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2月政府采购意向-呼和浩特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项目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2月政府采购意向-呼和浩特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1月至2024年0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项目 | 采购内容:实 (略) 17家左右(数量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要求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调查监测。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初步分析各企业所属污染类型、布设点位,编制《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并实施,查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污染影响类型和周边土壤环境状况,对监测结果进行集成总结并开展监测成果运用,编制分析测试报告、实验室内部质控报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环境监测综合分析报告及相关附件附图,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工作奠定基础。同时根据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监督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1)《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调查监测报告》、质控报告及相关附图附件等项目成果应符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土字〔2022〕226号)、《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等技术规范文件要求,并通过国家、自治区专家评审验收。 (2)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监督,保证项目实施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监测和报告分析结果真实、科学、有效。 | 175.0000 | 2024年02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01月19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1月至2024年0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项目 | 采购内容:实 (略) 17家左右(数量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要求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调查监测。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初步分析各企业所属污染类型、布设点位,编制《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并实施,查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污染影响类型和周边土壤环境状况,对监测结果进行集成总结并开展监测成果运用,编制分析测试报告、实验室内部质控报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环境监测综合分析报告及相关附件附图,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工作奠定基础。同时根据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监督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1)《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调查监测报告》、质控报告及相关附图附件等项目成果应符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土字〔2022〕226号)、《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等技术规范文件要求,并通过国家、自治区专家评审验收。 (2)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监督,保证项目实施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监测和报告分析结果真实、科学、有效。 | 175.0000 | 2024年02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01月19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