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3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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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县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31批

曲水县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31批)
项目编号: 作者: 曲水县 2023-12-26 11:36: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曲水县2023年度(第3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
采购内容:开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复核摸底评估工作、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正式复核考察工作、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自查报告编制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完成2024年曲水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通过实地踏勘、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标《国家生态文 (略) 县管理规程》进行曲水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复核摸底考察,围绕《管理规程》所列条件2021-2013年曲水县符合情况、建设指标达标情况、规划实施情况、建设管理情况等内容,编制曲水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复核自查报告,汇编建设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及必要的佐证材料,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平台填报复核工作相关资料,完成2024年曲水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1.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命名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公告(公告 2021年 第47号)》,2021年,曲水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生态环境部对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县)称号的地区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对公告满3年的地区参照建设指标进行复核;3.参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规范》(试行)开展2024年曲水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具体复核工作。
140.* 2024年02月
2 曲水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
采购内容:开展实地调研、开展实施方案报告编制工作、技术支撑服务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是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路径。生态环境部要求获得命名的地区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提升生态产品供给水平和保障能力,创新生态价值实现的体制机制,打造绿色惠民、绿色共享品牌。积极利用曲水县的地理、资源、基础和产业方面的优势,创建“两山”基地、探索创新“两山”双向转化路径、建立健全“两山”转化长效机制, (略) 曲水县全面打通“两山”双向转化、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重要契机。
需满足的要求:根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管理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和《“两山指数”评估》(征求意见稿)要求,针对地理、生态、资源、基础和产业方面的特征,开展“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调研。
198.* 2024年02月
3 拉萨河曲水县聂当工业园区段水质检测站
采购内容:水质在线监测站房建设、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调试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对拉萨河聂当工业园区段拟建排污口上下游水质检测
需满足的要求:对拉萨河聂当工业园区段拟建排污口上下游水质检测
389.* 2024年02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曲水县

2023年12月26日

曲水县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31批)
项目编号: 作者: 曲水县 2023-12-26 11:36: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曲水县2023年度(第3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
采购内容:开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复核摸底评估工作、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正式复核考察工作、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自查报告编制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完成2024年曲水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通过实地踏勘、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标《国家生态文 (略) 县管理规程》进行曲水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复核摸底考察,围绕《管理规程》所列条件2021-2013年曲水县符合情况、建设指标达标情况、规划实施情况、建设管理情况等内容,编制曲水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复核自查报告,汇编建设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及必要的佐证材料,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平台填报复核工作相关资料,完成2024年曲水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1.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命名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公告(公告 2021年 第47号)》,2021年,曲水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生态环境部对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县)称号的地区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对公告满3年的地区参照建设指标进行复核;3.参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规范》(试行)开展2024年曲水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具体复核工作。
140.* 2024年02月
2 曲水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
采购内容:开展实地调研、开展实施方案报告编制工作、技术支撑服务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是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路径。生态环境部要求获得命名的地区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提升生态产品供给水平和保障能力,创新生态价值实现的体制机制,打造绿色惠民、绿色共享品牌。积极利用曲水县的地理、资源、基础和产业方面的优势,创建“两山”基地、探索创新“两山”双向转化路径、建立健全“两山”转化长效机制, (略) 曲水县全面打通“两山”双向转化、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重要契机。
需满足的要求:根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管理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和《“两山指数”评估》(征求意见稿)要求,针对地理、生态、资源、基础和产业方面的特征,开展“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调研。
198.* 2024年02月
3 拉萨河曲水县聂当工业园区段水质检测站
采购内容:水质在线监测站房建设、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调试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对拉萨河聂当工业园区段拟建排污口上下游水质检测
需满足的要求:对拉萨河聂当工业园区段拟建排污口上下游水质检测
389.* 2024年02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曲水县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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