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成开发验证环境硬件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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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成开发验证环境硬件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某集成开发验证环境硬件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现将某集成开发验证环境硬件采购意向和初步需求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数量

预算

(万元)

项目需求

交付时间

交付

地点

某集成开发验证环境硬件采购

通过采购计算机、机架式服务器、演示大电视等硬件设备,开展支撑项目开发、测试、演示验证等能力的基础资源系统建设。

1项

155

见采购需求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北京丰台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 (略) 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至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5.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应当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提供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8.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9.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投标截止后采购机构现场公布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或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性质。供应商应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

2.供应商保密资质要求。因采购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会涉及相关涉密机构或涉密数据等,供应商须具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质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且证书有效(如保密资格单位证书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或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含)以上资质。

3.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供应商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供应商质量体系要求。具备有效的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证明其有效性的文件(已通过两证合一审查的,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三、采购需求:通过采购计算机、机架式服务器、演示大电视等硬件设备,开展支撑项目开发、测试、演示验证等能力的基础资源系统建设。不低于以下指标要求:

1.计算机:最新版“关键软硬件自主可控产品名录”产品;CPU核数≥4核,主频≥2.3GHz;DDR4内存≥16GB;系统标称固态盘容量≥512GB;显存≥2GB;提供千兆以太网口;提供有线键鼠;显示器尺寸≥23.8英寸,分辨率≥1920X1080;其它功能性能指标不低于军队自行采购平台办公信息化专区台式机和一体机指标,价格不高于对应规格产品。

2.机架式服务器:最新版“关键软硬件自主可控产品名录”机架式服务器Ⅱ型产品;2颗CPU(核数≥64核,主频≥2.1GHz或核数≥32核,主频≥2.6GHz);DDR4内存≥128GB;机械硬盘容量≥4TB,固态盘总容量≥512GB;配万兆网卡,万兆口不少于2个;配套国产操作系统。其它功能性能指标不低于军队自行采购平台办公信息化专区机架服务器(2颗CPU)指标,价格不高于对应规格产品。

3.演示大电视技术指标:国产品牌;屏幕尺寸≥85吋;分辨率≥4K;屏占比≥97%;支持HDMI2.1,HDMI接口数≥2;显示类型miniLED;色域标准优于DCI-P3,值优于95%;亮度≥500尼特,提供千兆以太网口;提供可移动可升降支架。

四、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2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也可以现场递交意见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以现场递交方式反馈我部,递交要求:

(1)文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2)文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文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议函、符合供应商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送至联系人,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拨打联系人电话,逾期递交的文件,我部将不再受理)。

3.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 工,*

张助理,*

2023年12月28日

,丰台区

某集成开发验证环境硬件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现将某集成开发验证环境硬件采购意向和初步需求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数量

预算

(万元)

项目需求

交付时间

交付

地点

某集成开发验证环境硬件采购

通过采购计算机、机架式服务器、演示大电视等硬件设备,开展支撑项目开发、测试、演示验证等能力的基础资源系统建设。

1项

155

见采购需求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北京丰台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 (略) 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至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5.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应当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提供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8.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9.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投标截止后采购机构现场公布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或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性质。供应商应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

2.供应商保密资质要求。因采购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会涉及相关涉密机构或涉密数据等,供应商须具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质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且证书有效(如保密资格单位证书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或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含)以上资质。

3.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供应商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供应商质量体系要求。具备有效的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证明其有效性的文件(已通过两证合一审查的,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三、采购需求:通过采购计算机、机架式服务器、演示大电视等硬件设备,开展支撑项目开发、测试、演示验证等能力的基础资源系统建设。不低于以下指标要求:

1.计算机:最新版“关键软硬件自主可控产品名录”产品;CPU核数≥4核,主频≥2.3GHz;DDR4内存≥16GB;系统标称固态盘容量≥512GB;显存≥2GB;提供千兆以太网口;提供有线键鼠;显示器尺寸≥23.8英寸,分辨率≥1920X1080;其它功能性能指标不低于军队自行采购平台办公信息化专区台式机和一体机指标,价格不高于对应规格产品。

2.机架式服务器:最新版“关键软硬件自主可控产品名录”机架式服务器Ⅱ型产品;2颗CPU(核数≥64核,主频≥2.1GHz或核数≥32核,主频≥2.6GHz);DDR4内存≥128GB;机械硬盘容量≥4TB,固态盘总容量≥512GB;配万兆网卡,万兆口不少于2个;配套国产操作系统。其它功能性能指标不低于军队自行采购平台办公信息化专区机架服务器(2颗CPU)指标,价格不高于对应规格产品。

3.演示大电视技术指标:国产品牌;屏幕尺寸≥85吋;分辨率≥4K;屏占比≥97%;支持HDMI2.1,HDMI接口数≥2;显示类型miniLED;色域标准优于DCI-P3,值优于95%;亮度≥500尼特,提供千兆以太网口;提供可移动可升降支架。

四、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2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也可以现场递交意见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以现场递交方式反馈我部,递交要求:

(1)文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2)文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文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议函、符合供应商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送至联系人,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拨打联系人电话,逾期递交的文件,我部将不再受理)。

3.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 工,*

张助理,*

2023年12月28日

,丰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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