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01破2号长春金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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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吉01破2号长春金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长春金 (略) 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金座破管字01号

根据债权人夏鼎的申请, (略) (略) 于2017年12月15日,作出(2017)吉01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长春金 (略) (以下简称金座房地产)的破产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17)吉01破申11号之一决定书, (略) 博成 (略) 担任金座房地产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管债务人企业后,经调查认为债务人具备重整的价值和条件,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盘活债务人资产,实现金座房地产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实现重整成功。现 (略) 指导下,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就本次招募投资人事宜,公告如下:

一、金座房地产基本情况

金座房地产于2002年1月2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注册成立,住 (略) 人民大街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87D.,法定代表人董宝军,注册资本2,986万元人民币,已实缴到位,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经销计算机及外设产品、自动化办公设备及耗材、五金建材(除国家限制产品外)小百货、服装。

二、主要资产情况

企业主要资产为在建工程--长春金座大厦1幢, (略) 宽城区人民大街10号,南侧为珠江路,西侧为人民大街,北侧为长江路步行街,东侧为居民区,占地面积为11,0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6,887.69平方米,评估价值为44,228.06万元。此项 (略) 繁华地段,人流量极大,有着极其广阔的投资前景,以及可观的投资回报率。

三、意向投资人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条件与报名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拥有商业、房地产项目开发、运营管理相关经验者优先)

4、 (略) 可联合参与投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 (略) 符合上述条件;

5、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不适于作为重整投资人的情况;

6、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7、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 2024年1月2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报名,并附以下材料:

(1)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3)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 (略) 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8)此前已提交材料的单位,经确认后无需重复提交。

8、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即时开始审查意向投资人资质。

(二)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务人的财务审计、工程造价、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详细资料或采取其他尽调措施的,应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缴足尽调保证金并提交书面需求清单后或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配合或安排,除管理人故意虚假陈述、或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外,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地对尽调结果负责并承担最终法律责任。如意向投资人不需要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内容进行补充说明、不需要采取相关尽调措施的,则无需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

(1)尽调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参与债务人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尽调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4年1月30日前将尽调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尽调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承担)。

户名:长春金 (略) 管理人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明珠支行

账号:**

(2)尽调保证金的转化

意向投资人在充 (略) 场调研后,有意向继续参与后续重整程序的,10万元尽调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后续履约保证金。

(3)尽调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投资人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或书面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管理人确定投资人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4)尽调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投资人应在缴纳尽调保证金前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未按期签订但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认可保密协议的全部内容。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该意向投资人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资格。

(三)《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的提交

1、意向书的密封与标志

(1)意向书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2)意向投资人应将意向书一式五份装袋密封。

(3)意向投资人提交意向书时,需提供与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

2、提交的时间

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 2024年1月2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意向书。

3、接收地址

地址: (略) 南关区长春明珠B2-1栋

联系人:何鑫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重整投资人招募活动由管理人负责组织,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为准。

意向投资人如有疑问,可按上述联系方式与管理人联系并了解债务人的详细情况。

特此公告

长春金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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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座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第四期).pdf 下载
,长春

长春金 (略) 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金座破管字01号

根据债权人夏鼎的申请, (略) (略) 于2017年12月15日,作出(2017)吉01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长春金 (略) (以下简称金座房地产)的破产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17)吉01破申11号之一决定书, (略) 博成 (略) 担任金座房地产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管债务人企业后,经调查认为债务人具备重整的价值和条件,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盘活债务人资产,实现金座房地产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实现重整成功。现 (略) 指导下,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就本次招募投资人事宜,公告如下:

一、金座房地产基本情况

金座房地产于2002年1月2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注册成立,住 (略) 人民大街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87D.,法定代表人董宝军,注册资本2,986万元人民币,已实缴到位,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经销计算机及外设产品、自动化办公设备及耗材、五金建材(除国家限制产品外)小百货、服装。

二、主要资产情况

企业主要资产为在建工程--长春金座大厦1幢, (略) 宽城区人民大街10号,南侧为珠江路,西侧为人民大街,北侧为长江路步行街,东侧为居民区,占地面积为11,0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6,887.69平方米,评估价值为44,228.06万元。此项 (略) 繁华地段,人流量极大,有着极其广阔的投资前景,以及可观的投资回报率。

三、意向投资人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条件与报名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拥有商业、房地产项目开发、运营管理相关经验者优先)

4、 (略) 可联合参与投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 (略) 符合上述条件;

5、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不适于作为重整投资人的情况;

6、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7、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 2024年1月2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报名,并附以下材料:

(1)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3)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 (略) 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8)此前已提交材料的单位,经确认后无需重复提交。

8、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即时开始审查意向投资人资质。

(二)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务人的财务审计、工程造价、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详细资料或采取其他尽调措施的,应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缴足尽调保证金并提交书面需求清单后或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配合或安排,除管理人故意虚假陈述、或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外,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地对尽调结果负责并承担最终法律责任。如意向投资人不需要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内容进行补充说明、不需要采取相关尽调措施的,则无需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

(1)尽调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参与债务人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尽调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4年1月30日前将尽调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尽调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承担)。

户名:长春金 (略) 管理人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明珠支行

账号:**

(2)尽调保证金的转化

意向投资人在充 (略) 场调研后,有意向继续参与后续重整程序的,10万元尽调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后续履约保证金。

(3)尽调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投资人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或书面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管理人确定投资人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4)尽调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投资人应在缴纳尽调保证金前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未按期签订但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认可保密协议的全部内容。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该意向投资人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资格。

(三)《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的提交

1、意向书的密封与标志

(1)意向书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2)意向投资人应将意向书一式五份装袋密封。

(3)意向投资人提交意向书时,需提供与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

2、提交的时间

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 2024年1月2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意向书。

3、接收地址

地址: (略) 南关区长春明珠B2-1栋

联系人:何鑫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重整投资人招募活动由管理人负责组织,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为准。

意向投资人如有疑问,可按上述联系方式与管理人联系并了解债务人的详细情况。

特此公告

长春金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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