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环境卫生事业服务中心2024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废弃物处理服务东胜区垃圾清运和污水清运服务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环境卫生事业服务中心2024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废弃物处理服务东胜区垃圾清运和污水清运服务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12月至2024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废弃物处理服务(东胜区垃圾清运和污水清运服务) | 采购内容:东胜区范围内 700 多个垃圾清运点的垃圾清运服务以及垃圾桶的维修保养更换。东胜区范围内 435 座水厕、41 座旱厕、30 座压缩站和18 座水窖的污水清掏清运服务务。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承包方自备清运设备,将城区范围内指定点收集的生活垃圾和 污水全部清运至处理厂,做到日产日清,并按现行的环境质量标准 进行规范运营管理。 需满足的要求:1. 以国家 (略) 相关工作为中心,全面提升环境卫生 管理工作,为东胜区塑造更 (略) 形象, (略) 容市貌、 环境卫生档次,高标准地完成各项相关工作; 2. 承接主体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办公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 储等要求;具有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工人保障制度和福利制度, 确保公司及人员内部稳定; 3. 具有运营本项目相应数量、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 人员,熟悉清运服务内容,能够胜任和完成此项工作任务的运营现 场管理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如:车辆司机、设备操作司机、维保 人员等)以及一线工人; 4. 承接主体实际拥有或实际使用的垃圾清运车、吸污车等各 种作业机械及特种作业车辆满足本方案最低配置数量要求,设备完 好率 100%,能够满足本项目运营需要。 | 1,300.0000 | 2024年01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东胜区环境卫生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3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12月至2024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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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弃物处理服务(东胜区垃圾清运和污水清运服务) | 采购内容:东胜区范围内 700 多个垃圾清运点的垃圾清运服务以及垃圾桶的维修保养更换。东胜区范围内 435 座水厕、41 座旱厕、30 座压缩站和18 座水窖的污水清掏清运服务务。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承包方自备清运设备,将城区范围内指定点收集的生活垃圾和 污水全部清运至处理厂,做到日产日清,并按现行的环境质量标准 进行规范运营管理。 需满足的要求:1. 以国家 (略) 相关工作为中心,全面提升环境卫生 管理工作,为东胜区塑造更 (略) 形象, (略) 容市貌、 环境卫生档次,高标准地完成各项相关工作; 2. 承接主体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办公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 储等要求;具有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工人保障制度和福利制度, 确保公司及人员内部稳定; 3. 具有运营本项目相应数量、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 人员,熟悉清运服务内容,能够胜任和完成此项工作任务的运营现 场管理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如:车辆司机、设备操作司机、维保 人员等)以及一线工人; 4. 承接主体实际拥有或实际使用的垃圾清运车、吸污车等各 种作业机械及特种作业车辆满足本方案最低配置数量要求,设备完 好率 100%,能够满足本项目运营需要。 | 1,300.0000 | 2024年01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东胜区环境卫生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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