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某医院智能急救包研制项目采购需求意向公告意向公开01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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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某医院智能急救包研制项目采购需求意向公告意向公开01第1包

(略) 智能急救包研制项目采购需求意向公告

(2023-JQ72-W1056(01))

概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120.00

预计交付日期:

2024-11-15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 项目名称: (略) 智能急救包研制项目采购需求意向公告
  • 项目编号:2023-JQ72-W1056(01)
  • 项目概况:《 (略) 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及急诊急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之子课题二《海南心脏骤停急救平台建设》,因课题研究需要,拟采购一智能急救包研制项目(经费预算120万元),研发快速鉴别诊断心跳呼吸骤停疾病的智慧产品。项目需求明细详见附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供应商成立时间截止至投标时不少于3周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且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服务技术参数建议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馈,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4)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q.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 (略) 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我院将视情况作出回复并将相关资料进行存档,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4.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六、公告时间及反馈截止时间

公告及反馈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告知和采购文件为准;

  •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2024年1月2日

,三亚

(略) 智能急救包研制项目采购需求意向公告

(2023-JQ72-W1056(01))

概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120.00

预计交付日期:

2024-11-15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 项目名称: (略) 智能急救包研制项目采购需求意向公告
  • 项目编号:2023-JQ72-W1056(01)
  • 项目概况:《 (略) 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及急诊急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之子课题二《海南心脏骤停急救平台建设》,因课题研究需要,拟采购一智能急救包研制项目(经费预算120万元),研发快速鉴别诊断心跳呼吸骤停疾病的智慧产品。项目需求明细详见附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供应商成立时间截止至投标时不少于3周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且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服务技术参数建议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馈,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4)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q.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 (略) 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我院将视情况作出回复并将相关资料进行存档,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4.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六、公告时间及反馈截止时间

公告及反馈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告知和采购文件为准;

  •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2024年1月2日

,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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