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政治工作史馆改造提升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某单位政治工作史馆改造提升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某单位政治工作史馆改造提升项目意向公示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政治工作史馆改造提升项目
二、采购需求概况
一是打造重点场景。在现有基础上,根据历史发展脉络,选取若干重大历史事件进行场景打造,通过创设环境场景,增加光影环境,部署互动装置,部署新型多媒体手段,提升场馆教学的沉浸式体验,采取影像结合的场景展示,新建“三湾改编”、古田会议、草地党支部、抗美援朝、功勋荣誉体系等11个重点展场景展项。二是调整图文版面。为优化展陈动线,移除和新建个别展墙,加之场景建设的需要占用了部分图文版面空间,将对展厅所有图文展板进行重新排列布局;按照专题化的思路,对新时代以来的政治工作领域发展内容进行丰富和完善,增加精神谱系有关内容,按历史发展顺序和板块内容,有机嵌入展陈板块。
三、概算金额
445万元。
四、招标时间及项目地点
招标时间:2024年4月
开工时间:7月中下旬(学生离校后)
竣工时间:8月底前(秋季学期投入使用)
预计工期:约40天
项目地点: (略) 松江区
五、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以最终招标文件为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激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的企业。
(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近三年来完成过1个同类项目。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本采购意向公示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2月18日。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公示期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上报,邮件全部内容须为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邮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17时00分。
(二)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附联系方式,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ina.com。
联系人:穆老师 联系方式:021-*
八、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021-*
某单位政治工作史馆改造提升项目意向公示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政治工作史馆改造提升项目
二、采购需求概况
一是打造重点场景。在现有基础上,根据历史发展脉络,选取若干重大历史事件进行场景打造,通过创设环境场景,增加光影环境,部署互动装置,部署新型多媒体手段,提升场馆教学的沉浸式体验,采取影像结合的场景展示,新建“三湾改编”、古田会议、草地党支部、抗美援朝、功勋荣誉体系等11个重点展场景展项。二是调整图文版面。为优化展陈动线,移除和新建个别展墙,加之场景建设的需要占用了部分图文版面空间,将对展厅所有图文展板进行重新排列布局;按照专题化的思路,对新时代以来的政治工作领域发展内容进行丰富和完善,增加精神谱系有关内容,按历史发展顺序和板块内容,有机嵌入展陈板块。
三、概算金额
445万元。
四、招标时间及项目地点
招标时间:2024年4月
开工时间:7月中下旬(学生离校后)
竣工时间:8月底前(秋季学期投入使用)
预计工期:约40天
项目地点: (略) 松江区
五、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以最终招标文件为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激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的企业。
(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近三年来完成过1个同类项目。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本采购意向公示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2月18日。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公示期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上报,邮件全部内容须为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邮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17时00分。
(二)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附联系方式,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ina.com。
联系人:穆老师 联系方式:021-*
八、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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