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2024年1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普陀区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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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2024年1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普陀区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服务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2024年1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2024年1月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备注
1普陀区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服务项目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沿海地区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便函〔2023〕367号)(下称“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普陀区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工作。 排查区域:普陀辖区(含普陀山镇、朱家尖街道及行政区划为 (略) 本级、新城管委会的涉海环境风险源) 排查范围:一是以法定海岸线为基准,向*地一侧延伸2km范围;二是入海河流自河口岸线向上游上溯5km且位于河岸两侧各1km范围;三是有居民海岛及已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海岸线向岛一侧1km范围。排查对象包括排查范围内的涉石油、化工、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相关环节,且环境风险等级较大及以上的企业;涉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且环境风险等级较大及以上的企业;涉石油、化工与危化品的港口码头位于排查范围边界上的工业园区,园区内全部相关企业均需进行排查登记。 。 项目成果:排查工作报告、排查工作电子台账、风险源矢量数据、风险源示意图电子图册等按《通知》要求需上报的材料,以及按照要求将涉海风险源信息同步录入“浙里蓝海”平台。*2024年0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






(略) 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2024年1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2024年1月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备注
1普陀区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服务项目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沿海地区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便函〔2023〕367号)(下称“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普陀区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工作。 排查区域:普陀辖区(含普陀山镇、朱家尖街道及行政区划为 (略) 本级、新城管委会的涉海环境风险源) 排查范围:一是以法定海岸线为基准,向*地一侧延伸2km范围;二是入海河流自河口岸线向上游上溯5km且位于河岸两侧各1km范围;三是有居民海岛及已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海岸线向岛一侧1km范围。排查对象包括排查范围内的涉石油、化工、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相关环节,且环境风险等级较大及以上的企业;涉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且环境风险等级较大及以上的企业;涉石油、化工与危化品的港口码头位于排查范围边界上的工业园区,园区内全部相关企业均需进行排查登记。 。 项目成果:排查工作报告、排查工作电子台账、风险源矢量数据、风险源示意图电子图册等按《通知》要求需上报的材料,以及按照要求将涉海风险源信息同步录入“浙里蓝海”平台。*2024年0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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