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招标公告
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109号批准,资金来源为新增 (略) 级财政资金。招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甸洼蓄滞洪区位于蓟州区南部,泃河东北、州河西侧交汇地带,涉及蓟州区下窝头镇、东施古镇、上仓镇、侯家营镇、桑梓镇。青甸洼蓄滞洪区是北三河防洪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御蓟运河规划标准洪水及超标准洪水的重要措施。然而,由于青甸洼蓄滞洪区存在的诸多问题,无法保证蓄滞洪区的有效运用,因此,对青甸洼蓄滞洪区进行治理是十分必要的。本项目为灾后重建项目。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编号:QDWXZHQSGTSC/HT-2024-01,主要工作内容为完成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2.3 计划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施工图审查及其相关服务的全部工作之日止。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1月5日9时至2024年1月11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人民币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富裕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
6.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七、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14时,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四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8.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蓟州区文昌街30号
联 系 人:刘春鸥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联 系 人:焦欧阳
电 话:*
邮 箱:*@*26.com
发 布 日 期:2024年1月4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春鸥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蓟州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祁琳
电话: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109号批准,资金来源为新增 (略) 级财政资金。招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甸洼蓄滞洪区位于蓟州区南部,泃河东北、州河西侧交汇地带,涉及蓟州区下窝头镇、东施古镇、上仓镇、侯家营镇、桑梓镇。青甸洼蓄滞洪区是北三河防洪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御蓟运河规划标准洪水及超标准洪水的重要措施。然而,由于青甸洼蓄滞洪区存在的诸多问题,无法保证蓄滞洪区的有效运用,因此,对青甸洼蓄滞洪区进行治理是十分必要的。本项目为灾后重建项目。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编号:QDWXZHQSGTSC/HT-2024-01,主要工作内容为完成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2.3 计划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施工图审查及其相关服务的全部工作之日止。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1月5日9时至2024年1月11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人民币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富裕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
6.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七、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14时,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四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8.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蓟州区文昌街30号
联 系 人:刘春鸥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联 系 人:焦欧阳
电 话:*
邮 箱:*@*26.com
发 布 日 期:2024年1月4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春鸥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蓟州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祁琳
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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