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成都东部新区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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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成都东部新区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2024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成都东部新区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
采购内容:招采1家合格投标人提供包括7个先行村及重点村、1个中心镇的乡村建设评价服务。
主要功能或目标:中心镇乡村建设评价报告(中心镇:贾家街道)成果包括中心镇乡村建设评价报告1份,具体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建设成效评价、建设问题评价、有关建议及整改计划、下年度工作计划。 先行村、重点村乡村建设报告(先行村:贾家街道快乐村、贾家街道菠萝社区;重点村:贾家街道久隆社区、董家埂镇小河村、董家埂镇尊恭村、海螺镇互利村、海螺镇力量村)成果包括东部新区乡村建设评价总报告1份,先行村、重点村分报告7份,总报告具体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建设成效评价、建设问题评价、有关建议及整改计划、下年度工作计划;分报告具体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建设成效评价、建设问题评价、有关建议及整改计划。
需满足的要求:1. 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1)中心镇乡村建设评价报告(包括中心镇乡村建设基本情况,中心镇乡村建设建设成效评价,中心镇乡村建设建设问题评价,中心镇乡村建设有关建议及整改计划,中心镇乡村建设下年度工作计划);(2)先行村、重点村乡村建设评价报告(包括先行村、重点村乡村建设基本情况,先行村、重点村乡村建设成效评价,先行村、重点村乡村建设乡村建设问题评价,先行村、重点村乡村建设有关建议及整改计划,先行村、重点村乡村建设下年度工作计划);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制定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包括项目进度计划安排,项目进度计划保障,成果质量保障措施)。 2.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及专业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需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 3. 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 (略) (或城乡)规划师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 (略) (或城乡)规划师证书;专业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类或建筑类或风景园林(景观)类或测绘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 (略) (或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 4.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含1日)至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城乡建设评价类)。
80.* 2024年02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2024年01月24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2024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成都东部新区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
采购内容:招采1家合格投标人提供包括7个先行村及重点村、1个中心镇的乡村建设评价服务。
主要功能或目标:中心镇乡村建设评价报告(中心镇:贾家街道)成果包括中心镇乡村建设评价报告1份,具体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建设成效评价、建设问题评价、有关建议及整改计划、下年度工作计划。 先行村、重点村乡村建设报告(先行村:贾家街道快乐村、贾家街道菠萝社区;重点村:贾家街道久隆社区、董家埂镇小河村、董家埂镇尊恭村、海螺镇互利村、海螺镇力量村)成果包括东部新区乡村建设评价总报告1份,先行村、重点村分报告7份,总报告具体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建设成效评价、建设问题评价、有关建议及整改计划、下年度工作计划;分报告具体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建设成效评价、建设问题评价、有关建议及整改计划。
需满足的要求:1. 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1)中心镇乡村建设评价报告(包括中心镇乡村建设基本情况,中心镇乡村建设建设成效评价,中心镇乡村建设建设问题评价,中心镇乡村建设有关建议及整改计划,中心镇乡村建设下年度工作计划);(2)先行村、重点村乡村建设评价报告(包括先行村、重点村乡村建设基本情况,先行村、重点村乡村建设成效评价,先行村、重点村乡村建设乡村建设问题评价,先行村、重点村乡村建设有关建议及整改计划,先行村、重点村乡村建设下年度工作计划);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制定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包括项目进度计划安排,项目进度计划保障,成果质量保障措施)。 2.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及专业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需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 3. 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 (略) (或城乡)规划师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 (略) (或城乡)规划师证书;专业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类或建筑类或风景园林(景观)类或测绘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 (略) (或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 4.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含1日)至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城乡建设评价类)。
80.* 2024年02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2024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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