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医疗救治设备意向公开招标预告
某单位医疗救治设备意向公开招标预告
我部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一批医疗救治设备,为方便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确保采购设备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根据军队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式。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医疗救治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YDJAX-W400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控制价/元 | 备注 |
1 | 转运呼吸机 | 详见附件1 | 台 | 1 | 149,500.00 | |
2 | 转运监护仪 | 详见附件1 | 台 | 5 | 149,000.00 |
四、建议、意见受理时限: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受理期截止后不在受理。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本项目特定资格:
供应商服务范围必须有销售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对本次公式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建议反馈表填写完毕后,采取电子邮箱、专人送达等方式反馈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商可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考意向和意见建议。
4.供应商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做书面回复。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 *@*q.com
我部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一批医疗救治设备,为方便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确保采购设备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根据军队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式。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医疗救治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YDJAX-W400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控制价/元 | 备注 |
1 | 转运呼吸机 | 详见附件1 | 台 | 1 | 149,500.00 | |
2 | 转运监护仪 | 详见附件1 | 台 | 5 | 149,000.00 |
四、建议、意见受理时限: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受理期截止后不在受理。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本项目特定资格:
供应商服务范围必须有销售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对本次公式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建议反馈表填写完毕后,采取电子邮箱、专人送达等方式反馈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商可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考意向和意见建议。
4.供应商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做书面回复。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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