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川0104破15号成都门里望江置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3川0104破15号成都门里望江置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略) 锦 (略) 于2023年8月30日作出(2023)川0104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 (略) ( (略) )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9月6日,法院作出(2023)川0104破15号决定书,指定上海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志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罗芳梅为负责人。
为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整合破产企业资源,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平、公正、优选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进行意向投资人招募。现就意向投资人招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略) 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成都 (略) (曾用名:成都 (略) 、成都宜佳信房 (略) ),于2005年09月1 (略) 锦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并颁发营业执照,合法存续至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8W,法定代表人陈冬, 注册 (略) 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号仁恒置地广场写字楼35层01-06单元,办公地址为锦江区东大街下东大街段199号睿东中心D座8楼,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及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项目投资、酒店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销售:机电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略) 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2005年09月16日至永久。
(二)股权结构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注册资本已经实缴到位。现登记股东为 (略) 持有公司84%股权、 (略) 16%股权。
(三)房地产开发资质
(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I*)二级资质,可承担2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以及与其投资能力相当的工业、商业、公共建筑、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建设, (略) 范围内承担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有效期限为2023年4月06日至2026年04月06日。
二、资产情况
(略) 的现有财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应收款以及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位于锦江区顺江路333号的土地使用权一宗(成国用(2012)第166号)以及在建工程(已完成地下5层建筑、修建至负一楼)。
2、公司账面显示应收款余额542,689,592.20元,应收账款形成时间较早,基本形成于2016至2017年期间。
除上述在建工程及应收款以外,公司另有现金573.00元、银行账户余额17334.13元、大众牌汽车一辆、办公设备一批(账面价值108,305.03元)。
三、债务情况
截至本次招募之日,共有26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6,231,470,640.88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查预计债务约35亿元,其中中国建 (略) 在建工程优先权约2.5亿元、 (略) 成都分行担保债权约24亿元、其他普通债权约11.5亿元。前述债务不包括应付职工债权和税收债权。 (略) 最终的负债总额以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 (略) 裁定确认的为准。
四、项目情况
(略) 开发建设顺江路 (略) 综合体项目, (略) 锦江区顺江路333号,紧邻四川大学、望江公园、水井坊遗址、廊桥、兰桂坊、九眼桥酒吧一条街、东大街金融中心等,距离核心商圈太古里直线距离仅约 1.6 公里。项目门口设置有地铁 6 号线顺江路站。
顺江路 (略) 综合体项目定位为国际高端品牌项目,原计划引入国际一流超五星酒店管理品牌及住宅和公寓品牌——文华东方酒店管理集团与范思哲品牌。2012 年, (略) 旅游局、 (略) 旅游局已同意将 333 项目作为国家重点旅游项目。
(略) 开发建设的顺江路333号项目先后于2013年10月25日取得综合体地下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3年1月31日取得A塔及裙楼(绝对海拔719米以下部分)和B塔及裙楼(绝对海拔719米以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锦江水上国际艺术中心项目未取得规划许可。
333号项目先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顺江路333号综合体项目深基坑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规模为7717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地下商业、物管用房、设备用房及配套设施(顺江路333号综合体项目地下室)”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规模为86,885.25平方米;“顺江路333号综合体项目B塔及裙楼(绝对海拔719m以下)”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规模为92,113.53平方米。A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略) 规划管理局备案的总平图显示,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项目内容 | 经济指标 | |||
综合 | 区域 | |||
航空限高829米 | A塔(绝对海拔719米以下) | B塔(绝对海拔719米以下) | 地下室(一期) | |
一、总规划用地面积 | 21844.71㎡ | |||
(一)规划净用地面积 | 17175.07㎡ | |||
(二)规划绿化、道路用地面积 | 4669.64㎡ | |||
二、规划总建筑面积 | *.98㎡ | 93442.21㎡ | 92113.53㎡ | |
(一)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 *.25㎡ | 83011.88㎡ | 88454.77㎡ | |
1、住宅建筑面积 | 51376.76㎡ | 51376.76㎡ | 0㎡ | |
2、非住宅建筑面积 | *.49㎡ | 31635.12㎡ | 88454.77㎡ | |
(1)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 87127.89㎡ | 0㎡ | 87127.89㎡ | |
(2)酒店建筑面积 | 47412.24㎡ | 29494.89㎡ | 462.75㎡ | |
(3)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 1672.6㎡ | 1672.6㎡ | 0㎡ | |
(4)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 1299.78㎡ | 467.63㎡ | 832.15㎡ | |
(5)其他用房建筑面积 | 31.98㎡ | 0㎡ | 31.98㎡ | |
(二)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 22013.48㎡ | 10430.33㎡ | 3658.76㎡ | |
(三)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 | 86885.25㎡/6层 | 86885.25㎡/6层 | ||
三、容积率 | ||||
总容积率 | 11 | |||
住宅总容积率 | 2.99 |
项目已于2016年12月31日修建完成至负一层(即-7.8米),完成地下 5 层主体建设,仅差地下 1 层的主体建设即到达正负零。2017年1月1日因欠付工程款全面停工,目前项目现场工作面尚未移交,暂由中国建 (略) 维护管理。
五、投资方式
鉴于目前为意向投资人招募,投资方式不限,股权收购投资、债权投资、资产投资以及多种投资方式组合等均可。
六、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投资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限制高消费,没有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3、意向投资人或其第一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 (略) 投资。
4、意向投资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文件及存在其他有违商业诚信的行为时,自动丧失参加资格。
5、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参与招募的,需书面明确联合体牵头企业,并说明各自角色分工,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企业应符合本招募公告设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联 (略) 的方式投资经营的,联合体机构均 (略) 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招募流程
1、报名时间
2024年01月30日截止。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延长报名时间,延长决定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相关平台进行公告。
2、报名需提交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意向书(需明确作出 (略) 投资人招募的意思表示);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经营资质、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企业规模、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相关行业经营业绩等,以及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
(3)意向投资人主体资质文件:企业意向投资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大)会同意投资的决议或有权机关同意投资的决议,自然人意向投资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资料:银行存款证明、企业前两年度的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5)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近三年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无犯罪、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6)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7)保密承诺函;
(8)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为企业的,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取得授权的负责人签字;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所有材料均需投资人签字。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份及电子扫描件(一份,存入U盘),通过现场或邮寄方 (略) 管理人。
3、初步筛选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将通知其补正,并给予3个工作日的补正期,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补正期。
管 (略) 的监督指导下,对投资方案进行初步审议。经过初步审议后,管理人可与一名或数名意向投资人签订意向投资协议。
4、尽职调查
本预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预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或财务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 (略) 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编制投资方案,管理人将积极予以配合。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和编制投资方案所需的费用。
意向投资人应在与管理人签订意向投资协议并支付投资诚意金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工作。根据各意向投资人实际工作开展的情况,管理人可以适时调整尽职调查工作期限。
5、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尽职调查期限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方案纸质版邮寄管理人指定地址(一式*份)。投资方案应围绕具体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略) 全部资产或部分核心资产或其他投资方式)制作投资方案,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能够有效执行。
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方案的,则以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如此前版本中,存在承诺性内容或承担义务的,则除非意向投资人后续版本中明确予以撤销,否则相关承诺或所承担的义务仍然有效。
后续投资人招募过程中,本次参加招募并交纳投资诚意金、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6、投资诚意金缴纳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的同时向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一次性足额支付人民币200万元(大写:*佰万元整)作为投资诚意金。按时缴纳投资诚意金 (略) 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未按时缴纳投资诚意金的视为 (略) 的意向投资人招募。
户名:成都 (略) 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 (略) 成都锦江支行
账号:*73
投资诚意金在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发送不予投资的书面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或在后续正式投资人招募时转为同等金额的投资保证金。
八、招募说明
1、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本预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招募公告 (略) 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公告发布之后,部分数据可能有所变化,具体应以各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
3、本招募公 (略) 的要约。
4、 (略) 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 (略) 后续是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5、如出现影响投资的重大事项,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或撤回本次预招募,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6、如后续本案依法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将正式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报名的意向投资人,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再次报名,但应根据重整程序发布的招募公告支付投资保证金(投资诚意金可转为同等金额的投资保证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7、本公告所载各事项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的书面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8、本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九、管理人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略) 高新区交子大道33号华商金融中心1号楼31层
联系人:罗律师/彭律师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成都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略) 锦 (略) 于2023年8月30日作出(2023)川0104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 (略) ( (略) )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9月6日,法院作出(2023)川0104破15号决定书,指定上海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志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罗芳梅为负责人。
为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整合破产企业资源,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平、公正、优选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进行意向投资人招募。现就意向投资人招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略) 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成都 (略) (曾用名:成都 (略) 、成都宜佳信房 (略) ),于2005年09月1 (略) 锦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并颁发营业执照,合法存续至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8W,法定代表人陈冬, 注册 (略) 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号仁恒置地广场写字楼35层01-06单元,办公地址为锦江区东大街下东大街段199号睿东中心D座8楼,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及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项目投资、酒店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销售:机电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略) 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2005年09月16日至永久。
(二)股权结构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注册资本已经实缴到位。现登记股东为 (略) 持有公司84%股权、 (略) 16%股权。
(三)房地产开发资质
(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I*)二级资质,可承担2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以及与其投资能力相当的工业、商业、公共建筑、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建设, (略) 范围内承担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有效期限为2023年4月06日至2026年04月06日。
二、资产情况
(略) 的现有财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应收款以及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位于锦江区顺江路333号的土地使用权一宗(成国用(2012)第166号)以及在建工程(已完成地下5层建筑、修建至负一楼)。
2、公司账面显示应收款余额542,689,592.20元,应收账款形成时间较早,基本形成于2016至2017年期间。
除上述在建工程及应收款以外,公司另有现金573.00元、银行账户余额17334.13元、大众牌汽车一辆、办公设备一批(账面价值108,305.03元)。
三、债务情况
截至本次招募之日,共有26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6,231,470,640.88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查预计债务约35亿元,其中中国建 (略) 在建工程优先权约2.5亿元、 (略) 成都分行担保债权约24亿元、其他普通债权约11.5亿元。前述债务不包括应付职工债权和税收债权。 (略) 最终的负债总额以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 (略) 裁定确认的为准。
四、项目情况
(略) 开发建设顺江路 (略) 综合体项目, (略) 锦江区顺江路333号,紧邻四川大学、望江公园、水井坊遗址、廊桥、兰桂坊、九眼桥酒吧一条街、东大街金融中心等,距离核心商圈太古里直线距离仅约 1.6 公里。项目门口设置有地铁 6 号线顺江路站。
顺江路 (略) 综合体项目定位为国际高端品牌项目,原计划引入国际一流超五星酒店管理品牌及住宅和公寓品牌——文华东方酒店管理集团与范思哲品牌。2012 年, (略) 旅游局、 (略) 旅游局已同意将 333 项目作为国家重点旅游项目。
(略) 开发建设的顺江路333号项目先后于2013年10月25日取得综合体地下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3年1月31日取得A塔及裙楼(绝对海拔719米以下部分)和B塔及裙楼(绝对海拔719米以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锦江水上国际艺术中心项目未取得规划许可。
333号项目先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顺江路333号综合体项目深基坑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规模为7717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地下商业、物管用房、设备用房及配套设施(顺江路333号综合体项目地下室)”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规模为86,885.25平方米;“顺江路333号综合体项目B塔及裙楼(绝对海拔719m以下)”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规模为92,113.53平方米。A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略) 规划管理局备案的总平图显示,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项目内容 | 经济指标 | |||
综合 | 区域 | |||
航空限高829米 | A塔(绝对海拔719米以下) | B塔(绝对海拔719米以下) | 地下室(一期) | |
一、总规划用地面积 | 21844.71㎡ | |||
(一)规划净用地面积 | 17175.07㎡ | |||
(二)规划绿化、道路用地面积 | 4669.64㎡ | |||
二、规划总建筑面积 | *.98㎡ | 93442.21㎡ | 92113.53㎡ | |
(一)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 *.25㎡ | 83011.88㎡ | 88454.77㎡ | |
1、住宅建筑面积 | 51376.76㎡ | 51376.76㎡ | 0㎡ | |
2、非住宅建筑面积 | *.49㎡ | 31635.12㎡ | 88454.77㎡ | |
(1)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 87127.89㎡ | 0㎡ | 87127.89㎡ | |
(2)酒店建筑面积 | 47412.24㎡ | 29494.89㎡ | 462.75㎡ | |
(3)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 1672.6㎡ | 1672.6㎡ | 0㎡ | |
(4)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 1299.78㎡ | 467.63㎡ | 832.15㎡ | |
(5)其他用房建筑面积 | 31.98㎡ | 0㎡ | 31.98㎡ | |
(二)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 22013.48㎡ | 10430.33㎡ | 3658.76㎡ | |
(三)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 | 86885.25㎡/6层 | 86885.25㎡/6层 | ||
三、容积率 | ||||
总容积率 | 11 | |||
住宅总容积率 | 2.99 |
项目已于2016年12月31日修建完成至负一层(即-7.8米),完成地下 5 层主体建设,仅差地下 1 层的主体建设即到达正负零。2017年1月1日因欠付工程款全面停工,目前项目现场工作面尚未移交,暂由中国建 (略) 维护管理。
五、投资方式
鉴于目前为意向投资人招募,投资方式不限,股权收购投资、债权投资、资产投资以及多种投资方式组合等均可。
六、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投资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限制高消费,没有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3、意向投资人或其第一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 (略) 投资。
4、意向投资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文件及存在其他有违商业诚信的行为时,自动丧失参加资格。
5、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参与招募的,需书面明确联合体牵头企业,并说明各自角色分工,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企业应符合本招募公告设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联 (略) 的方式投资经营的,联合体机构均 (略) 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招募流程
1、报名时间
2024年01月30日截止。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延长报名时间,延长决定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相关平台进行公告。
2、报名需提交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意向书(需明确作出 (略) 投资人招募的意思表示);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经营资质、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企业规模、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相关行业经营业绩等,以及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
(3)意向投资人主体资质文件:企业意向投资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大)会同意投资的决议或有权机关同意投资的决议,自然人意向投资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资料:银行存款证明、企业前两年度的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5)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近三年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无犯罪、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6)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7)保密承诺函;
(8)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为企业的,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取得授权的负责人签字;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所有材料均需投资人签字。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份及电子扫描件(一份,存入U盘),通过现场或邮寄方 (略) 管理人。
3、初步筛选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将通知其补正,并给予3个工作日的补正期,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补正期。
管 (略) 的监督指导下,对投资方案进行初步审议。经过初步审议后,管理人可与一名或数名意向投资人签订意向投资协议。
4、尽职调查
本预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预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或财务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 (略) 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编制投资方案,管理人将积极予以配合。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和编制投资方案所需的费用。
意向投资人应在与管理人签订意向投资协议并支付投资诚意金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工作。根据各意向投资人实际工作开展的情况,管理人可以适时调整尽职调查工作期限。
5、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尽职调查期限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方案纸质版邮寄管理人指定地址(一式*份)。投资方案应围绕具体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略) 全部资产或部分核心资产或其他投资方式)制作投资方案,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能够有效执行。
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方案的,则以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如此前版本中,存在承诺性内容或承担义务的,则除非意向投资人后续版本中明确予以撤销,否则相关承诺或所承担的义务仍然有效。
后续投资人招募过程中,本次参加招募并交纳投资诚意金、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6、投资诚意金缴纳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的同时向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一次性足额支付人民币200万元(大写:*佰万元整)作为投资诚意金。按时缴纳投资诚意金 (略) 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未按时缴纳投资诚意金的视为 (略) 的意向投资人招募。
户名:成都 (略) 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 (略) 成都锦江支行
账号:*73
投资诚意金在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发送不予投资的书面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或在后续正式投资人招募时转为同等金额的投资保证金。
八、招募说明
1、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本预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招募公告 (略) 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公告发布之后,部分数据可能有所变化,具体应以各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
3、本招募公 (略) 的要约。
4、 (略) 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 (略) 后续是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5、如出现影响投资的重大事项,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或撤回本次预招募,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6、如后续本案依法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将正式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报名的意向投资人,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再次报名,但应根据重整程序发布的招募公告支付投资保证金(投资诚意金可转为同等金额的投资保证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7、本公告所载各事项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的书面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8、本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九、管理人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略) 高新区交子大道33号华商金融中心1号楼31层
联系人:罗律师/彭律师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成都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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