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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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医保中心大宗印刷费专项 1批 4.7588 2023年12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数发〔2019〕13号)第十条“完善业务运行机制。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首问负责、首办负责、预约办理、预审咨询、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定岗补贴、服务承诺、文明服务、奖励激励、投诉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及第十二条“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机构应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初任培训,每年组织1次以上业务培训。”的规定,需要印刷医疗保险知识本、卡、办事表格等发放给参保群众,在医保业务大厅出版优质服务宣传专栏,政务公开制度上墙等,编印和组织学习医保有关法规和政策文件。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1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医保中心大宗印刷费专项 1批 4.7588 2023年12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数发〔2019〕13号)第十条“完善业务运行机制。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首问负责、首办负责、预约办理、预审咨询、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定岗补贴、服务承诺、文明服务、奖励激励、投诉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及第十二条“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机构应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初任培训,每年组织1次以上业务培训。”的规定,需要印刷医疗保险知识本、卡、办事表格等发放给参保群众,在医保业务大厅出版优质服务宣传专栏,政务公开制度上墙等,编印和组织学习医保有关法规和政策文件。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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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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