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12月至2024年03月政府采购意向
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12月至2024年03月政府采购意向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12月至2024年03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12-26 14:40:15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12月至2024年0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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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略) 站标准物质采购及配送服务 | 标的名称:20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略) 站标准物质采购及配送服务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1.满足实验室常规监测工作标准物质使用需求;2.满足应急监测标准物质使用需求;3. (略) 持证上岗考核等各类考核盲样使用需求;4.满足各专项项目质控样使用需求。 (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略) 珠海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略) 粤东区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略) 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韶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 (略) 粤北区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略) 湛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略) 粤西区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略) 肇庆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江门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茂名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惠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梅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汕尾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河源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阳江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清远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潮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揭阳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云浮生态环境监测站) 需满足的要求:1.产品质量需求(1)货物应为全新的(原装)产品(含配件等),表面无破损、无碰撞。(2)货物应符合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质量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适用的官方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供应商需提供货物生产商政府认可的生产资质证明材料。(4)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2.服务需求(1)常规使用标准物质应按供货时限供货,一般标准物质应在7日内供货,特殊标准物质原则上应在1个月内供货。(2)供应商应有应急响应机制,应急使用的标准物质应在2h内响应,4天内送达。(3)考核类标样需至少在考核日期前1天将货物送达指定地址。(4)考核类标样需按采购人需求准备盲样标识及有关文件资料,并将有关资料发送采购人备份。(5)供应商应提供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址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全新、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有温度要求时应有相应的保温措施。供应商应承担因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损坏、变质和丢失的全部责任或费用。(6)项目约定的供应事项,供应商不得转包。 | 是 | 5,826,000.00 | 2024年03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12月26日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12月至2024年03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12-26 14:40:15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12月至2024年0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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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略) 站标准物质采购及配送服务 | 标的名称:20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略) 站标准物质采购及配送服务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1.满足实验室常规监测工作标准物质使用需求;2.满足应急监测标准物质使用需求;3. (略) 持证上岗考核等各类考核盲样使用需求;4.满足各专项项目质控样使用需求。 (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略) 珠海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略) 粤东区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略) 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韶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 (略) 粤北区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略) 湛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略) 粤西区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略) 肇庆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江门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茂名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惠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梅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汕尾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河源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阳江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清远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潮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揭阳生态环境监测站、 (略) 云浮生态环境监测站) 需满足的要求:1.产品质量需求(1)货物应为全新的(原装)产品(含配件等),表面无破损、无碰撞。(2)货物应符合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质量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适用的官方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供应商需提供货物生产商政府认可的生产资质证明材料。(4)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2.服务需求(1)常规使用标准物质应按供货时限供货,一般标准物质应在7日内供货,特殊标准物质原则上应在1个月内供货。(2)供应商应有应急响应机制,应急使用的标准物质应在2h内响应,4天内送达。(3)考核类标样需至少在考核日期前1天将货物送达指定地址。(4)考核类标样需按采购人需求准备盲样标识及有关文件资料,并将有关资料发送采购人备份。(5)供应商应提供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址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全新、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有温度要求时应有相应的保温措施。供应商应承担因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损坏、变质和丢失的全部责任或费用。(6)项目约定的供应事项,供应商不得转包。 | 是 | 5,826,000.00 | 2024年03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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