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制氧系统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医用制氧系统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医用制氧系统采购意向公示
2024-JLSJWW-F101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西藏昌都某部的医用制氧系统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1 | 医用制氧系统采购 | 制氧机组一套,制氧量50立方米/小时 | 见附件 | 100 | 2024年6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并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反馈方式: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反馈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反馈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同时递交电子版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采购机构邮箱:*@*q.com。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
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供应商须通过军队采购网(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
6.本项目特定资质:报价方可为生产商或经销商,须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医疗设备: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0895-*
2024年1月29日
医用制氧系统采购意向公示
2024-JLSJWW-F101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西藏昌都某部的医用制氧系统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1 | 医用制氧系统采购 | 制氧机组一套,制氧量50立方米/小时 | 见附件 | 100 | 2024年6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并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反馈方式: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反馈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反馈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同时递交电子版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采购机构邮箱:*@*q.com。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
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供应商须通过军队采购网(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
6.本项目特定资质:报价方可为生产商或经销商,须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医疗设备: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0895-*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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