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项目意向公开第三次第1包
物业服务项目意向公开第三次第1包
某部新增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2023-JLHKYK-F1002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我部原物业服务项目采购中新增食堂物业服务项目采购,现就相关需求指标进行网上公开征询,欢迎相关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某部物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LHKYK-F1002
三、项目概况:在公共物业服务项目上,新增食堂物业服务主要包含:聘用厨师、糕点师、面点师和勤杂工等20余人,协助我部提供伙食保障;负责食堂餐厅、操作间、食品综合后勤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积雨、污水管道的疏通等;按照预定食谱进行工作餐的制作等;厨房操作人员的劳务、管理等服务,预算经费135万元/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服务要求:
(一)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履约。
(二)服务地点: (略) 翠屏区。
六、征询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对需求指标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或提出对需求指标的完善意见,我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欢迎各供应商踊跃提出意见建议。
七、公示时间及建议、意见受理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八、建议、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反馈文件格式。反馈意见必须按照采购需求意见反馈函的模版,填写意见建议和签字盖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为PDF格式文档。
(二)反馈方式。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应当在受理期限内,将反馈意见通过邮件方式(邮箱:*@*q.com)提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三)其他事项。
1.如供应提供意见建议存在排斥其他供应商行为的将按照《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意见反馈:朱先生 *
某部新增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2023-JLHKYK-F1002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我部原物业服务项目采购中新增食堂物业服务项目采购,现就相关需求指标进行网上公开征询,欢迎相关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某部物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LHKYK-F1002
三、项目概况:在公共物业服务项目上,新增食堂物业服务主要包含:聘用厨师、糕点师、面点师和勤杂工等20余人,协助我部提供伙食保障;负责食堂餐厅、操作间、食品综合后勤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积雨、污水管道的疏通等;按照预定食谱进行工作餐的制作等;厨房操作人员的劳务、管理等服务,预算经费135万元/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服务要求:
(一)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履约。
(二)服务地点: (略) 翠屏区。
六、征询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对需求指标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或提出对需求指标的完善意见,我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欢迎各供应商踊跃提出意见建议。
七、公示时间及建议、意见受理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八、建议、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反馈文件格式。反馈意见必须按照采购需求意见反馈函的模版,填写意见建议和签字盖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为PDF格式文档。
(二)反馈方式。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应当在受理期限内,将反馈意见通过邮件方式(邮箱:*@*q.com)提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三)其他事项。
1.如供应提供意见建议存在排斥其他供应商行为的将按照《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意见反馈:朱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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