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科PACS及门诊辅助信息系统意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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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PACS及门诊辅助信息系统意向公开

口腔科PACS及门诊辅助信息系统信息化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2024-JKYXZX-F1004)

我部就拟采购的信息化项目进行采购意向公告,公开征集参数建议,欢迎广大供应商就资格条件、技术参数、预算等提出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口腔科PACS及门诊辅助信息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4-JKYXZX-F1004

(三)项目概况:门诊楼口腔科新建PACS系统,该系统能够将各种影像设备、数字化设备,包括CBCT、曲面断层、牙片机、口腔扫描、面部扫描、口腔内窥镜、电子面弓、激光多普勒、手术导航系统、手术机器人、显微镜、3D打印机等设备产生或需要的信息数据进行整合分析,满足临床需要,此外还需提供口腔科常用数字化软件,包括3shape dental system全功能版修复设计软件,Exocad全功能软件包,FusionOne口腔影像智能处理系统的安装使用。并能够与数字化手术室形成无缝对接,数据传输与使用无障碍。同时以国家电子病历应用水平测评标准为指导顶层设计,充分结合新门诊楼信息化建设现状、满足口腔科医技教研工作需求、患者服务满意度指向、数据安全保障等需求,构建科内PACS/RIS, (略) PACS系统无缝对接,以信息化手段促进科室影像等数据信息规范化管理,逐步形成影像信息、电子数据信息领域的全流程闭环模式。

(四)预算金额:250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3月。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严重违法失信、政府采购失信、军队采购失信处罚期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三、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一)公告目的: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通过提交相关意见建议,完善建设方案和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或邮件的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本项目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四、反馈方式和相关要求

(一)受理期限:2024年1月16日至1月31日;

(二)电子邮箱:*@*63.com;

(三)联 系 人:邓老师;

(四)地址: (略) 海淀区(具体电话联系);

(五)联系电话:*。

2024年1月16日

公开意向意见、建议反馈表.doc

, (略) ,海淀区

口腔科PACS及门诊辅助信息系统信息化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2024-JKYXZX-F1004)

我部就拟采购的信息化项目进行采购意向公告,公开征集参数建议,欢迎广大供应商就资格条件、技术参数、预算等提出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口腔科PACS及门诊辅助信息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4-JKYXZX-F1004

(三)项目概况:门诊楼口腔科新建PACS系统,该系统能够将各种影像设备、数字化设备,包括CBCT、曲面断层、牙片机、口腔扫描、面部扫描、口腔内窥镜、电子面弓、激光多普勒、手术导航系统、手术机器人、显微镜、3D打印机等设备产生或需要的信息数据进行整合分析,满足临床需要,此外还需提供口腔科常用数字化软件,包括3shape dental system全功能版修复设计软件,Exocad全功能软件包,FusionOne口腔影像智能处理系统的安装使用。并能够与数字化手术室形成无缝对接,数据传输与使用无障碍。同时以国家电子病历应用水平测评标准为指导顶层设计,充分结合新门诊楼信息化建设现状、满足口腔科医技教研工作需求、患者服务满意度指向、数据安全保障等需求,构建科内PACS/RIS, (略) PACS系统无缝对接,以信息化手段促进科室影像等数据信息规范化管理,逐步形成影像信息、电子数据信息领域的全流程闭环模式。

(四)预算金额:250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3月。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严重违法失信、政府采购失信、军队采购失信处罚期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三、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一)公告目的: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通过提交相关意见建议,完善建设方案和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或邮件的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本项目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四、反馈方式和相关要求

(一)受理期限:2024年1月16日至1月31日;

(二)电子邮箱:*@*63.com;

(三)联 系 人:邓老师;

(四)地址: (略) 海淀区(具体电话联系);

(五)联系电话:*。

2024年1月16日

公开意向意见、建议反馈表.doc

, (略) ,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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