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0783破39号东阳千祥三联街面房意向购房人招募公告
2023浙0783破39号东阳千祥三联街面房意向购房人招募公告
(略) (略) 于2023年7月20日裁定受理厉小菊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并指定浙江良济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为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经债权人会议同意,管理人将依法处置厉小菊名下的财产。厉小菊的主要财产为坐落于千祥镇三联村许昌的街面房,管理人将依法出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购房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信息
街面房位于千祥镇三联村许昌,评估价格*佰点击查看>>万元整(¥:212万元),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权证号码 | 东房权证千祥字第*号、东房千祥共字第*号, (略) 国用(2003)第45-26号 | ||||||
不动产坐落 | 千祥镇三联村许昌 | ||||||
不动产状况 | 所在层 | 总层数 | 用途 | 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建筑年份 | 建筑结构 |
1-3 | 3 | 非住宅 | 453.86㎡ | 221.5㎡ | 1986 | 混合结构 | |
1 | 非住宅 | 51.7㎡ | 2004 | 混合结构 | |||
土地用途 | 综合用地 | 权利性质 | 出让 | ||||
房产登记日期 | 2006年04月03日 | 土地终止日期 | 2053年11月30日止 | ||||
租赁情况 | 现有四户商家租赁, 租期均于2024年7月9日届满 | 权利限制 | 法院执行查封 |
二、意向购房人条件
1. 意向购房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意向购房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意向购房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意向购房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因不符合条件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优先购买权人须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洽谈流程
1. 意向购房人须在2024年2月26日前联系管理人,并与管理人就金额、付款方式、房屋交付等事宜进行磋商。
2. 如有多名意向购房人人,管理人拟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等方式(具体由管理人另行通知)最终确定购房人。
四、特别提示
1.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意向购房人在报名前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
2. 对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2月21日前与管理人联系确认。
3. 标的物实际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4. 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和相关风险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广福东街东阳总部中心19楼。
联系人:包律师*,严律师 *。
厉小菊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
2024年1月24日
(略) (略) 于2023年7月20日裁定受理厉小菊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并指定浙江良济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为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经债权人会议同意,管理人将依法处置厉小菊名下的财产。厉小菊的主要财产为坐落于千祥镇三联村许昌的街面房,管理人将依法出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购房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信息
街面房位于千祥镇三联村许昌,评估价格*佰点击查看>>万元整(¥:212万元),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权证号码 | 东房权证千祥字第*号、东房千祥共字第*号, (略) 国用(2003)第45-26号 | ||||||
不动产坐落 | 千祥镇三联村许昌 | ||||||
不动产状况 | 所在层 | 总层数 | 用途 | 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建筑年份 | 建筑结构 |
1-3 | 3 | 非住宅 | 453.86㎡ | 221.5㎡ | 1986 | 混合结构 | |
1 | 非住宅 | 51.7㎡ | 2004 | 混合结构 | |||
土地用途 | 综合用地 | 权利性质 | 出让 | ||||
房产登记日期 | 2006年04月03日 | 土地终止日期 | 2053年11月30日止 | ||||
租赁情况 | 现有四户商家租赁, 租期均于2024年7月9日届满 | 权利限制 | 法院执行查封 |
二、意向购房人条件
1. 意向购房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意向购房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意向购房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意向购房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因不符合条件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优先购买权人须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洽谈流程
1. 意向购房人须在2024年2月26日前联系管理人,并与管理人就金额、付款方式、房屋交付等事宜进行磋商。
2. 如有多名意向购房人人,管理人拟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等方式(具体由管理人另行通知)最终确定购房人。
四、特别提示
1.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意向购房人在报名前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
2. 对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2月21日前与管理人联系确认。
3. 标的物实际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4. 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和相关风险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广福东街东阳总部中心19楼。
联系人:包律师*,严律师 *。
厉小菊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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