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区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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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区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物业管理保障社会化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同时征集供应商参与意愿及意见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一、采购单位

(略) 某单位。

二、项目名称

某部物业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4个单位、5个室外场地约97501平方米、室内约12759.18平方米和11栋住宅楼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垃圾处理、绿化养护、房屋维修、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秩序维护等服务保障。具体情况和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

四、概算金额

年约651.09万元。合同分单位一年一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2024年3月

交付地点: (略)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具备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环境保护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承担项目的员工具备物业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安全主任证、物业维修证、园林养护园艺师证等。

(五)近3年内(截止开标)担负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的非住宅类或综合后勤服务。

(六)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

七、特别告知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采购安排的初步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发送电子邮件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也可电话联系后采取邮寄、送达等方式递交,但须在公开时间内。相关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进一步完善需求参数和资质要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3.采购意向公开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2月11日。

4.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10-*/*

*@*q.com

冀先生,电话:010-*/*

*@*q.com

5.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采购管理部门或纪检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李先生:010-*、李先生:010-*。

附件1:某部物业服务需求情况

2:采购意向意见建议反馈表

, (略)

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物业管理保障社会化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同时征集供应商参与意愿及意见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一、采购单位

(略) 某单位。

二、项目名称

某部物业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4个单位、5个室外场地约97501平方米、室内约12759.18平方米和11栋住宅楼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垃圾处理、绿化养护、房屋维修、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秩序维护等服务保障。具体情况和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

四、概算金额

年约651.09万元。合同分单位一年一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2024年3月

交付地点: (略)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具备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环境保护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承担项目的员工具备物业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安全主任证、物业维修证、园林养护园艺师证等。

(五)近3年内(截止开标)担负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的非住宅类或综合后勤服务。

(六)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

七、特别告知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采购安排的初步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发送电子邮件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也可电话联系后采取邮寄、送达等方式递交,但须在公开时间内。相关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进一步完善需求参数和资质要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3.采购意向公开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2月11日。

4.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10-*/*

*@*q.com

冀先生,电话:010-*/*

*@*q.com

5.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采购管理部门或纪检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李先生:010-*、李先生:010-*。

附件1:某部物业服务需求情况

2:采购意向意见建议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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