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8批-长宁县高铁新区市政工程建设PPP项目审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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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8批-长宁县高铁新区市政工程建设PPP项目审结费用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2023年度(第8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长宁 (略) 政工程建设PPP项目审结费用
采购内容:对长宁 (略) 政工程建设PPP项目进行审结
主要功能或目标:对本项目的工程费用进行结算审核。 2、审查竣工结算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3、对发包合同条款、现场签证的措施项目费、换用材料、隐蔽验收记录、变更签证、工程量、定额子目、各项计取的费用、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等进行审核。 4、政策性审核:对编制好的结算资料资料进行审查,对施工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到施工全过程的动态资料进行核对,力求资料完整齐全,确保审核工作正常进行;项目建设是否与相关的规定相符合、有无超出指标文件所对应该规定的建设标准或者建设范围;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工程合同的要求是否是一致的;现场变更、签证资料等是否合法合规等等。 5、技术性审核:结合招投标等相关资料,并依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对合同出现漏洞时相应的解决方案进行明确,对现场签证、设计变更、隐蔽项目验收记录等情况的手续是否合法和完备进行审核,审核结算的内容是否完整或者真实,资料是否如实对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反映、是否经过施工、监理或者建设单位的共同认定等。包括但不限于: (1)现场勘查,检查实际施工是否与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图集、施工规范的要求相符,对不符部分,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调整。 (2)审核工程量、清单项目,审查综合单价或定额套项、取费,对超报、虚报部分造价按合同规定扣减。 (3)审核签证内容是否属实,签证价格是否合理,签证程序是否合规,签证支撑材料是否充分,签证手续是否完善、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4)变更手续是否完善、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变更价格是否合规合理。 6、经济性审核:审核材料设备单价是否合理、 (略) 场价相符合,对不符的材料价格按规定调整(于施工过程中不合理的认价,可书面上报),定额套用是否合理、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计取的费用是不是合规或者合理,各项数据是不是完全准确无误等。 7、供应商根据施工单位结算书(含相关资料)审核并出具初步审核报告书。
需满足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 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 ② 供应商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③ 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 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加盖备 (略) 章程复印件; ⑤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提供承诺函。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 ①-⑤ 项具有同等的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3、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注: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46.* 2024年0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2023年度(第8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长宁 (略) 政工程建设PPP项目审结费用
采购内容:对长宁 (略) 政工程建设PPP项目进行审结
主要功能或目标:对本项目的工程费用进行结算审核。 2、审查竣工结算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3、对发包合同条款、现场签证的措施项目费、换用材料、隐蔽验收记录、变更签证、工程量、定额子目、各项计取的费用、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等进行审核。 4、政策性审核:对编制好的结算资料资料进行审查,对施工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到施工全过程的动态资料进行核对,力求资料完整齐全,确保审核工作正常进行;项目建设是否与相关的规定相符合、有无超出指标文件所对应该规定的建设标准或者建设范围;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工程合同的要求是否是一致的;现场变更、签证资料等是否合法合规等等。 5、技术性审核:结合招投标等相关资料,并依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对合同出现漏洞时相应的解决方案进行明确,对现场签证、设计变更、隐蔽项目验收记录等情况的手续是否合法和完备进行审核,审核结算的内容是否完整或者真实,资料是否如实对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反映、是否经过施工、监理或者建设单位的共同认定等。包括但不限于: (1)现场勘查,检查实际施工是否与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图集、施工规范的要求相符,对不符部分,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调整。 (2)审核工程量、清单项目,审查综合单价或定额套项、取费,对超报、虚报部分造价按合同规定扣减。 (3)审核签证内容是否属实,签证价格是否合理,签证程序是否合规,签证支撑材料是否充分,签证手续是否完善、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4)变更手续是否完善、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变更价格是否合规合理。 6、经济性审核:审核材料设备单价是否合理、 (略) 场价相符合,对不符的材料价格按规定调整(于施工过程中不合理的认价,可书面上报),定额套用是否合理、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计取的费用是不是合规或者合理,各项数据是不是完全准确无误等。 7、供应商根据施工单位结算书(含相关资料)审核并出具初步审核报告书。
需满足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 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 ② 供应商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③ 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 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加盖备 (略) 章程复印件; ⑤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提供承诺函。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 ①-⑤ 项具有同等的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3、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注: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46.* 2024年0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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