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4年示范村末级渠系节水改造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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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4年示范村末级渠系节水改造招标预告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4年示范村末级渠系节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库发改基字[2024]28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衔接结余资金及水费自筹资金,招 (略) 水资源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建设地点:本项 (略) ;(2)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涉及5个乡镇13个村防渗改建渠道24条,共计24.604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264座(保留利用建筑物11座、改建建筑物253座);本工程设计流量为0.2-l立方米/秒,控制灌溉面积3.696万亩;(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其中:施工招标分为3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乌恰镇7条渠道10.295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97座(保留交通桥1座、改建建筑物96座);第二标段:乌尊镇6条渠道4.142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46座(保留建筑物8座,改建建筑物38座);墩阔坦镇3条渠道4.786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45座;第三标段:阿克吾斯塘乡5条渠道2.548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33座(保留农桥2座、改建建筑物31座);齐满镇3条渠道2.833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43座;施工监理为一个标段;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本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2)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且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建设监理单位;(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6日起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免费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1)根据《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优化升级相关事宜的公告》,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6日10:30;按照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请投标人将加密的投标文件(XJTF格式)直接上传至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网上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栏目);(2)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进行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答疑及澄清等。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7.其他公告内容:(1)请各投标人按照《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优化升级相关事宜的公告》(http://**-5a1a-45d9-99d5-3f3b*.html)准备本次投标工作;(2)“不见面”开标具体事项详见《阿克苏地区水利电子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http://**-811a-4cf9-ae9d-d263a9e7a00d.html)。8.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水资源总站;地址: (略) 天山东路55号;联系人:吴静;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略) ;地址: (略) 东城街道长安社区幸福路65号开发区企业公馆B座1201室;联系人:李丹;电话:*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4年示范村末级渠系节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库发改基字[2024]28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衔接结余资金及水费自筹资金,招 (略) 水资源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建设地点:本项 (略) ;(2)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涉及5个乡镇13个村防渗改建渠道24条,共计24.604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264座(保留利用建筑物11座、改建建筑物253座);本工程设计流量为0.2-l立方米/秒,控制灌溉面积3.696万亩;(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其中:施工招标分为3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乌恰镇7条渠道10.295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97座(保留交通桥1座、改建建筑物96座);第二标段:乌尊镇6条渠道4.142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46座(保留建筑物8座,改建建筑物38座);墩阔坦镇3条渠道4.786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45座;第三标段:阿克吾斯塘乡5条渠道2.548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33座(保留农桥2座、改建建筑物31座);齐满镇3条渠道2.833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43座;施工监理为一个标段;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本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2)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且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建设监理单位;(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6日起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免费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1)根据《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优化升级相关事宜的公告》,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6日10:30;按照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请投标人将加密的投标文件(XJTF格式)直接上传至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网上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栏目);(2)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进行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答疑及澄清等。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7.其他公告内容:(1)请各投标人按照《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优化升级相关事宜的公告》(http://**-5a1a-45d9-99d5-3f3b*.html)准备本次投标工作;(2)“不见面”开标具体事项详见《阿克苏地区水利电子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http://**-811a-4cf9-ae9d-d263a9e7a00d.html)。8.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水资源总站;地址: (略) 天山东路55号;联系人:吴静;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略) ;地址: (略) 东城街道长安社区幸福路65号开发区企业公馆B座1201室;联系人:李丹;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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