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气象局2024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
绍兴市上虞区气象局2024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
(略) 上虞区气象局2024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上虞区气象局2024年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略) 上虞区气象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20 (略) 上虞区气象局关于上虞区气象局区域自动气象站维保和设备备件等外包服务项目 |
采购品目 | C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1.组建有6人及以上的专业维护队*(人员要求自动站维保服务相关从业经验2年以上),开展定期巡检、维护和不定期的维护、维修工作,维保方负责安排人员每天24小时备勤,全年白天(8:30--17:30)全部维护人员应在上虞区行政区内待命或外出开展维护维修工作,夜间(17:30--次日8:30)至少3名维护人员在上虞区内备勤待命。遇重大气象服务IV级及以上响应时,全部维护人员在上虞区气象局办公点待命,人员食宿自理。 2.每月至少对上虞区气象局所属区域自动气象站开展一次常规巡检维护;每次巡检维护包括各传感器的清洁、更换(对超检仪器),场地环境的整修维护(修剪对场地有影响的场内外植物、场内草坪保持在0—20CM之间),供电设施的检测维修、设备接地、围栏完好情况检查等。每次维护巡检后要及时填报维护或巡检报告单。 3.设备故障经上虞区气象局专人确认确需送第三方维修的,维保方负责设备的拆除更换和送修,维修费用由上虞区气象局负责。 4.每月一次对应急车通讯设备和移动观测设备进行调试运行,保障所有设备运行正常,车辆保持整洁。 5.应急抢修工作要求:在接到故障维修通知后, 半小时内做出响应,维修时间单次不得超过3小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修复的需及时告知,经同意后方可延长维修恢复时间。 6.若年内区域气象站有新增探测设备或新建观测站点,维保方负责免费提供对新增探测设备和观测站点的维保及备件保障等服务。 7.当预计有灾害性天气出现或已发生、有重大活动需要保障时,在接到保障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指定站点,进行现场保障抢修;维护人员在对强电设备维护时必须持电工上岗证上岗;维护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自行配备安全作业防护用品;自行配备必要的劳动工具。 8.每年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对上虞区气象局所属观测站点传感器开展不少于1次的设备核查标校工作(包括核查时设备更换工作)。 9.配合开展对自动站系统技术改造、升级和搬迁工作。 10.各类气象站点设备备件储备量达到要求,备件存放在指定的工作点,接受不定期抽查。因备件不足或故障设备未及时更换导致气象业务受影响的,扣减履约保证金。 11.区域自动气象站的小时观测资料月平均及时率达98.5%及以上,5分钟资料月平均及时率达98%及以上,资料平均正确率达98.5%及以上;因气象站维保不到位等导致达不到以上标准的,扣减履约保证金。 12. 维保方对工作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责。配合做好合理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
预算金额(元) |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年03月 |
中小企业预留情况 | 中小企业预留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国家关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策情况。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备注 | / |
(略) 上虞区气象局
2024年01月22日
附件信息:
(略) 上虞区气象局2024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上虞区气象局2024年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略) 上虞区气象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20 (略) 上虞区气象局关于上虞区气象局区域自动气象站维保和设备备件等外包服务项目 |
采购品目 | C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1.组建有6人及以上的专业维护队*(人员要求自动站维保服务相关从业经验2年以上),开展定期巡检、维护和不定期的维护、维修工作,维保方负责安排人员每天24小时备勤,全年白天(8:30--17:30)全部维护人员应在上虞区行政区内待命或外出开展维护维修工作,夜间(17:30--次日8:30)至少3名维护人员在上虞区内备勤待命。遇重大气象服务IV级及以上响应时,全部维护人员在上虞区气象局办公点待命,人员食宿自理。 2.每月至少对上虞区气象局所属区域自动气象站开展一次常规巡检维护;每次巡检维护包括各传感器的清洁、更换(对超检仪器),场地环境的整修维护(修剪对场地有影响的场内外植物、场内草坪保持在0—20CM之间),供电设施的检测维修、设备接地、围栏完好情况检查等。每次维护巡检后要及时填报维护或巡检报告单。 3.设备故障经上虞区气象局专人确认确需送第三方维修的,维保方负责设备的拆除更换和送修,维修费用由上虞区气象局负责。 4.每月一次对应急车通讯设备和移动观测设备进行调试运行,保障所有设备运行正常,车辆保持整洁。 5.应急抢修工作要求:在接到故障维修通知后, 半小时内做出响应,维修时间单次不得超过3小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修复的需及时告知,经同意后方可延长维修恢复时间。 6.若年内区域气象站有新增探测设备或新建观测站点,维保方负责免费提供对新增探测设备和观测站点的维保及备件保障等服务。 7.当预计有灾害性天气出现或已发生、有重大活动需要保障时,在接到保障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指定站点,进行现场保障抢修;维护人员在对强电设备维护时必须持电工上岗证上岗;维护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自行配备安全作业防护用品;自行配备必要的劳动工具。 8.每年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对上虞区气象局所属观测站点传感器开展不少于1次的设备核查标校工作(包括核查时设备更换工作)。 9.配合开展对自动站系统技术改造、升级和搬迁工作。 10.各类气象站点设备备件储备量达到要求,备件存放在指定的工作点,接受不定期抽查。因备件不足或故障设备未及时更换导致气象业务受影响的,扣减履约保证金。 11.区域自动气象站的小时观测资料月平均及时率达98.5%及以上,5分钟资料月平均及时率达98%及以上,资料平均正确率达98.5%及以上;因气象站维保不到位等导致达不到以上标准的,扣减履约保证金。 12. 维保方对工作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责。配合做好合理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
预算金额(元) |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年03月 |
中小企业预留情况 | 中小企业预留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国家关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策情况。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备注 | / |
(略) 上虞区气象局
2024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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