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某部心理服务咨询意向公开第1包
晋城某部心理服务咨询意向公开第1包
心理服务咨询项目采购需求意向公示
我单位拟对2024年一、二、三、四,四个季度心理服务咨询项目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一、需求单位
晋城某部
二、采购需求概况
具体需求为:1.提升团体心理健康水平,增强抗压能力,调适能力;2.对部分心理状态不稳定人员进行单独辅导并制定下一步干预措施;3.结合各单位原有心理舒缓设备,为各单位制定日常心理舒缓措施;4.共48场心理辅导,每季度安排不少于12场,每场不少于45分钟,不少于2名老师(需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三、预算金额
每季度不超过2万元,共8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任意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供货商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时需提交书面说明)。
(六)供应商必须具有工商营业执照许可证,至少2名以上专业人员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
五、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或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形式递交我单位,我单位会反馈给用户单位。邮件主题:公司名称+质疑函。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按照军队质疑的相关要求,将质疑资料(质疑函)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q.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注意:本次公示项目采购需求并非发布采购公告,请勿电话及邮件询问开标时间、地点等信息,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联 系 人:李先生
邮 箱:*@*q.com
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
晋城某部
2024年1月18日
心理服务咨询项目采购需求意向公示
我单位拟对2024年一、二、三、四,四个季度心理服务咨询项目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一、需求单位
晋城某部
二、采购需求概况
具体需求为:1.提升团体心理健康水平,增强抗压能力,调适能力;2.对部分心理状态不稳定人员进行单独辅导并制定下一步干预措施;3.结合各单位原有心理舒缓设备,为各单位制定日常心理舒缓措施;4.共48场心理辅导,每季度安排不少于12场,每场不少于45分钟,不少于2名老师(需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三、预算金额
每季度不超过2万元,共8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任意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供货商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时需提交书面说明)。
(六)供应商必须具有工商营业执照许可证,至少2名以上专业人员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
五、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或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形式递交我单位,我单位会反馈给用户单位。邮件主题:公司名称+质疑函。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按照军队质疑的相关要求,将质疑资料(质疑函)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q.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注意:本次公示项目采购需求并非发布采购公告,请勿电话及邮件询问开标时间、地点等信息,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联 系 人:李先生
邮 箱:*@*q.com
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
晋城某部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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