量预测等。规划编制内容及要求符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 2023年12月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 本项目采购的规划要求技术水平高,体系构建复杂,中小型企业无法承担此项目。以上原因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2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1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略) 污水再生利用专项规划项目(2022-2035年)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略) 节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城(2021)51号】、《 (略) “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2021-2025)》等相关文件,科学统筹规划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决定开展《 (略) 污水再生利用专项规划项目(2022-2035年)》编制工作。主要工作需明确再生水利用目标、标准及水量预测等。规划编制内容及要求符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 2023年12月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 本项目采购的规划要求技术水平高,体系构建复杂,中小型企业无法承担此项目。以上原因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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