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领域可视化系统意向公开第二次第1包
某领域可视化系统意向公开第二次第1包
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的某领域可视化系统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某领域可视化系统 | 建设具有统计分析、直观展示、针对性研判能力的可视化系统。 | 1.数字地球遥感影像分辨率达到重点区域米级以上。涵盖 (略) 、道路、港口、机场、航道等基础信息。 2.显示方式不少于2种,包括单独显示和多个融合显示。 3.三维精细化模型的种类不少于8类,包括飞机、舰艇等。 4.系统能够部署于50台计算机上独立运行(含便携式笔记本)。 | 465 | 2024年1月 | / |
我单位拟对某领域可视化支持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条件等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及相关单位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名称:某领域可视化支持系统
二、经费预算:465万元
三、公示时限:2023年12月20日--2024年01月03日
四、项目概况
采购一套某领域可视化支持系统。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通过国军标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注册类别:A类或军队专用。
(六)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含)以上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资质。
(七)通过国军标GJB5000A/GJB5000B认证二级(含)以上。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保密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
(二)成交供应商在出版过程中严格遵守采购单位保密相关规定。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进行同类产品的功能演示,演示形式为多媒体演示。
(二)在满足性能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投标单位优先采用国产自主可控的产品。确需采用进口设备和器材的,必须列出清单,对必要性、安全性、可保障性进行分析。
(三)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项目主体不允许分包。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建议反馈表填写完毕后,采取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四)供应商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老师,0551-*,*
采购监督:赵助理,0551-*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ttp://**
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的某领域可视化系统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某领域可视化系统 | 建设具有统计分析、直观展示、针对性研判能力的可视化系统。 | 1.数字地球遥感影像分辨率达到重点区域米级以上。涵盖 (略) 、道路、港口、机场、航道等基础信息。 2.显示方式不少于2种,包括单独显示和多个融合显示。 3.三维精细化模型的种类不少于8类,包括飞机、舰艇等。 4.系统能够部署于50台计算机上独立运行(含便携式笔记本)。 | 465 | 2024年1月 | / |
我单位拟对某领域可视化支持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条件等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及相关单位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名称:某领域可视化支持系统
二、经费预算:465万元
三、公示时限:2023年12月20日--2024年01月03日
四、项目概况
采购一套某领域可视化支持系统。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通过国军标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注册类别:A类或军队专用。
(六)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含)以上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资质。
(七)通过国军标GJB5000A/GJB5000B认证二级(含)以上。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保密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
(二)成交供应商在出版过程中严格遵守采购单位保密相关规定。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进行同类产品的功能演示,演示形式为多媒体演示。
(二)在满足性能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投标单位优先采用国产自主可控的产品。确需采用进口设备和器材的,必须列出清单,对必要性、安全性、可保障性进行分析。
(三)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项目主体不允许分包。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建议反馈表填写完毕后,采取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四)供应商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老师,0551-*,*
采购监督:赵助理,0551-*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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